穿越事件簿.第33部分阅读
穿越事件簿. 作者:肉书屋
都将会是一致的,且无法相互证明彼此当时并未有可疑的行动。”
呃……听他这么一说也是,这样的话几乎每个人都不能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了,绕来绕去又回到了重点问题——尸体究竟是怎么被挂到树上去的。只有解开了这个谜题,所有的问题才能够迎刃而解。
听着狗官的分析,岳清音没作声,只要是跟他没啥关系的事,他似乎从来都不肯多说一个字。狗官看看他,又瞅瞅我,笑眯眯地对他道:“辛苦岳先生了,如此,请先好生歇歇去,为兄该向令妹取证了。”
岳清音盯了他一眼,似乎料着这个家伙另有所图,而狗官像是早习惯了他的岳氏冷激光,笑得很无邪地任由他在自己的脸上扫瞄透视。终于岳哥哥转身出了房间,狗官这才慢悠悠地坐到了我身旁的椅子上,歪过脸来看着我笑。
我暗暗用山寨版的岳氏激光白了他两眼,低着头轻声道:“不知季大人需要灵歌提供些什么?”
“唔,就灵歌妹妹所知,在这府里……亦或可以说在这座院儿里,哪一位会有可能与死者有仇恨呢?”狗官笑望着我道。
嗯?怪了,这事儿应该你比我清楚啊,你问来问去的难道看不出端倪吗?自然是贺兰二小姐最有可能了。我佯作认真地偏头想了想,道:“回大人的话,灵歌仅在贺兰府中住了一晚,不大清楚府中之事,还望大人见谅。”
狗官笑得眯起眼,将那张坏兮兮地狗脸儿凑得离我近了些,故意放轻了声音道:“灵歌妹妹,此处只有你我二人,不必拘束……”
这,这个狗东西!言外之意是要我别装了,咱们俩谁不知道谁啊!
真、真是让人生气!我顺从地答道:“是,燕然哥哥。”
狗官笑着重新坐直身子,道:“据为兄推测,与死者有染的当是那位宋初云无疑了,而且,通过方才对府中众人的询问,似乎那贺兰二小姐同他亦有些暧昧不清,是以不排除这两人联手作案的可能。但是若果真凶手是这二人,究竟其动机何在呢?”说至此处狗官风马蚤地看了我一眼,接着自问自答地道:“昨夜吃罢晚饭,灵歌妹妹你便同田小姐……喔,是贺兰二少夫人,一同回了房。在此之后贺兰家的两位小姐与宋初云和死者又在花厅内坐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据说……并不平静。”
唔?并不平静是指?我不由望向狗官,狗官似是料到我会对此感到好奇,笑着道:“不止一个丫头的证词证明,昨夜死者贺兰大少夫人曾与贺兰二小姐发生了争执。起因大约是大少夫人见二小姐同宋初云之间的行为举止过于亲昵,便以‘家风’为由出言训斥,照理说长嫂乃一家未来主母,训斥小姑亦不算逾矩,然而这位小姑子非但不服,反而以同样的因由反唇相讥,导致两人愈吵愈烈,险些扭打起来,最终在贺兰大小姐的劝阻下方才不欢而散。由这一线索来看,贺兰二小姐成为凶嫌的理由似乎更为充分,但是仅凭她一介女流的力气恐怕没有办法将大少夫人的尸身挂到如此高的树上去,因此同宋初云联手的可能性便大大的提高了。”
“那……燕然哥哥方才所说的,宋初云亦可能成为冤大头一说又作何解呢?”我问。
狗官笑道:“其一:宋初云杀害大少夫人的理由并不充分。若他因大少夫人与贺兰二小姐争吵、恐败露了自己与大少夫人有染之事而起了杀机,便不可能在杀害她之前还要同她……嗯,咳咳,行那不轨之事,必会直接加以杀害以除后患。并且,他与大少夫人并无深仇大恨,又何苦将其悬尸示众极尽污辱呢?”
