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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子白的发蓝。
    不声不响的走到一旁,他弯腰慢慢坐了下来。余至瑶闻声扭头,万没想到来人会是他,不禁一挑眉毛,显然是十分吃惊。
    何殿英不开口,他也不说话。翘起二郎腿向后仰靠过去,他把双臂环抱在了胸前。西装衣袖缩上去,里面衬衫的钻石袖扣反射灯光,亮晶晶的成了一颗星。
    双方沉默着僵持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败下阵来——他知道余至瑶的性情沉闷怪异,自己犯不上和这么个家伙斗气。
    伸手在对方的肩膀上推了一把,他毫无预兆的活泼起来:“二爷,年过的怎么样?”
    余至瑶被他推得一晃:“挺好。”
    何殿英合身歪向了他,亲热的越发自然:“明天有没有空?到我家去,吃顿晚饭,如何?”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而何殿英怕他开口拒绝,连忙抬手对着前方仆人打了个响指。及至仆人端着大托盘走过来了,他从盘中端起一杯香槟,转身要送给余至瑶。
    余至瑶见他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对自己大献殷勤,心中感情就复杂起来,喜也不是,怒也不是。心不在焉的伸出手去,他本意是要接酒,可是厅内昏暗,他连对方的手也一起握了住。
    香槟很凉,何殿英的手指也因此失了热度。一动不动的看着余至瑶,他忽然翘起嘴角,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板着脸,在悠扬的乐曲声中低声问他:“还给不给?”
    何殿英答道:“给。”
    余至瑶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背上:“那就松手!”
    何殿英微笑着把酒杯交给了余至瑶。余至瑶转向前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味道很好,他想让何殿英也尝一尝,可是话到嘴边,他略一犹豫,还是没说。
    现在大家都是今非昔比了,堂堂的何老板,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
    何殿英伏低做小到了这般程度,已经是落了下风,索性继续放低身段,哄得余至瑶与他和好如初。笑着又扯了扯余至瑶的衣袖,他很诚恳的说道:“二爷,给个答复,明天到我那里去,成不成?”
    余至瑶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香槟:“后天吧,明天我要请药厂的经理们吃饭。”
    何殿英听了这话,不禁有些为难:“后天?后天我要去干爹家里拜年——算啦,那就定到初七。初七,怎么样?”
    余至瑶把酒杯放到一旁的小圆桌上,然后点了点头:“初七就初七。”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不阴不阳的态度,脸上还笑着,心里可是翻起了恨——这个打不死的,还对自己摆起架子了!
    何殿英不再理睬余至瑶,起身邀请在座的女士去跳舞。人在舞池里搂着女伴,他那一双眼睛却是不时的瞟向余至瑶。他空下来的位置已经被吉泽领事所占据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不知在说什么。何殿英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日租界就这么大,好比一个烧饼,别人多咬一口,自己就少咬一口。自己得打起精神加把劲儿,不能天天满心里只装着一个余至瑶。是,那是自己的好朋友,亲人一样,可朋友亲人又怎么样?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朽的,只有利益永远至上。
    花花世界,缭乱变幻的不是风景,是人心。
    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