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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面前,他三四十岁的样子,身材瘦长,戴黑框眼镜,此时看见了林回便瞪大眼睛,似乎想扑上来揍他。
这人是他的助理兼私人管家,名叫魏筝,跟历史上那位魏征虽然同音不同名,性格倒是一样耿直。在魏筝眼里,凌云霄是一颗毒瘤,整天只会祸祸他家少爷。
多么有脑子的助理啊,他太欣赏了!
“少爷!听说你花了两千万给姓凌的买了个热门综艺陪跑的机会,是真是假?!”
——姓凌的就是原文渣攻,名叫凌云霄,听名字就知道是男主角,牛逼哄哄。
林回艰难地吞了口口水:“啊……嗯……魏啊,你冷静点,听我解释。”
魏筝登时要跳起来:“是真的?!你可真有钱!!!给那贱人砸钱还不如扔水里!还能听个响儿!”
——有道理啊!但是那样剧情又该回溯了!
林回被剧情强行回溯了这么多次,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其实并不是他说的话做的事跟原剧情有出入就会被回溯,只有改变了重要的节点,导致剧情崩溃,才会回溯。
比如把渣攻鲨了……
林回砸钱给凌云霄买机会是他逆袭之路的必要条件,这个剧情不能改,他刚穿进书里时候曾经试过事后反悔,一闭眼一睁眼,又回到剧情原点。
说白了,林回就是凌云霄的工具人,那渣男虽然人品不好,脸长得却帅,参加综艺时候也知道怎么讨好观众,他本来在之前一个练习生的综艺节目中就积累了一些观众缘,又因为林回给他花钱给凌云霄买了热门综艺的名额,这家伙又红了一层。
这两千万他必须砸。
林回倒了杯水,摆出一张深情忧郁脸:“魏哥,我不能失去云霄,我爱他……”
林回快被自己说吐了,但是他还是要演下去,他抬手抓住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哽咽道:“我相信他一定会看到我的好。”
——就算知道这两千万是导致他家公司最终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林回也得这么干。
是啊,破产,剧情结束的时候,他就破产了,真开心!
林回没有疯,因为破产意味着剧情结束,渣攻当上影帝,到那时候剧情再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了,哈哈哈哈!让破产来得更早一些吧!
“少爷!你……”
——如果不是碍着他是少爷的份上,魏筝大概会骂他脑子有病。
但是最后他只是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姓凌的就是被你惯的,他可是你养着的,动不动耍大牌,这小白脸当得比金主还自在,您就不能硬气点。就算吵了架,随便买支手表哄哄他也罢了,何必下血本……”
——为了剧情嘛。
凌云霄目前确实是林回包养的小白脸,他直接住在这栋别墅,两个人以前自然也发生过实质性关系。但是上了练习生那个综艺之后,凌云霄就会遇见他的真爱,直接搬出别墅。原主这次花两千万是为了挽回半个月没回家的凌云霄,没想到却把他彻底推出去了。
这挺好的,这傻逼可千万别再起跟他睡觉的念头,不然他又会忍不住鲨了他。
林回朝魏筝凄苦一笑:“不说这个了,我心情不好,想出去转转。魏哥,这件事别让我爸知道。”
“你还知道怕……”
魏筝盯着林回抽抽嘴角:“老板也不是不让你养戏子,可娱乐圈就剩他凌云霄一个人了吗?小鲜肉一年换几茬,他凭什么?改天我亲自给你挑几个,肯定强过姓凌的一百倍。”
他说完以为林回又要反驳他,却没想到,他咂吧咂吧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看行。”
“啊……啊?”
林回笑了笑:“给我多找几个。”
“……”
林回说完忧郁地看向天空:“可是,就算脚踩八十八条船,我最爱的还是云霄。”
——劈腿嘛,谁不会啊。
以前几次他总是盯着渣攻跟他死磕,从来没享受过人生,说不定就是因为没有x生活,才让他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会被回溯的。
这一次,他要当个风流人物,佛系跑剧情,能享受就享受,除非是重要剧情节点,不然打死他都不出现在渣攻面前。
真的,多见他一次都怕自己会忍不住鲨了他。
……
林回说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美滋滋勾起唇角——看吧,剧情没回溯,说明包养别的小白脸可以有!这他妈就是剧情漏洞!
林回骚气十足地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看向魏筝:“所以,我就先走一步了。”
“您去哪儿……”
林回认真回答:“猎艳。”
下一个剧情点在三天后,且逍遥个三天三夜再说!
魏筝若有所思地看着林回的背影,忽然觉得,或许少爷也并没有多喜欢姓凌的……
2、酒吧里的小羊羔
鱼幺/文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时节,又是傍晚时分,大街上没几个人,仅有的几个还都是眼熟的。
刷了这么多次新手村,林回不光对主角剧情滚瓜烂熟,就连路上的路人剧情都了如指掌,他看向其中一个路人——下一秒那个穿红色毛衣的女人就会被奔驰车溅一身水。
看吧,溅了。
林回听着他们的争吵声,摇了摇头,无聊地走开。
说真的,这种场景看多了,难免产生剥离感,剧情回溯到呕吐,一点新意也没有。林回甚至怀疑如果他沿着某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会不会走到一个倒扣的玻璃缸尽头,然后发现自己只是一只被用来当作观察材料的飞虫。
……
呸呸呸,太可怕了!
当然,这个世界也不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如果林回在相同的情景下做了不同选择,剧情走向就会发生改变,所以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彻底绝望。
这样想着,林回便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上——今天,他要走右边这条路。
以前他也见过这个岔路口,但是从来没走过,右边写着“前方五百米,文森酒吧”的牌子十分眼熟,林回却到现在也不知道文森酒吧到底是什么样的。
对林回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剧情发生地,他可以放心去。
根据常理推断,一般这种取名给里给气的酒吧,里面就真的有给,即便并非全部都是给,也该有超过半数是给。
还有一点,因为《璀璨星途》这本书的主角两人就是gay,所以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跟普通世界不一样,在这里,同性恋虽然不是主流性向,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怪异。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去找靓仔鬼混了。
雨越下越大,雨丝变成了雨点,打湿了林回的头发,他便急急忙忙往酒吧的方向跑去,天色暗下来,在这种青石板路面上冒雨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