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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下一个弟弟更漂亮更乖。”李初九笑着看向范清辉手里的东西,瞬间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包香烟,她记得范清辉这臭孩子不会抽烟。
“哪来的?一点都不学好,才下山几天就学着抽烟。抽烟对小朋友不好,回头不要抽了哈。”李初九半是威胁半是恐吓,范清辉大眼睛忽闪忽闪,“可是,抽烟看起来好帅。”
“谁告诉你的。”
“这里——”范清辉掏出手机登陆某文学网站,打开了一本小说,“就是这里——那男人大概30岁左右,刚刚熬了大夜,再加上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声音越发低沉沙哑,透着说不出的xing张力。”
这描写,啧啧,烂到家肉.麻到家了,还有点眼熟。
范清辉一脸纯真地问李初九,“什么叫xing张力?”
李初九差点被自己的吐沫淹死,见鬼的烂小说!难怪网络文学行将没落,有这种写手——呃?是坑王!
李初九揉了揉眼睛,果然是她。坑王人如其名,行事作风也将其笔名付诸实际行动并坚持进行到底。说起来她是个鲜花与板砖齐飞的人物,很小众,能gte到的就会爱不释手,成为她的拥趸;get不到的,就会觉得这人写的狗屁不如。
很不幸,李初九也是她少数的拥趸之一。
她迅速在心底忏悔了一下刚刚对自己偶像的不尊重,这篇文她没印象了,应该是最近写的,恐怕和之前许许多多的坑一样,也是一个坑。
坑王,果然名不虚传。
“叫什么名字啊、”李初九尽量隐藏自己的情绪,不想让范清辉那小子发现她也喜欢看这些不入流的爱情小说。
“《末世》”范清辉说。
“这名字不赖,写末世的?吸血鬼?那个30岁的抽烟男人是个吸血鬼么?”
“不知道,现在只有几章,可我看了最后更新日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
“正常操作。”
“什么叫正常操作?”
“和你说了你也不懂,领你去还太远。”李初九拿起范清辉的手机,点开最后一章:
雨。撑着黑伞的男人站在街角,冷眼旁观这个末世。信号灯亮起来了,他步履从容地穿过马路,准确的和目标人物撞个满怀。
今晚,他将进入她的梦中,成为她的梦魇,在这个末世,你愿意交付自己的灵魂,和他签订永久的契约么?
李初九突然有点毛毛的,她搓了搓胳膊,这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她想起了傍晚时撞到的那个撑着黑伞的男人。
30岁左右,声音沙哑,就像刚刚熬了大夜并抽了足足大半包香烟。李初九不敢往下想,她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千妖结。
它明明静得就像死了一样,没有一丁点提示啊。
而更令李初九头皮发麻的是,为什么坑王小说里的情节居然会在现实世界出现?
她有点坐不住了,抓了个外套穿上,“走,陪我去找一个人。”
她记得坑王就是华市人,至于她的家庭住址,只要有心找一个人怎么会找不到。
“去哪?”范清辉拿回手机,点了收藏全文,退出看文网站,这才去追李初九。
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由于突然降温,街道上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李初九和范清辉御剑飞行。
她必须在今夜入睡之前,找到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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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剑上李初九发动了一点私人关系很快确定了坑王的具体家庭住址。还别说,因为飞得高信号好得不得了,唯一的缺点是范清辉那小子开剑不稳,飞剑一路穿云破雾,晃里晃当,到了地方李初九下飞剑第一件事就是干呕。
范清辉收了术法,方才还大得能站两个人的飞剑此刻也就半截拇指大小,范清辉把它挂在脖子上戴着的银项链末端。
这点倒是和李初九异曲同工。估计进入如今这个时代无论刀剑都只能这种办法处理了,总不能青天白日的背着把长剑大摇大摆满大街乱逛吧。
“小姐姐你怎么了?”范清辉问。
李初九停止了干呕,直起腰来,“晕剑。”
她抬头看一眼不远处的建筑物,那是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不过这种小别墅在华市还有另一种更接地气的称呼——平房。
黑漆大门紧闭着,院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这里已经远离了居民密集区,夜色如墨四野寂寂,颇有点世外桃源之感。
李初九擦了把嘴,“走,去会会。”已经走了几步她又回头,郑重其事的对紧随其后的范清辉说:“以后别叫我小姐姐。”
“为什么?”范清辉眨巴眨巴亮晶晶的大眼睛。
“肉.麻。”
有风吹来,带着阵阵凉意,李初九把外套拉链拉好,大步流星的走到院门前。院门是从里面闩上的,不知有没有人在家。
李初九深吸口气,敲了敲门。
没有人回答。
李初九把耳朵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