不错,死者的死亡方式以及陈尸现场对于案件推理是至关重要的线索,倘若大少夫人只是简单地被勒死,那么宋初云就很难摆脱行凶的嫌疑了,偏偏这大少夫人不仅仅被人勒死还被悬尸示众,这便提供了凶手的犯罪心理这一重要的线索。我虽不懂犯罪心理学,但是悬尸示众这种方式在我看来,那凶手不是变态就是对死者心怀强烈恨意。恨意这东西很难琢磨,有的是一瞬间产生的,有的却是慢慢积累的。如果宋初云在同大少夫人ooxx完之后,两人不知何原因地突然反目,使得宋初云一瞬间产生了强烈的恨意而将之杀死,这也不是不可能之事,然而短暂的恨意应当并不能支撑着宋初云勒死大少夫人后为了泄愤又去想尽办法将她的尸体挂到高高的树上去且还不在泥地里留下足迹。反而是慢慢积累起来的那种恨意,因可能常常会在脑海中假想着要将大少夫人杀死后将其尸体示众,才会真的在杀害她之后将平日的想法付诸于行动。昨日看那宋初云对大少夫人的态度并不像怀有恨意的,因此即便他后来产生了恨,也绝不是长时间积累下来的。
所以由此点来看,宋初云是凶手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其二,”狗官方才竟然一直静静地微笑着望着我,想是看出我心中念头转毕,这才又接着继续说道:“宋初云昨夜下榻的客房是在与此院一墙之隔的客院之中,若想由客院进入此院或是由此院去得客院只有两个途径,一是走院门,然而院门口处有执夜的嬷嬷看守,方才为兄问过那嬷嬷,昨天一整夜她守在那里寸步未离;另一是走此院位于东北角处的一个小角门,这个角门外是一条小小穿堂,既可通往宋初云所在的客院,又可通往贺兰家两位小姐所居的后院。角门的钥匙据说贺兰大人与贺兰老夫人各有一把,管事嬷嬷处有一把,每夜待两位贺兰小姐从角门由此院回至后院后,管事嬷嬷便会将角门由内锁住,不许任何人通过。因此角门这一处夜里并无执夜嬷嬷看守,若想由此入内或是由此出去,只能事先想办法将持有角门钥匙的以上三人手中骗过任意一把来,请锁匠配上一把一模一样的,再将原钥匙不动声色地退回给持有人,配的钥匙自己拿着,便可趁夜深人静时自由出入角门了。——为兄推测大少夫人正是用的此法配得了钥匙,从而常常与宋初云深夜幽会,昨夜亦是如此。设若两人‘事’毕后,宋初云杀害了大少夫人,并将其尸扛回此院,先不论他用了什么方法将大少夫人的尸体悬于树上去的,只说他悬尸完毕后又是如何出得此院回至客院的呢?——为兄问过管事嬷嬷,今早她按平日惯例于卯时初刻拿了自己的那把钥匙前来打开角门,那角门的锁锁得好好的,宋初云并不会任何功夫,不可能飞檐走壁地跃出院去,那么他是如何出得此院并且将位于本院内的门锁锁上的呢?”
这……是、是啊,如果综合狗官所说的种种线索,那,那这座院子岂不成了一个大大的密室了吗?加上悬尸树周围没有留下任何脚印的泥地,这、这这这,这是一个双重密室啊!老了个天的!凶手简直是高智商的犯罪天才!如此天衣无缝的杀人悬尸,如此无懈可击的双重密室……了、了不得,我、我又兴奋了……
努力不使自己的情绪看上去显得太高涨,我抬眼望向狗官,却发现他那对黑溜溜的狗眼中竟也闪烁着满是兴趣的光彩……嗳,就算我再不想承认也不得不说……这狗东西同我……确实是……同一类人。
“唔……灵歌有点糊涂了,究竟是宋公子与贺兰二小姐串通杀害了大少夫人,还是这两人都不是凶手,而是昨夜睡于此院中的人?”我佯作迷糊地望着狗官。
狗官笑了起来,忽儿压低声音道:“贺兰二小姐今早因见了大少夫人的尸体受了惊吓,一直在闺房休息,不肯前来接受为兄询问,倘若灵歌妹妹不嫌弃,不妨同为兄一起前往贺兰家两位小姐的绣楼走一趟,如何?”
