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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很直,男人不配 限
没有简介
代号热
发表于2 months ago 修改于2 days ago
Original Novel BL 中篇 完结
第一人称 双性 高H 狗血
受宠攻
非典型性渣攻贱受,处处都可能是雷。
穿越直男渣攻X 忠犬双性影卫
本王不过是随手捡了一个阴阳人,
谁知他竟想以身相许。
他红着眼眶看我,神色倔强,像是非我不可;
咳咳,DUCK不必,想被本王日的女人从王府一直排到城南,
本王很直,男人不配。
01
我穿越,不,是本王穿越到这已有十八年。
十八年前的今天,本王还是个参加高考的普通青年,高考压力大,总有人想跳楼.
本王在课间操的空隙跑到天台抽根烟,就看到一姑娘站在天台的边缘,左足悬空,就要跳下去。
既然被本王碰到了,本王岂能见死不救,本王快步上前,用双臂禁锢住那位姑娘。
然而。本王之弱鸡和那姑娘的强壮出乎我意料,那姑娘厉睨我一眼,竟带着本王一起跳楼了。
那一瞬间,本王本该满心是死亡的恐惧,却居然还分出神来正眼看了那姑娘一眼。
.......
不该看的,本王的眼睛脏了。
罢了,下面还是自称我吧,前世平等自由文明和谐的观念太过深入人心,以至于我实在是搞不来封建专制这一套。
一阵坠楼的剧痛之后,我魂体离体,飘在上空看着我和那女孩交缠在一起的尸体。
我心里难过。有多少人会以为我和那姑娘有一腿。
亡命鸳鸯的名声我承担不起。我是要脸的,我也是看脸的,不是谁都有资格和我有一腿的。
我眼睁睁地看着几个保安冲过来把我们的尸体用窗帘裹住。
能..分开包吗?
可我发不出声音,也没力气说,我逐渐陷入黑暗。
我想,我会不会进入天堂,那里是一个没有高考的世界,那里的小姐姐都很美。
我再次醒来就是被抱在一个威严男人的手上。
那男人长发高高竖起,穿着一身黄袍,满脸喜气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包住我的包裹,戳了一下我的小鸡鸡。
“嗨,又是个儿子。”
呸,这略带嫌弃的语气是怎么回事,你们古人不是最重男轻女吗,生了个儿子还不高兴。还有,戳人鸡鸡是怎么回事...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小皇子身体康健得很呢...”
听到旁边接生婆的声音,我才知道,这个一上来就戳我鸡鸡的男人竟然是当朝皇帝,也是我爸。
罢了罢了,不与我爸计较。
至少在这个世界,亏了我爸,让我赢在了起跑线上。
我爸给我赐名“商诀”。
商诀,帝之三子。
我毕竟曾是个现代人,虽长在皇家,却和其他皇子不同,重活一世,懒得步步为营,皇位我不感兴趣,钱更是够花就好。
皇位之争,与我无瓜,是商烨和商胤的事。
商烨是我的亲生哥哥,也是贵妃所出,和我同一个妈,是长子;
商胤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他是皇后生的,比我和商烨的血统高贵那么一点点,是嫡子。
而我,既不是长也不是嫡,最重要的是,我的心很小,实在装不下这江山。
我宁愿逗猫弄狗给畜生当奴才,也不愿意端坐在九五至尊位接受朝拜;
我宁愿吃花酒逛窑子,也不想那些官宦人家寻常女子,有不见我者三十六年。
我跟父皇说了,皇位不必考虑我,赶紧把我外封,好让我做个撒手潇洒王爷。
父皇纠结许久,应了。
“朕早知道你没有这种宏图大志,也罢。鸿鹄安知燕雀之志哉?你有你的路要走,只是,走了就不要后悔。”
我皱眉,谁特么是燕雀,我长得这么好看好歹也是个花孔雀,然而我终究没说什么,麻利的跪下谢主隆恩:“谢父皇成全。”
父皇坐在塌上看着我,许久,拿出一块免死金牌递给我,“这是免死金牌,你若不入朝堂,不参党争,可受用终身。”
我拿到这块冰冷的金牌,方感到皇家的无奈。
“谢父皇。”
我行了个大礼,皇上看着我,宽慰一笑。
我猜他也看烦了党同伐异,骨肉相残。
而我是一股清流。
后我被封为元清王,没有封地,就在京城建府。
不过说实在的,我和我两个哥哥关系还算融洽,大约他们也都知道我是块扶不起来的烂泥,左右是个纨绔王爷,挨不着他们的事。
我确实是。
他们只怕我还不够纨绔,说起来,我在香玉阁的全年会员还是我大哥赞助的,我那貌美姘头玉莲则是我二哥塞上床的。
时值我十四岁,未尝情事,我二哥给我下了药,我欲火焚身,一时不慎就被那貌美姘头给强上了,我已经不太记得一开始的样子,我被药弄得昏了头,全凭本能做事,我只大约记得我抱着她的身子发疯地耸动,肏得她泪水涟涟,我手掌挥舞,她肥厚的屁股就被我直直抽到熟红,直肿起一指高,最后她颠着奶子胡乱唤我相公,喷出的骚水把整张床都弄湿....
现在要说这姘头是谁的人,还不一定呢。
江山没了,皇位没了,在床上总是要争强好胜的,男人,不可以说自己不行。
啥都不爱,只爱留言呜呜呜。Weibo@关东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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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上辈子是因为乐于助人死的,这辈子我还是有些忍不住心中的红领巾之魂。
伺候我起居的富春是我从净身房门外捡回来的,那时他捂着下体跌坐在地上,口中喋血,眼看就活不了了,我把他捞回来,做了我的贴身小厮。
厢房的大丫鬟晴儿是我在城外乱葬岗附近捡回来的,她哭丧着小脸卖身葬父,我心一软把她买下来,让她父亲风光下葬。
府里的教头原夜本是个很厉害的江湖人,被仇家追杀,直跑到我的府外,一口血喷在我的大门上,我皱了皱眉,终究是把他领回来了。
这天,富春陪我走在路上,也没什么目的,就是闲逛,富春手上拿着我吃剩的糖葫芦和猪油膏,对我是无奈又纵容。
是的,我捡回来的人个个都冰雪聪明而且忠心耿耿,我让他们往西,他们绝不敢朝东。
所以,我并不排斥捡人形式的乐于助人,当然,有人要死,就去死好了,这我是绝壁不会再管的。
走着走着就被一妇人和跪在一旁的男孩吸引了视线,实在是那妇人胸前的牌子太过咋眼。
大大的两个字“卖儿”。
这年头卖儿子都这么高调的吗?
换了我那个时代可是要进去的....
摊前已有一个汉子在观望,那妇人满脸堆笑,拉着男孩的手对那汉子说:“这孩子长得好看吧,可听话了,吃的也少,特别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