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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说道:“我虽然无法辨认他的面容,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与你……十分相似。”
    “相似?”谢臻皱起眉头,面对这条出乎意料的线索,紧接着问道:“是什么地方相似?”
    马校长摇摇头,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自己也不清楚,这种相似感究竟来源何处。
    天光越来越亮,一墙之隔的街道上,已经能够听到早起商贩的叫卖声。
    再过几个钟头,学生们就会来到这校园中,或是走,或是跑,或是懒散,或是匆忙。
    只可惜,于马校长与龚先生而言,已经不可能再看得到了。
    还好,并没有太多的遗憾。
    他们对视而笑,几近透明的身体被温暖的阳光穿过,只是转眼间,光还在,而他们却消失了……
    叶鸽听到,那几个粗粗劣劣的男生,发出了压抑的哭泣声。
    马校长,已经为他们上完了最后的一课,想来他们以后应当会抛下那些无知、鲁莽,去做该做的事,走该走的路。
    “我们回家吧。”谢臻轻吻上叶鸽的额头,迎着和煦的春光,将他的小鸽儿横抱起来,准备向校园外走去。
    可就在他们起身的瞬间,古铜色的匕首从谢臻的身上滑落,“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叶鸽惊讶地看着那匕首,泛黄的铜料与之前的镜子别无二致。
    马校长不止给男生们上了一课,还给他们留了一份大礼。
    作者有话要说:收尾章,短了一些(鸭鸭抱头逃窜--
    明天要开始新的故事啦~
    其实这个学校的故事,最开始是想写马校长与龚先生当年互生爱慕,但是不知怎的,大家都默认龚先生是个老头(笑哭然后我也给带跑偏了,总觉得龚先生好像就是年纪很大,再写感情就不太合适了再加上后面写着写着,也发现其实并不是只有爱慕,才会有执念,所以就干脆删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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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舞厅魅影(一)
    “哎,老宋,你说咱们这是在给什么地方做工?”城西花昌巷子口,一栋颇大西洋风建筑中,几个工人正叼着旱烟,往那房顶上悬挂一盏盏红绿的电灯。
    “以前那公馆的活计,咱们也接了不少,怎么不见他们用这样花花的吊灯,我瞅着怪好看的。”年轻的小工,不过十六七岁,正是最稀罕花哨玩意的时候,手上捧着俩彩色的灯泡,看都看不够。
    “你懂什么,”姓宋的老工打了一下他的脑袋,仗着资历老些就将起来:“那正经人家里,谁去装这个。”
    小工被打了,却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灯泡,嘟嘟囔囔道:“那您老倒是跟我说说,什么地方能用这种灯。”
    老工啧啧嘴,眉宇间带上了一点猥猥的意味,笑着说:“当然是好地方……你我都去不起的好地方。”
    小工听了,更是不服气:“什么叫去不起的好地方,你知道就说,不知道就别装。”
    “我当然知道!”老工哼了几声,而后也拿了只通红的灯泡,攥在手里说道:“去年,我可是给南边也干过这样的活,他们开张的时候,我可在旁边看着呢。”
    “你是不知道,那里头净是露着胳膊长腿的女人,声音细软地唱着曲儿,扭着腰,嘿嘿嘿……直能把你的魂勾了去。”
    小工脸皮薄,想着老工说的那场面,立刻就红了脸,羞怒地骂道:“你个老不正经的,真要那样,岂不就是个窑、、子!”
    “那本来就是个窑、、子,不然的话要那么多女人干嘛!”老工也梗着脖子,嚷嚷起来。
    正巧此时,一个身穿白西装,打着红领结的男人经过这里,听到了那一老一小的对话,忍不住轻蔑地冷哼:“果真是些没见过世面的东西。”
    说完,他就整了整自己的衬衫,转身走上楼梯,进到二楼的办公室中。
    “Jack,你来了,”西装男刚一进门,坐在办公桌前的同伴就立刻向他挥手:“这是已经写好的邀请函,你快看看有没有缺漏。”
    比起外头那些无关紧要的乡巴佬,Jack显然更为重视名单上的人物,他们都是沧城中的名流,开业时如果能邀请到这些人来,必定能将他们的名头宣扬出去。
    “我看看。”被唤作Jack的西装男坐到桌边的椅子上,戴上一副金丝眼镜,认真地琢磨起邀请函上的名字。
    一边的同伴,也在给他提着建议:“上午大通银行的孙老板提醒我,要注意这几个人,财政局的赵局长,最是能玩的,就好热闹。”
    “绸缎铺子的李老板,别小看了他。”
    “还有……还有这位,谢家的谢三爷,”他单独抽出几张放到Jones的面前,用手指指点点着说道:“孙老板说,他可了不得,沧城里眼下再没比他更风光的人物了。”
    “行,知道了,”Jack点点头,把那几张邀请函接了过来,摘下眼镜说道:“这几个人的,我亲自去送。”
    时入四月间,春光渐近晚暮,天气也越发暖热,再加上楼阁为温水环绕的缘故,叶鸽在书房中临帖练字时,已经穿上了轻薄的单衫。
    自从沧城学校归来,又是两月有余。提灯的魂灵散去,马校长的身体也随之死去,幸而处理的及时,对外只说是马校长夙兴夜寐,终因操劳过度而亡。
    得到消息的学生们,都十分悲痛,学校里还为他举办了追悼会,这一桩二十年的旧事,也就此了结。
    不过……直到最后,叶鸽还是选择了,不去学校。
    且不说与叶俊在同一座校园中,难免常常遇见,彼此尴尬。
    最重要的还是,叶鸽发觉自己虽然识得几个字,但距离能听懂中学所授的课程,实在相差甚远,便是硬去上了,怕也是白白浪费时光,倒不如谢臻给他请几位老师,在家中私教一二。
    于是闲了大半个春天的叶鸽,终于有事可做了,白日里几位老师轮番教着国文、算术、外语几门课程,他还颇有兴致地又选了那叫小提琴的西洋乐器,每日离拉得起劲。
    说来,其实叶鸽最想做的事,还是唱戏。今时不同往日,便是只能唱给谢臻一个人听,他也是高兴的。
    只可惜……上次唤谢臻醒来时,他又伤到了嗓子,前段日子的养护算是白费了,只得再请了蹄角大夫来。
    幸而那蹄角看过后,依旧道是还能治,又重新给配了药,反复叮嘱谢臻要用心注意,这才算完事。
    今日的阳光格外的好,照在园子里的水面上,映出粼粼的光来,直晃得叶鸽眯起了双眼。
    上午的课程已经结束了,手上的字帖也写了七七八八,叶鸽被太阳晒得生出了几分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