咦?这个家伙干嘛要叫上我一起去?居心何在?……唔,是了,他定是知道我对此事好奇,便想做做好人……好狗,带上我去凑凑热闹。哼……我才不领他这个情儿呢,是他主动要我去的,不是我求他的喔,到时谁也别说让我还他这人情……狗情。
我佯作疑惑地道:“燕然哥哥要灵歌同去……不大好罢?灵歌不过是一介平民,在贺兰府中亦只是客,去贺兰小姐的闺房……实在是师出无名。”
狗官眨着眼睛笑道:“怎会是师出无名?为兄所带来的人手全部都被安排至贺兰府中各处调查取证去了,只剩了为兄一人负责对重要当事人进行询问,若只身前往贺兰小姐绣楼唯恐不便,是以才要请灵歌妹妹你帮个忙,同为兄一起前去,有不方便之处也好替为兄照应照应。”
嘿……狗官不愧是狗官,理由找得还真是冠冕堂皇,既然他已替我想好了理由,那姑娘我便不客气了。于是立刻就坡下驴地道:“原来如此,既是替燕然哥哥办事去的,那灵歌自当效力。”
狗官笑着起身,狗爪一摆,道:“灵歌妹妹请。”
“燕然哥哥请。”我假惺惺地垂首等他先迈步。
狗官不再多言,笑着负起爪,迈着大步走出门去,我便捣着小碎步在他屁股后面跟着。
由狗官所提到过的那个位于院子东北角的小角门出去,果然是一条穿堂,穿过穿堂便是贺兰家两位小姐所居住的后院。这后院小巧别致,满种了花草,贺兰大小姐的绣楼便在穿过穿堂进入后院门的位置。
狗官带了我先不入贺兰大小姐的绣楼,而是转而向西,径往位于西侧的贺兰二小姐的绣楼而去。
二小姐的闺房在二楼,上得楼来,见房门紧闭,一名丫环立在门外守着,见狗官同我上来了,连忙行礼,狗官笑眯眯地道:“烦请姑娘进去向二小姐通报一声,就说本府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一问二小姐。”
丫环连忙应了,转身推门入内,很快便又出来了,低着头不敢看狗官,小声嗫嚅着道:“启禀大人……我家小姐说……因府内家教甚严,不允许外间男子入闺房半步……是以、是以还望大人恕罪,小姐她……她身上不大舒服,暂时没有办法出来见大人了……”
嘿,找借口避见狗官,果然有内情。
见狗官不急不忙地笑道:“不妨事,请转告二小姐:既然家规在上,本府就此止步便是了。但是因令尊大人命本府务必尽快破案,本府已等不得二小姐恢复身体再行问询了,是以本府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请随同而来的岳家小姐代本府入内问二小姐几个问题,如此便不致破坏家规了。倘若二小姐认为此法不妥,那么本府只好守在这门外,待二小姐何时恢复了,本府何时再行询问。不知二小姐意下如何?”
唔……这狗官原来早料到会有此种情况发生,是以邀我同来也并不单单只为了满足我的小小愿望,竟是想让我白替他打工来着!哼,告诉你这狗儿!姑娘我可是高级钟点工,陪人说说话、陪人聊聊天儿、陪人唠唠嗑儿,一小时四十两银子,待会儿我出来你就得付我工钱,否则就把你也吊那树上去。
那丫环再度进屋传话,半晌出来,道:“如此……请岳小姐进屋来罢。”
我偏头望着狗官,意思是你要我进去都想问她些什么?
狗官没有吱声,只悄悄冲我眨眨眼,意思是本狗儿想问的灵歌大神你必定都知道,无需嘱咐。
于是只好迈步进了房间,那丫环便将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但见这二小姐的房间设计得甚为敞亮,南墙上开了大扇的敞窗,一眼便能望见前院的那株近二十米高的银杏树,硕大的树冠高高地撑在院子上空,眼睛若好些的几乎连那树上鸟窝里有几个鸟蛋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我的心中不由一动,一个念头飞快地闪过,没能抓住。
贺兰二小姐斜倚在床头,脸色有些苍白,见了我也不起身,神情略显冷漠地道:“不知岳小姐替季大人带了什么问题来问我?”
我由窗口移开视线,转过身来面向着她,友善地笑着,慢慢问道:“请问二小姐,昨夜是何时回到绣楼之中的?”
“亥时三刻。”贺兰慕霜冷冷地答道。
“在此之后未曾再出过绣楼么?”我问。
“没有。”贺兰慕霜语气里带了点没好气。
“有谁可以证明呢?”我不以为忤地继续笑问。
“谁?当然是我的丫头们了!”她有些生气,瞪向我道,“难道你怀疑嫂子是我杀的?”
我没理她的反问,只是接着笑问道:“二小姐的丫头莫非整晚都不睡么?她们可以证明二小姐你整晚都不曾踏出过绣楼半步么?”
“你!你莫要太过份了!”贺兰慕霜噌地从床上下了地,直直地逼至我的面前,“你这是诽谤!我可以去告发你的!”
“二小姐,首先小女子并未指出二小姐就是凶手,不知道二小姐要去告发我什么?其次,看二小姐的精神不错,小女子还是去回禀外厢的季大人,由他来亲自问二小姐问题好了。”说着我便笑着向外走,听得贺兰慕霜在身后咬牙切齿地叫了声“站住!”便回过头去冲她笑。
“你接着问罢!终归是我家里出了事,有些人便唯恐天下不乱!”她气哼哼地重新坐回床上。
无视她的明嘲暗讽,我转过身来笑向她道:“那便先请二小姐将小女子方才的问题回答一下罢。”
贺兰慕霜狠狠瞪了我一眼,道:“昨夜丫头们自然也都睡下了,你让我到哪里去找人证明我昨晚确实未出绣楼半步?!”
