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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期好厉害啊,能跟校花交往,那感觉一定很不错吧。”
    临走还被扣了一口大锅,杜珩郁有冤无处诉,已经开始后悔答应了冯谆的事。
    偏偏被青年抓住不放,在耳边来来回回地提:“校花啊,肯定很漂亮,追求的人不会少到哪里去。能把联系方式给你,说明本来就有那么一点意思。”
    “先去看脑子。”杜珩郁忍无可忍,终于伸出两根指头抵住弗禾的脑门,把他稳稳当当地押进诊室。
    盯着面前刺毛毛的发旋,柔缓了语气,“做完检查,我再告诉你。”
    “要跟我说什么?”弗禾半只脚踏入诊室,偏头略带好奇地问。
    一点点生动的表情,就能使得青年的整张脸焕发出夺目的光。
    杜珩郁无奈地想:他不是同性恋,却栽在一个同性的手里了。
    指尖温温热热,收回后放在身侧暗自摩挲,薄唇抿动:“告诉你,我没有和校花交往过。”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一叶一菩提的地雷!
    感谢小天使们的支持和陪伴!爱你们!
    第44章 狗仔(14)
    杜珩郁在中学时期就是校区一霸,他性情桀骜,逆骨不驯,刚上初一没多久,就凭着拳头上的实力做了男生里的领头,加上家世不凡,哪怕是高年级的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
    既然担着这样的名头,若是在路上遇到了什么看不惯的欺压霸凌,也会出手管一管,落实这个名声。
    杜珩郁长得好,脾性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坏,那个年纪的女生情愫萌动的触点无非是那么几个,于是很快,对他明恋暗恋的人都变多了起来。
    可偏偏这人的情窦仿佛天生被堵塞了一般,再好看再优秀的女孩儿站在他面前表白,都不会多看一眼。
    什么校花不校花的,早已在杜珩郁的记忆里磨灭得一点不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当时是冯谆那几个人搞的鬼,自作聪明,想帮他脱单。
    可惜了,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他才得到一点关于天命桃花的准信。就在一墙之隔,并不遥远的地方。
    *
    弗禾的CT检查结果出来了,头上的包只是皮外伤,用点活血的喷雾就行。
    杜珩郁多问了一句:“他还头晕呢,是怎么一回事?”
    今天是周末,公立医院里忙得不得了,哪怕有特殊待遇也不能随便磨蹭。值班的医生年纪不算大,却有耳背的毛病,同事让他仔细照看着,他也没怎么听清,隐约知道杜珩郁是个公职人员,心里本来就有些不乐意,觉得他身份在这里,就不该搬关系插队。
    这会儿任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浪费他的时间,边在单子上飞速签名边摆手:“年轻人,宿醉,少喝点酒,回家多躺一躺就好了。顺便帮我把105号的刘女士叫过来,到她了。”
    杜珩郁拿了单子去缴费:“……好。”
    弗禾从侧面看男人发黑的脸,嘴角想翘,没翘。
    “想笑就笑出来。”
    “没……哈哈。”弗禾最后还是没忍住,毕竟极少见到男人吃瘪的样子。
    杜珩郁瞟他一眼,继续往前走,真就帮忙叫了号。穿着红色毛衣的中年妇女纳罕地瞧了他一眼,普通话里有很重的方言腔调:“谢谢小哥儿哦。”
    “不谢。”语气淡淡。
    弗禾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的身后,前面走的人刻意把步子放缓,俩人就渐渐变成了并行。
    在杜珩郁的视角里,青年还是那幅乐淘淘的模样,惹得他也不禁扬起了唇角:“是觉得很古怪吗?”
    弗禾想了一会儿,摸摸鼻子,实话实说:“有点。不过还好,你平常就挺平易近人的。”
    分明也是一枚霸总,吃穿住行全都散发着一种朴质的味道,深入基层,还蛮有正能量。
    杜珩郁对他的这种论调看法不予置评,只随意挑了挑眉梢。
    刷卡缴费的时候,弗禾小声地说了一句:“跟你借的钱,我暂时是还不上了,等以后找到了工作,我不会赖账的。”
    不管将来还不还,总之漂亮话还是要撂在这里的。
    杜珩郁用眼尾扫他,唇间吐出一个轻飘飘的“好”字。
    没在外面多作流连,买了瓶云南白药的喷雾,两人就继续出发前往新住地了。
    私人的地下停车场云集着限量版豪车,弗禾在可视电梯的缓慢升起中俯瞰面前寸土寸金的别墅区,决定暂且收回先前的话。
    朴质什么的,全部推翻吧。
    也不知道杜珩郁是找的什么人,搬家业务做到了登峰造极,果真原封不动地搬来了原先房屋里所有的东西,连盆栽里面翻折了几片枯叶子,都做到了百分百的还原。
    “呃。”弗禾拨动绿植上唯剩的黄叶,凄凉又可怜,“它好像快死了。”
    罪过,是被自己浇水过度淹死的。
    杜珩郁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植物爱好者,闻言不怎么在意地说:“放着,明年会再长出来。”
    骨节分明的手指一夹一捻,辣手摧草,落叶归根。
    弗禾嘴角微抽,从上到下扫视两层大别墅里的数间房间,自动转换称呼:“老板,我住哪一个?”
    杜珩郁脚步顿住,不由对“老板”这个词心怀悸动。在他曾经去过的一个乡镇里,“老板”,是妻子对丈夫的称呼。
    微不可察地勾起唇,“随便你。”
    弗禾恰当地表示出了自己的受宠若惊,然后就这样无波无澜地住进了杜氏继承人的私有豪宅。
    米虫的生活成功升级。
    住的地方更宽敞了,要是高兴,哪怕每天轮换着住都没人管。杜珩郁一副极其心大的样子,只要弗禾没把家里的房顶掀翻,那都不是大事。
    一应家务都由自动洗碗扫地的机器承担,订餐是提前长期预约过的,每天勾选一份菜单就行,专人送上门,不管正餐还是下午茶,统一包装精美,滋味绝佳,全都妥妥的。
    别人都知道杜家公子住在这儿,但对于豪宅里留下的另一个就不清楚了。按照金屋藏娇定论,已经默认成了一名受尽宠爱的小美人,毕竟毫无违和感。
    美人大多数时间都窝在家里,因为不出门,就在别墅里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睡衣到处溜达。偶尔被对面宅子里的人看见了,就会“啧啧”地感慨:好好的姑娘竟然剃了个刺猬头,大概率是生了病,年纪轻轻的,好可惜。
    以致于有几回杜珩郁在路上遇到邻居富太,还会遭受一轮同情目光的洗礼。
    他不懂这些天天以打麻将为乐的中年妇女脑补之后的心理,完全不明所以。
    问弗禾,他则是挠着头说:“在露天阳台远远见过几次,她们喊我去玩呢。”
    杜珩郁以己度人,觉得妇女们对青年也没有抵抗力,黑了脸,没什么好气:“她们一群女人,喊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