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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嘤几声,少瑜就不问老公外面养了多少野男人了。”他气音沉沉,浸着情欲。
    “我……哪有……”林丧噙着被操出的眼泪,他话音未落,体内横冲直撞的频繁擦上某一处,酸软渗透进四肢百骸,林丧嗯的呻吟,闭上眼,拧着眉毛,他抓紧身下的毛垫子,打了几个抖,眼泪崩溃的坠下眼角。
    “不对。”郑少瑜捏住林丧的乳头,狠狠一拧,“叫的不对,再来。”
    林丧灌了一肚子精液,被郑少瑜擦雪糕的手帕堵在里面,咕咕作响。
    雪停了,他们一前一后到家,林丧在浴室清理了身上污秽,出门透气。
    公狼一见林丧,热情的围着他裤腿转圈,呜呜叫。
    “你没喂它吗?”
    林丧冲车库的方向喊,声音似有气无力。
    “没有。”
    郑少瑜在车库洗车。
    院子里干干净净,碎石路,青松,落雪,林丧蹲坐在花坛边,端着一盆肉骨头看它狼吞虎咽。
    它吃完地上的,撅着鼻子前后嗅了两圈,恋恋不舍的拱到林丧身边,张着獠牙巨口,嘴边白毛沾染血迹,前腿搭在林丧膝盖上扒来扒去。
    爪子重,骨头沉,肉垫饱满,林丧和它握握手,丢给它一块骨头。
    公狼呜咽着吞下,哼哼唧唧又来乞食。
    林丧笑了下,埋头挑了一块很多肉的,放到脚边。
    狼贴身蹭过来,它体型庞大,与坐着的林丧几乎等高,脊背的毛发挨上林丧的鼻子,林丧探身趴在它身上,皮下是血液流动的温热,耳边是骨头嚼碎的吞咽声。
    奥森是北美灰狼和牧羊犬的杂交种,狼血占比较高,成年后基本随了母狼的外貌,保留了狼的习性,领地意识极强。
    与北美灰狼相比,奥森个头相对小一些,勉强够扑倒林丧的体长,由人类圈养,与真正的野兽还是有很大差距。
    它从小长在郑少瑜身边,是郑少瑜读大学时在某个农场买回来的,那个农场主人酷爱给动物配种,一窝杂交幼崽,郑少瑜挑了只毛色最靓的,林丧见到奥森那会,它已经两岁多了。
    狗窝和花坛中间的间隙,倒着郑少瑜扫雪的扫帚,林丧把盆放在地上,想去把扫帚拾起来,顺便扫一扫窝前的骨头渣子。
    扫帚的木把下有一块隆起,冻硬的雪堆,林丧站起来往那边走,公狼放下盆中骨头,跟在林丧身后,左右乱窜,哼哼直叫。
    “怎么了?”
    林丧摸了一下它头顶,奥森扬起脖子,它四肢比狗长,一下一下踏在雪上,想咬林丧,又不敢张口,只用嘴的尖端去蹭林丧的衣服。
    舌头伸出来,唾液和血液弄脏了浅色的外衣。
    林丧弯腰吃力,股间一酸,几欲腿软,他拎起扫帚,看见掩在雪堆里的一簇鸡毛。
    “啊!”
    林丧惊呼,少瑜养的鸽子。
    原来有不少让它吃了……
    这要是郑少瑜发现的,免不了给它几脚,虽然养的是肉鸽,白天放飞,晚上回来,吃多少,丢多少,死多少,从来不计数。
    他退开几步,给公狼让开位置。
    奥森刨开雪堆,把几只死鸟叼回窝里。
    可能要换一个地方藏了,林丧想。
    他转身要走,发现雪堆下金属的闪光,一串钥匙。
    一串似乎不太准确,因为小铁环上只挂了一枚钥匙,和一个用了很久的钥匙链。
    链绳磨的脏了,下面吊着一只破碎的塑料小兔,郑少瑜不会用这种便利店五毛钱的孩子玩意儿,看起来做工粗糙又廉价,让林丧想起小学门口的摆摊。
    拿起时,林丧拇指摸过兔子背面的血渍,他没有在意,认为是鸽子留在上面的,他揣起钥匙,放进卧室装小画的抽屉里。
    第十八章(上)
    前排提示,有打狗,虐身
    郑少瑜路过厨房听到水声,扶着门框一歪头,看见系着围裙洗菜的人。
    林丧向前倾了一下,身后贴上来的人,又高又沉。
    伸进裤带的手,熟门熟路的摸进隐秘的深处,郑少瑜拥着他,侧脸贴上林丧的脖颈,没摸到之前塞的手帕,问道:“怎么拿出去了?”
    “……不舒服。”
    林丧缩起肩,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撑住洗碗池的边缘,身体里还残留着些许异物感,这时被人称不上温柔一搔一刮,让他想起方才车上的那场性爱,下腹微热,有了反应。
    他眯起眼,咬住食指,身体颤颤的忍住呻吟。
    郑少瑜摸了一会,用林丧衣服下摆擦干手,在后面橱柜翻出咖啡豆。
    林丧怔忡的回头。
    窗户窄细,挂着纱帘,郑少瑜站在靠窗处,一举一动显露着富家子的矜贵,他冲了杯咖啡,用小匙挖了四五块方糖。任谁也想不到,这么表面文静的人背后能做出掀桌子砸碗的事。
    欲望渐渐散了,留下一点余韵叠在小腹。
    盘子上躺着涂满果酱的面包,也许咬一口就要从嘴角流下甜腻的酱汁。
    暗红的草莓酱,因为涂得太满,从边缘粘稠的坠下,色泽饱满,像野狗咬穿皮肉,血液凝固,留在地上的残尸。
    林丧想起他和郑少瑜领证时暂住在加拿大发生的一个插曲。
    他们住的街道人少,邻居是五十岁的妇人,家里养了一群狗,郑少瑜不止一次对此提出过厌烦,偶尔传来的欢吠狗叫,让郑少瑜的状态糟糕透顶,他不停的在客厅卧室来回踱步,嘴里骂着林丧听不懂的俚语。
    大概是郑少瑜常年不回去,房子空了,左右无人,老人对狗看管的松懈,它们隔着栅栏对生人吠叫。有一次林丧取邮件,正好碰上邻居开门,一条灰黑的长毛牧羊犬冲了出来。
    林丧来不及躲开,眼睁睁的看着那条狗扑到眼前,郑少瑜扯住他的帽子,在后面一把拉开了他。他手里拿着细长的铁棍,一棍抡在狗的前腿上,一棍敲在脖子上。
    到底用了多大的力气,那牧羊犬瘫在地上,半身抽搐,已经不能动弹。
    。
    见郑少瑜还要打,林丧急忙拦住他,老太太天哪天哪的叫着,抹着眼泪,打了报警电话。
    林丧被狗惊了一跳,又让郑少瑜唬住了,当晚发起低烧,第二天从邻居口中得知牧羊犬夜里去世的消息。
    郑少瑜懒得麻烦,赔了一笔钱,谈起生和死,他眼中的漠然让林丧心惊,或许郑少瑜从来都是这样冷漠的看着世界,只是这次,生命在眼前消逝,令林丧从头到脚都冰凉了。
    他一方面觉得不至于此,郑少瑜的行为过激了,一方面又觉得是因为狗要咬人才会防卫,如果没有郑少瑜,他可能已经在医院里了。
    他无法权衡这件事的对错,要说对方有罪,起因也有自己一份,他没有立场去责备谁,于是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