“喔,即是说无人可以证明。”我笑着结束这个问题,装作随意地打量起她的房间来,顺便看了看她挂在衣架子上的昨日所穿的衣服以及放在架子下面鞋踏上的昨天穿过的鞋子,那鞋子虽然踩过雨水而显得不大干净,但是无论鞋面还是鞋沿,俱都没有一个泥点子。
我于是又望向窗外,指着那银杏树问道:“从此处恰可以看到今早大少夫人的尸首被悬挂的位置,大少夫人身上衣服甚是鲜艳,若从此处望过去,一眼便可发现她。只不知为何二小姐今早竟不曾由此看到呢?”
想是因我提到了大少夫人的尸体,贺兰慕霜的身上颤了一颤,脸色愈发苍白,故作镇静地道:“昨天下雨,丫头早早便将窗子关上了,今早我是被前院的尖叫声吵醒的,只想着赶过去看看出了何事,并未来得及打开窗扇,自然未曾发现!”
唔……这样啊。我慢慢踱到窗边,往下瞅了瞅,又往前院瞅了瞅,再往东边与前院仅一墙之隔的客院瞅了瞅,最后瞅了瞅窗户本身。
问到这个份儿上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问的了,我佯作套近乎地压低声音向贺兰慕霜道:“其实小女子这些问题也不过是受季大人指使来问二小姐罢了,小女子本身自是认为凶手绝不可能是二小姐你的,另外我听季大人悄悄对其手下说过,他怀疑小姐你的表兄宋公子才是凶手……是以小姐不必着慌,遇到这种事情女人家哪有不慌不怕的?!小女子不会在季大人面前乱说的,小姐大可放心。”
一听了我的话,贺兰慕霜浑身抖得更厉害了,颤着声音低声问我道:“你说的可是真的?你没有听错?季大人真的怀疑我表兄杀了大少夫人?”
我点点头,道:“所以二小姐不必害怕自己被冤枉,相信这案子季大人很快便可了结……”
贺兰慕霜眼神里有些惊恐有些不信,喃喃地道:“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杀人呢……”
一时间我竟有些疑惑,看她这样子不像做假,况且若果真人是她杀的,听到我说季燕然在怀疑宋初云是凶手后应该会顺水推舟地再提供些假情报或是说些暗示性的话以将自己的罪过彻底推给宋初云。然而她这两句话中的意思竟是不相信宋初云会杀人,可见她并没有拉宋初云当替罪羊的打算。
这又是什么缘故呢?莫非……她也不是凶手?
抓周·络帘
心中满怀疑惑,趁贺兰慕霜正失神的功夫,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房间是否有可疑之处,但见靠墙的架子上设着书藉、古董瓷器、各色装饰品等等,其中一样小饰品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架缩小版的古琴,只有手掌大小,其琴座琴弦都与真品无异,十分精致可爱。
一时间犯了女人喜欢可爱事物的通病,将案情抛到了窗外,走上前去细细观赏,笑着问向贺兰慕霜道:“这架小琴好可爱!是从何处买来的?”
贺兰慕霜似是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答道:“不是买来的,是抓周时留下的。”
喔……抓周,这是种民间习俗,又叫“试儿”,是小孩周岁时举行的一种预测前途和性情的仪式,家长将笔墨纸砚算盘胭脂经书刺绣工具等等置于床上,“将小孩抱来,令其端坐,不予任何诱导,任其挑选,视其先抓何物,后抓何物,以此来测卜其志趣、前途和将要从事的职业”。《红楼梦》里的宝玉不也是抓周时抓了胭脂的么。
就是说这位贺兰家的二小姐在周岁时抓的东西是这架仿真小古琴,那么说……“二小姐会弹琴?”我问。
贺兰慕霜一指另一侧的墙边,果见一张琴桌上架着一具真正的古琴。嗳……羡慕哇,如果我也会个琴棋书画的,是不是能钓到金龟婿的机率会更大些?
正自暗暗慨叹,听得贺兰慕霜冷冷地道:“岳小姐可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唔……似乎没什么可问的了,虽然有很多疑点尚未找到答案,但是我总有个直觉,似乎答案并不在贺兰二小姐这里。
于是告辞了出来,见狗官正负着手立在厅内的窗前向外悠闲地赏着风景,走过去轻声叫了他一声,他转过身笑着低下头来,压低声音问向我道:“如何?灵歌妹妹可有什么发现么?”
