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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草一应俱全,云雾林冷室里拥有全世界最高的室内瀑布,而露天广场上的十八棵参天树冠,更是滨海湾标志性建筑之一,每当入夜,树冠上五彩灯光和多媒体投射将这座广场打扮得流光溢彩,如梦如幻。
    这几日临近新加坡国庆节,花园广场上举办了盛大的市民舞会,没有规矩,没有拘束,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前来参加。
    现场有乐队演出奏乐,台上一位本地女歌手的唱腔复古而甜美,台下众人随着音乐随心所欲起舞,有人姿态娴熟,有人磕磕绊绊,有人衣着华丽,有人简单朴素,但无论如何,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这是个欢乐的夜晚。
    洛景明穿梭在人群之中,寻找着谭孤鸿的身影,却始终无果,只有一个又一个前来搭讪的陌生女人。
    再一次拒绝了一个来邀请他跳舞的姑娘后,身后有人伸手搭上了他的肩膀,笑道:
    “Ay,papi!”
    这是一句用来调情的西班牙语,带着一点点性暗示的意味,在许多老电影里,通常是一夜情的开场白。
    他笑了笑,握住她的手,转过身来,刚想说话,却突然失语。
    半个小时后再次见面,谭孤鸿已经换了一身衣服,不是一贯的清爽帅气,却是一件裙子。
    这是一件黑色的抹胸小礼裙,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和花纹,仅靠绝佳的材质和剪裁,将她纤细修长的身子恰到好处的包裹,如深海似夜色,突显着她前胸大片雪白的肌肤,小巧的锁骨,和瘦削的肩膀。
    而她身上也同样没有任何首饰珠宝,只在头上系了一条镶嵌着钻石的发带,在灯光的反射下灿灿生辉,衬得她五官精致,短发俏皮。
    见他半晌不语,她轻轻一笑,双手环上他的脖子,故意道: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还是说,我的裙子不好看?”
    “很美。”
    “我的发带不好看?”
    “也很美。”
    “那就是我不好看喽?”
    “你最美。”
    他搂住她不盈一握的柔软腰肢,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似惆怅似感慨,轻声喟叹:
    “美得让我神魂颠倒,万劫不复。”
    她心尖一颤,抬眸望向他,四目相接,欲语还休。
    他没有说过这样的情话,他们之间不过是露水姻缘,男欢女爱。从来没有任何承诺,任何期许,任何表白。
    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这样浓烈深情的字眼,本不应该存在。
    沉默在两人之间无声的蔓延,她不问,他不答,他不解释,她不深究,就像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只是在这舞池中随着众人的脚步而起舞,和着这温热的夜风,这欢快的音乐,心上那些微妙情绪风流云散,就这样自欺欺人的隐藏在欢歌笑语中。
    台上的女歌手唱的是一首在东南亚十分流行的经典老歌,舞会上的人们下意识跟着大声应和,场面十分热烈,一时间整个公园里,整个滨海湾都回荡着那歌声:
    “我
    我要
    我要你
    我要你的
    我要你的爱
    你为什么不走过来
    我
    我要
    我要你
    我要你的
    我要你的爱
    你为什么不说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其实全世界都知道你们俩个的关系了吗?
    洛先生(笑):这也是瞒不住的事情
    谭小姐:只要我不承认,世界就不存在
    薛晴:什么?谁跟谁?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没关系,嫂子你已经杀青了,没人在乎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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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星洲城(7)
    谭孤鸿和洛景明就这样一曲一曲跟着音乐起舞, 跳得累了,索性就相拥在一起,移动着脚步, 漫无目的的摇晃。
    歌声越来越舒缓, 舞池中的人们也越来越少,谭孤鸿靠在洛景明怀中,目光越过他的肩头, 无意识的望着前方, 视野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 他穿了一件一言难尽的印花衬衫, 风骚又土气, 像是不学无术的富家阔少或花花公子,可他偏偏长着一张清秀的娃娃脸, 纯良又无辜, 容易激发母爱,很招女人欢心。
    此时他身后就围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不断和他搭讪, 试图拉他去跳舞,可男人根本视若无睹,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手里那份街边买的冰淇淋三明治上, 一本正经吃的津津有味。
    谭孤鸿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
    “怎么了?”
    “没什么, 我现在要去解救一个帅哥。”她笑着看向洛景明,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啊?”
    谭孤鸿不顾洛景明的惊讶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