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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正则很喜欢这样的环境,他先到自己的房间看了眼,坐北朝南的房间靠北的那面墙修了火炕,东面的墙上书架连着桌椅,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这样不到十平的小房子自己一个人住足以,这就是他以后要长久居住的地方了,想到这,季正则就有些惦记家里的那位小朋友了。
    出了校舍脚底不自觉的就去了独立的院子,说是院子其实也很小,书院对贫困的学生很照顾,对有钱的学生就使劲薅羊毛。
    院子的主卧就比单人的大了一点点,外间有个小塌应该是给小厮或者书童准备的,两侧还有独立的小厨房和净房。
    即是是这样,季正则也觉得一个月二两的价钱还是贵。
    在书院没看见许佑安和其他相熟的人,季正则逛了一会就去城里,阿英的衣服散的跟拖布条差不多,也不能总穿自己的衣服凑合。
    进了布庄之后,墙上五花百门的衣裳弄的他眼晕,啧啧,古代的衣服竟然也这么多说道,阿英年纪小,五官明晰好看,平时干活还多,季正则没选太好的,就选了两套棉布的,一套浅蓝色,一套绛紫色都是好洗耐脏的。
    想象着阿英穿上新衣服的样子,季正则好像是怀揣着喜悦一样,不等下午的牛车背着东西直接走回了村。
    秋老虎威力最足就是在正午,等季正则走回家的时候身上的衣裳都快被汗洇透了,一到家阿英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就从门里迎来出来。
    阿英接过背篓连忙把水杯递到季正则面前,水杯刚放下湿帕子就放到了他的手上,跟事先准备好了一样。
    缓过来的季正则头顶着凉帕子舒服的直哼哼,阿英,背篓里有我给你买的新衣服,快去试试,不合身了明天去换。
    新衣服?阿英惊喜道:给我的?
    季正则确认道:对,买给你的,快换,我想看。
    嗯,小家伙抱着包裹喜滋滋的就回了房,不一会的功夫一个浑身绛紫色的翩翩少年走了出来。
    好好看吗?阿英好像是怕他看不真切,还走到近前转了转身。
    阿英身量比一般的哥儿略高一些,身条纤细挺拔如松竹,平平无奇的绛紫色衣衫罩在他的身上,更趁的他俊朗的面容英气十足。
    小哥儿面颊上带着羞红,却仍旧大方的任季正则打量。季正则掐了掐手心才让自己的目光不那么直白,他道:真好看,鞋呢?
    少年这一身哪哪都好,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光着两个脏兮兮的脚丫子。
    季正则话音一落,阿英就害羞的把脚往下摆里面缩了缩,他颇为不好意思的说:脚脏,新鞋留着。
    傻东西,季正则拧了拧他的鼻子道:东西买来就是穿的,留着干嘛,上供啊。说完他就转身出去了。
    不一会的功夫一盆水就落到了阿英的跟前,洗洗,今后都不许光脚了。
    第11章
    洗脚水端到跟前,阿英呆愣着根本没反应过来,季正则叹了一口气直接蹲下,刚碰触阿英的脚就猛的缩了回去。
    我我自己来,阿英的脸红到爆炸。盆里的加了温水暖暖的,阿英下巴低着膝盖搓洗着脚上的泥沙。
    自阿英有记忆以来他就没有穿过鞋,许是半年也许是更久,脚底早就经水泡磨出了一层黄黑色的老茧。
    他之前觉得季正则好看人也好,对着他就忍不住羞臊心里乱跳一气,直到现在他才清楚的觉得自己有些配不上他。
    他是个连鞋都没有的人,怎么能配得上秀才老爷呢!
    若不是他命好被二爷爷买来,指不定他会卖到那块成了任人打骂的奴仆,他们之间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怪不得季正则说想要得到更好的,就要先成为更好的自己,原来都是自己不够好。
    季正则低头看着小孩的后脑勺根本不知道他的想法,他现在愁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跟阿英开口。
    他要去书院读书,而且还不能把刚过门的夫郎带走。
    那个阿英,他打了一路的腹稿对着小孩的后脑勺却一个字都讲不出来。
    嗯,阿正哥?阿英的声音闷闷的。
    阿英,你知道我刚中了秀才,季正则运了运气说。
    我知道,我知道秀才和奴仆之间的差距,阿英如是想着。
    那个我要上书院读书,准备来年的会试,所以
    阿英倏地抬起垂着的头,看着他的眼神好像蒙了一层迷雾,竟是让季正则没法接着说下去。
    所以你去书院不打算带上我是吗?所以才给自己留下那么多的银两,阿英的声音平稳听不出情绪,可流露出的神情却是那样难过。
    我季正则正结巴着,阿英却说:我知道了。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秀才老爷的,之前都是他自己得了一点好处就不知分寸,天真的把自己当做人家的夫郎。
    我会好好看家,只要你别把我再送回人贩子哪里就好。阿英道:我洗好了,先回屋了。
    不是,阿英,你听我说,季正则伸出一半的手不知怎地,竟没抓住一片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