我冲他勾了勾指头,示意他再低下来些,他便笑着探下身,将耳朵凑到我的嘴边,我朱唇轻启,严肃认真地说了两个字:“没有。”
狗官一阵好笑,慢慢偏过脸来,险些蹭着我的鼻尖,我连忙后退了半步,见他笑眯眯地望着我,语声轻轻地道:“为兄相信灵歌。”
嘁……嘁!少、少来,这狗东西跟谁学的……调起情来都不着痕迹,莫非是个久经情场的老手?
我低下头避开他那双似是可以直直地看到人心里去的黑亮亮的眼睛,听得他轻笑一声,道:“既如此,我们便往下一处去罢。”说着一伸爪,“妹妹先请。”
不跟他客气,我转身沿了绣楼的木制楼梯下得楼去。
下一处,自是与贺兰慕霜的住处相对的贺兰大小姐贺兰慕雨的绣楼。贺兰慕雨的性格比起贺兰慕霜要好了很多,没有拿什么家规之类的借口将狗某人再一次拒之门外,而是礼让有加地将我俩迎入屋内,还命丫环看茶。
这回问问题就是狗官自己的事了,估计答案也跟别人的差不多,我便懒得再听,坐在椅子上以喝茶为掩护,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位大小姐的闺房。
比起女孩儿味十足的贺兰慕霜的闺房来说,贺兰慕雨的房间便显得简单素雅得多了。红木牙床上挂着一幅白底绘水墨丹青的帐子,褥面上放着装针线的笸箩,笸箩上搭着一件半旧的青灰色的衫子,上面还穿着针线,想是在我们来之前她正在缝补。……家里死了嫂子,她还能静下心来做针线活儿,这副镇静劲儿倒是和姑娘我有一比(嘁!),只是这衫子……貌似是件男装,这便怪了,贺兰老夫人教育子女甚严,贺兰慕雨尚未出阁,如此明目张胆地为一个男人缝衣服,难道不怕贺兰老夫人责她行为有失检点么?
心中正疑惑,却听得狗官向贺兰慕雨道:“唐突地问一声大小姐,这床上放着的衫子……是哪一位的?”
贺兰慕雨笑笑,道:“不瞒大人,这衫子是家兄的。家嫂不擅针线,是以小女子便将这活儿接了,既可借机练练女红,又省了到外面找裁缝的麻烦事。”
唔,贺兰慕雨在家行二,她口中的“家兄”自然只有贺兰慕风一人。嗳……我若是女红针黹样样精通,是不是钓得金龟婿的机率就更更大一些了呢……
“喔,大小姐生得一副巧手,真是让本府对令兄羡慕不已啊……只不知何时也能有个巧手的妹妹来替本府补一补那破了的衣衫……”狗官笑道,一双乌溜儿狗眼有意无意地向我这边瞟了瞟。
嗯?这家伙似是暗有所指啊?想什么呢你!美得你冒泡泡!
正待暗暗白他两眼,却发现这狗东西已将视线转移,色眯眯地盯着贺兰慕雨的一双白嫩嫩的纤手目不转睛。——流了个氓的!没见过女人手是怎么的?瞧你那急色鬼投胎的样子,真是让我替你觉得丢人……丢狗!
我站起身来,一时忘了自己是在别人家,转身行至窗边顺手将窗扇推开,夹着昨夜雨水气息的空气扑面而来,令人心中不由畅快了些。
耳听得身后屋内那狗官一声轻笑,懒得理会这笑中含义,抬眼望向前院那株银杏树,此时日已初升,金灿灿的扇形叶子在凉风中哗哗地摇着,完全不见了今日清晨那悬着大少夫人尸体时的恐怖气氛。人类总自诩为万物之灵,可是生生死死根本无法影响到日出日落、叶绿叶黄,真是可笑可叹。
心生感触,忍不住低头自省,却瞥见捕头李佑正从那小角门里匆匆穿过进了后院,想是来找这狗官报告情况的。于是伸手将窗子重新关好,发现窗棱子上挂着几根头发丝般粗细的丝线,想是这糊窗的窗纱脱了丝,心道这贺兰大小姐还真够艰苦朴素的,窗纱坏了都不说换一幅。
回过身来,见狗官仍在不紧不慢地问着贺兰慕雨一些有用没用的问题,两人之间隔了一张小几,狗官的身子向前探着,满脸欠揍的笑,看那样子几乎是想整个儿地扑到贺兰慕雨的身上。——不堪入目,真真是不堪入目!莫非秋季是狗儿发情的季节?这是谁家跑出来的色犬?赶快拉回家去配种,配完再放出来!
