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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神,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
余至瑶有日子没见他了,也不想见。这时放眼盯着对方,他那夹着雪茄的右手有些发抖:“小薄荷。”
未等走到近前,何殿英就满脸微笑的双手合什举过头顶,对着余至瑶深深鞠躬:“二爷,我先向你道歉。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干了一些不是人的事。你大人大量,千万别生气别记恨,好不好?”
余至瑶看着他的表演,心中毫无感动。何老板要是连这点表面功夫都不会做,那也就爬不到今天的位置了。
何殿英直起腰走到了余至瑶面前,心里满是疾风骤雨,可是脸上必须艳阳高照:“早就想瞧你去了,可是不敢登门,怕你撵我。”
说到这里,他上下审视了余至瑶的周身,又下意识的抬手要摸他额角血痂:“还疼不疼?”
余至瑶仰头向后一躲:“不疼。”
何殿英又笑道:“二爷,要不然我让你打我一顿。你把气出尽了,往后我们还是好朋友,行不行?”
余至瑶后退一步,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会打你,你也不要打我。”
何殿英连连点头答应,又嬉皮笑脸的凑向余至瑶——他想念余至瑶,就算不能相亲相爱,那近距离的相处片刻,也是好的。
余至瑶没有再退。他像根高大柱子一样矗立在戏园子门前,堂而皇之,不带温度也不带感情。
垂死挣扎似的,何殿英没话找话:“大晚上的,你怎么站在这里?”
余至瑶一指旁边的预告牌子,何殿英顺着方向望去,就见牌子四边围了小电灯泡,璀璨闪烁着簇拥出了“杜芳卿”三个大字。
“嗬!”何殿英笑容僵硬的做出惊叹:“你还没玩腻哪?”
余至瑶平平淡淡的答道:“好好的人,我腻什么?”
何殿英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羞辱。干巴巴的笑了几声,他留恋着还不肯走:“没看出来,你倒是个情种。”
余至瑶慢慢吸着雪茄,彻底不理睬他了。
何殿英在一旁又站了半分多钟,好像脚下是刀尖火炭,让他不能立足。一败涂地的笑到最后,他只能宣告撤退:“那什么,我走了,有空见面!”
余至瑶对他略一点头:“再会。”
杜芳卿在天河舞台连唱了一个礼拜,其间余至瑶使足钞票,不但让他独霸舞台,而且买动各家报刊,终日为他吹嘘鼓噪。杜芳卿从此大出风头,还被一家报馆评为梨园第一。这天晚上的压轴大戏唱过之后,一群纨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