心中冷哼一声,将自己的目光从这不务正业的家伙身上移开,放在屋内的陈设上。要说这位贺兰大小姐的手确实很巧,见房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东西就是让我曾头疼了好一阵子的——络子。无论是兜东西用的、做挂饰用的、做装点用的,都是同一种色系、不同的花式,最令人称奇的是一大幅从梁上垂至地板上的由无数简单的络结连成的挂帘,简直看得我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嗳呀,人家也想要一幅这样的帘子啦……呜呜(你哭什么!)。
难不成这位贺兰大小姐抓周时抓的是络子,因此这一小辈子就沉浸在打络子的世界里?这样的手艺不论穿越到哪儿都不愁挣不到钱哇!羡慕死我了哟!我不由抬眼去瞅墙边那盛放着各式摆设及书藉的架子,果见那上面有一个同贺兰二小姐处相同种类的仿真迷你器物,想必就是这大小姐抓周时抓到的东西,只是……只是这东西……怎么会是、怎么会是那玩意儿?
一个古怪的念头如闪电般划过我的脑海,我四下里张望,却没能找到我想要找的东西,于是低了头思索,还未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听得门外有个丫环禀道:“季大人,大小姐,有位姓李的差爷等在楼外,说是有事要回季大人。”
狗官闻言站起身来,向贺兰慕雨道:“如此本府便不再多扰大小姐了,大小姐若想起了任何的线索,敬请通知本府一声。”
贺兰慕雨浅行一礼,道:“有劳大人了,望大人早日破案,替家嫂申冤。”
狗官点头,转脸过来望着我笑,意思是该走了。我便同贺兰慕雨相互行了礼,而后由她送出卧房外。
由于心中正思考问题,便也没顾得狗官,径直在他前面沿着楼梯往下走,谁知一个没留神脚下一滑,身体便失去了重心,眼看就要凄美绝艳地摔坐在梯阶上,突觉双臂一热,一对大大的狗爪及时地握在了上面阻止住了我下坠的身形,我带着一身惊出来的冷汗摇晃着重新站稳,下意识地扭头去看他,却见他飞快地收回了双手负于身后,眼睛望在别处做了个深呼吸,而后才又望住我的脸,用他那惯有的、没什么品质保证的笑容掩饰住方才同我那一瞬间的“肌肤之亲”所带来的些许不自然,道:“灵歌妹妹当心,若摔着了可就是为兄的罪过了。”
说来……这个家伙唯一的优点就是发乎情、止乎礼,虽然爱开玩笑爱逗趣,行为却极有分寸,从未有过逾矩之举。——当然,若他不总摆出那副欠揍的笑容,我对他的非好感度会适当地减少一格的,哼。
“多谢燕然哥哥……”我低头小声地道,转身继续往下走。
“灵歌妹妹方才在想些什么?”狗官在身后笑问。
“唔……灵歌在想,贺兰大小姐的闺房很是漂亮,她当真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呢。”我头也不回地轻声道。
“只是……似乎少了什么东西罢?”狗官接着我的话笑道。
少了东西……我停住脚步,回身仰脸望着他,这个家伙本就是高高个子,如今立在上面的两个台阶上,愈发产生了小草同大树的强烈反差,“少了什么东西?”我问。
“灵歌妹妹猜呢?”狗官笑着低头看我。
“嗯……画儿?盆景儿?琴?”我歪着脑袋十分认真地故意乱猜着。
狗官笑着叹了口气,似是拿我没什么办法,索性蹲下身来坐在了楼梯上,双臂搭在自己膝上半仰着脸笑着望住我道:“贺兰大小姐的闺房该有的样样都有,唯缺了一样东西、又多了一样东西。”
咦?若说缺了一样东西我是知道的,方才我满屋子四下里找的便是这样东西,然而这狗官说还多了一样东西……我却不知道是什么了,便定定地望着他,等他说下文。
“缺的这样东西,是女子闺房内极少有的,”狗官笑眯眯地开始了狗氏推理讲座,“为兄方才仔细看了看贺兰大小姐的手,她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关节处、向着手心的一侧以及食、中二指之间的那一侧都有着厚厚的一层茧子,且这位大小姐无论是行走、站立还是端坐,其颈部、双肩、腰背都挺得笔直,尤其是站立,她的姿势较之我们有些不同:她的上身略显前倾,肩胛骨内收,双臂垂下时极自然地略向后伸。除此之外,她端起茶杯的手十分稳定,为兄特别注意了一下她杯中的水面,竟然连一丝水纹都没有。综合以上种种,再打量一下贺大小姐的闺房,为兄便发现这房内少了与以上情况相对应的至关重要的一样东西,那就是……”
没错,是弓箭。
我在贺兰慕雨放摆设器物的架子上看到了她抓周时留下做纪念的东西——一张迷你小弓,而通过贺兰慕霜会弹琴这一点来推此及彼,这贺兰慕雨必同她的弟弟贺兰慕雪一样会弯弓射箭!只是……她为什么要将真正的弓箭收起来呢?是因为女子闺房中本不应放这种利器,还是……
狗官望着我笑,仿佛能听到我内心的答案一般点了点头,继续道:“是弓箭,只有常年练习射箭的人才会在手的那些部位磨出茧子:食指、中指、无名指三指末指骨靠近关节处,是用来勾弦的,食、中二指是用来夹箭的,而大小姐笔直的行、立、坐姿以及稳定的手,亦是为掌握练箭的要领长年累月养成的习惯。为兄记得一本教人怎样习射的书上曾如此写道:‘身法亦当正直,勿缩颈、勿露臂、勿弯腰、勿前探、勿后仰、勿挺胸,此为要旨,即尽善矣’。亦有‘身端体直,用力平和,拈弓得法,架箭从容,前推后走,弓满式成’、‘ 肩、肘、手要直如箭’等语,可见射箭一事对身姿要求极为严格,大小姐常年习箭,动作与姿势已成习惯,所谓习惯,便是常常不能为自身所察觉的惯性行为,就算被人刻意去掩饰,往往也难免露出马脚。是以为兄推断,这位贺兰大小姐必是个习箭之人,且为兄注意到她房间的西墙上有一个浅浅的箭袋形的印子,可见那里是她平日挂弓箭之处,比起每天都要取下来练习的弓来说,箭袋一般不会常取下,甚至这个箭袋可能仅仅是为装饰用而挂在墙上的,毕竟练箭有专门的屋外场所,不必每次都背了箭袋跑来跑去,是以常用的弓许不会在白墙上留下印记,但箭袋的印记却是难免留在其上的。因此尽管大小姐将挂弓箭的钉子亦拔了下来,且还将钉子留在墙上的孔用白灰填住了,但是那箭袋留下的印记却没能抹去,证明了她房内确实应挂有弓箭,不知何种原因地被她收了起来。”
唔……听狗官这么一分析,便可以证明贺兰慕雨的房中确实挂过弓箭,而不必去考虑“即便她会射箭也有可能不在房内放有弓箭”这一点了。
狗官笑着,忽然身体前倾,凑得离我近了些,压低声音接着道:“但是……习弓箭之人的目力最为优秀,连为兄都能看出来的箭袋印记,这位有意想将弓箭藏起来的贺兰大小姐又如何会看不出来呢?”
对、对啊……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呢?若有意隐瞒自己房内有弓箭的事实,这么明显的漏洞不应该会放过吧?
狗官眯眼一笑,道:“原因只有一个。贺兰大小姐会弓箭之事在贺兰府并非秘密,而她之所以要将弓箭收起来当然是不想被外人看到,倘若在今日这案件发生之前府里曾有另外的外人来过,至少昨天一整天除了灵歌妹妹你,府里并无其他外人,而妹妹你又不大可能会到大小姐的房中来,所以昨天一天的功夫大小姐完全有时间将那箭袋的印记处理掉,之所以还留在墙上只能说明一点:她没有时间处理。时间既紧迫、府里又有外人可能会到她的房中来的情况,想来也只有今天了。亦即是说,将弓箭收起来是大小姐今日才有的行为,而没有处理墙上的印记,是因为她并不敢确定自己的房中何时会有来‘客’,倘若重新将那印记粉刷成与旁边墙面相同的颜色,只怕会在这种才下过雨的潮湿天气中不易晾干而露出更大的马脚;而若将那印记处的灰刮掉,又恐粉末落得四处都是,反而亦会引起人的注意。倒不如就这么让那印记留在墙上,说不定可以侥幸不被人察觉——大小姐想必正是抱着这样的心理,是以才没有处理掉那箭袋的印记的。”
“那么……燕然哥哥方才所说的多的那样东西又是什么呢?”我做出好奇宝宝的样子问他,事实上我也的确好奇得很。
狗官眨巴着眼睛看着我笑:“喔?为兄以为灵歌妹妹已看到了呢。”
我看到?我看到什么了?我就看到某条无赖狗盯着人家大姑娘的手看个不住,还几乎要扑到人家的身上去……就算我看到了什么有用的线索,自然也是不能告诉你这家伙的,否则我还怎么在侦探界混呢(你好像混的是言情界吧?)?!
我也眨巴着眼睛看他,一脸懵懂。
“多出来的东西就在那幅用络子结成的帘子上。”狗官笑。
咦?怎么我盯了那帘子瞅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呢(你只顾羡慕人家来着。)?
“是什么呢?”我歪着头问,心里恨不得把他那张狗嘴掰开往外掏话。
“摺皱。”狗官的狗眼晶亮,“这幅帘子所用的线绳较粗、质地较硬,新买来后将其编织成络子,时间一长便会形成固定的形状,即便拆开来亦会留下褶皱,不易抻直。贺兰大小姐房间里的这幅络帘线绳上便全是这样的褶皱,显然这幅帘子在最初时并不是用的此种编法。帘子被重新编过,而且……为兄看了一下这帘子的花式,是一种看上去十分复杂,但只要掌握了要领,偌大一幅帘子编起来只需半个时辰的手法。”
这、这狗官……难道是只天才狗么?只看几眼便能找到络子编法的规律?!这不由令我想起一部侦探小说中所描述的一位逻辑思维非常强的主角,他从未接触过国际象棋这类东西,但是他凭着自己惊人的逻辑头脑,仅用了一上午的时间了解了国际象棋的规则和下法并研究了其中所含的逻辑规律,便在十五招之内将国际象棋的世界冠军俄罗斯的¥&斯基彻底将死。
也许……也许我面前这个男人的头脑便有着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逻辑思维,所以才能在观察了那络帘的花式后便依规律推断出了整个帘子的编法……
我呆呆地望着他,说不清此刻自己的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儿。
狗官用晶晶亮的眼睛望着我笑了一阵儿,而后起身,拍拍屁股,道:“为兄还是先去听听我那李神捕带来了什么消息罢。”
我慢慢地转身继续下楼,李佑在楼门口已等得不耐烦了,见了狗官便上前行礼,道:“大人,那宋初云听说贺兰府里的大少夫人死了,一早便溜出了府去,方才属下已将其抓回,正押在前院,请大人前往问询。”
狗官转头冲我笑道:“灵歌妹妹要一同过去么?”
我摇了摇头,轻声道:“大人请便。”
狗官笑着深深看了我一眼,便同李佑往前院去了。
我在楼口站着发了一阵呆,仰头望了望贺兰慕雨的窗子,依旧紧紧关着,便回转身重新进得楼去,沿着楼梯上来,伸手敲开了她的房门。
“岳小姐还有事么?”贺兰慕雨淡淡地却不失礼貌地将我请进屋内问道。
“贺兰小姐,”我望着她亦淡淡地笑,“听说令弟贺兰慕雪公子在后羿盛会上夺了魁,箭术实在了得呢。”
贺兰慕雨看着我,道:“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我一指墙上那箭袋留下的痕迹,“可惜后羿盛会不允许女子参加,否则夺魁之人必轮不到令弟。天下第一箭法的称号……非贺兰大小姐你莫属。”
贺兰慕雨神色如常,仿佛我方才说的不过是“天气很好”这类的再平常不过的话,她淡淡地望着我,我也淡淡地望着她,这个女子,是迄今为止我所遇见的最为强劲的对手。
绳结·花纹
贺兰慕雨转身慢慢走至椅旁坐下,端起自己的茶杯抿了一口,含笑向我道:“岳小姐说笑了,慕雨这点箭法不过才学了皮毛而已,岂敢拿出去现眼?”
唔,这么痛快地就承认自己会箭术了,果然是个聪明人,欲盖弥彰只会令自己更为被动。
她这么一承认,反而让我无从下手了,以至于原来想好的要盘诘她的话全都憋在了肚子里。贺兰慕雨同我属于一种人,是以不变应万变、非万不得已绝不主动出击的那一类型,对此我非常了解,是以我很想知道,当她被逼入胡同后,她会做出怎样的应变方法?我还真是期待呢。
“大小姐不必过谦,若没有百步穿杨的功夫,又怎么能将令嫂的尸体从你这间屋子里挂到前院的树上去呢?”我学着她的样子含笑望着她。
贺兰慕雨沉下脸来,冷声道:“岳小姐,慕雨敬你是我弟妹的朋友,屡屡忍让于你,请莫要太过放肆,否则莫怪慕雨下逐客令了!”
我笑道:“大小姐请先莫生气,且听灵歌给你讲一段故事,倘若这段故事讲得不对,大小姐在恼我也不迟。”
贺兰慕雨冷哂一声,道:“岳小姐倒真有闲情,不去陪你那位官哥哥问案,反倒跑到我这里来要讲什么故事!你这故事留着讲与你那官哥哥听岂不更好?”
一、一口一个官哥哥……这女人、这女人、气死我了!她、她什么意思?!她是不是认为我和狗官之间有什么、有什么不明不白的……唔哇哇!这种类型的女人太讨厌了(你和她不是一类的么?)!谁都别拦着我!我要跟她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淡定、淡定……)!
我笑笑,无视她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