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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他裂开嘴,露出一口尖利的獠牙,狂躁的喘了几口粗气,张嘴就朝着高歌的脖子咬去。

    说时迟那时快,高歌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抱住了藏獒的下颌。

    藏獒身材健硕,力气出奇的大,除了主人意外,不喜欢任何人的碰触,高歌抱住它下颌的动作,令它狂躁起来,它大力扭甩着头颅,挥动起爪子就朝高歌脸上抓去。

    高歌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

    预想的疼痛并没有来,身上的重量突然没了,她听见一声女人的惊呼,猛地睁开了眼。

    理她不足三米的地方,慕云泽躺在地上跟那条红棕色的藏獒厮打起来。

    他紧绷着下颌,死死地掐着藏獒的脖子,藏獒也不甘示弱,挥舞着爪子去挠他的胳膊。

    尖利的爪子,瞬间就扯破了他的衬衣,鲜红的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那件白色的衬衣,高歌双眼一红,脑子瞬间就炸开了。

    她顾不上身体的感受,从旁边的灌木树下,拿起园丁给植物喷药的器具,举起来就朝着那头藏獒砸去。

    慕云泽低骂了一句,怒道,“走开!”

    高歌的动作,让身上这条藏獒更狂躁了,它挣扎的力气很大,他险些有些掌控不住。

    他的命令,她全然不听,只知道一下一下的往藏獒身上砸。

    慕云泽牟足了劲儿,猛地一翻身,将藏獒压在身上,拿绳子将它四肢捆到了一起,这时候,孙婶儿叫的人也来了,几个下人合伙将那头藏獒给抬走了。

    刚才厮打的地方,只留下一小片血迹。

    “啪——”

    手里的东西被丢在地上,高歌腿一软,差点儿摔倒在地。

    慕云泽揽住她的腰,将她托住,皱着眉道,“咬到你了?”

    高歌愣了愣,垂眸看着他胳膊上的伤,眼圈突然就红了,“你流血了。”

    慕云泽看了一眼胳膊,眉头蹙了一下,低声说,“没事。”

    “怎么会没事,都流血了。”

    高歌说着,泪珠子簌簌的掉了下来,她说哭就哭,眼泪一发不可收拾,慕云泽有些无奈,他伸出手指,挂掉她眼角的泪珠,低声道,“那你陪我去医院。”

    高歌连连点头,“去医院,去医院……”

    他知道,她吓坏了,以前她住的公寓下,有一位老大爷养了一条金毛,她每次从哪里经过的时候,都会出一掌心的汗,现在被这么大一条藏獒扑倒在地,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

    孙婶儿赶紧叫了家里的司机去开车,高歌扶着慕云泽,跟着往外走。

    最在状态外的是高静,她白着脸看着慕云泽,嘴唇动了动,轻轻唤道,“慕总……”

    慕云泽脚步一顿,冰冷的扫了她一眼,压着嗓子,沉声道,“你真该庆幸我不打女人。”

    一瞬间,高静从后背涌起一阵寒意双腿一软,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慕云泽的伤势并不重,只有左胳膊上被抓破了皮,伤口不深,也不用缝合,只需要简单包扎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因为是犬类抓伤,所以要打狂犬疫苗。

    打完针之后,医生就离开了,高歌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盯着他胳膊上的伤,眼圈还是红红的。

    慕云泽伸出没有受伤的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发丝,低声问道,“怕不怕?”

    高歌伸手握住他的手腕那,将脸颊贴在他的掌心,眼角温热的泪液顺着脸颊滑落在他的掌心,他心底微微一烫,有些宠溺道,“这么大人了,怎么动不动就哭。”

    高歌不说话,哭也没有声音,就是泪水簌簌的往下掉,这是他第二次见高歌落泪。

    除了拍戏,她的眼泪一直都很珍贵,被公司胁迫的时候,她没哭,被梁一鸣轻薄的时候,她也没哭,甚至被自己的亲妹妹,放藏獒压在身下命悬一线的时候,她还是没哭,可是看见他受伤,她的眼泪就再也控制不住。

    她从来不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因为他掉泪,慕云泽的心又不是石头,怎么可能会没有一丝触动。

    他摁住她的脖子,将她摁到胸口,低头轻轻的吻了吻她的发丝,低声道,“乖了,我没事。”

    高歌伸手环住他的腰,好一会儿才道,“慕云泽,我答应你了。”

    总裁大人微微一怔,随后便明白她在说什么,他唇角微微勾了勾,捧起她的脸颊,促狭道,“原来之前并不是心甘情愿?现在感动了,决定以身相许了?”

    高歌将脸颊贴在他胸口蹭了蹭,好久,才轻声道,“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

    爱不爱又怎样,能为她做到现在这个地步,爱不爱已经不重要了,就算以后离婚了,至少她也有这么一段,值得还念的美好。

    高歌的户口本,跟高家是单独分开的,据说当年她母亲离开的时候,她的抚养权是判给了她母亲,但是后来她突然丢下她走了,高建明帮她补办的户口,就是独立在外的。

    之前说什么带慕云泽回高家拿户口本,不过是想给自己一个缓冲时间罢了。

    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高歌攥了攥手里的红色小本本,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阳光。

    金色刺眼的阳光,刺激地她闭上了眼睛,眼前一片火红的颜色。

    右手突然被人牵起,她睁开眼望过去,慕云泽正勾着唇角望着她笑,“走吧,慕太太。”

    高歌愣了一下,唇角微微弯起,“好的,慕先生。”

    上了车,慕云泽拉开储物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打开放到递到她面前,“帮我戴上。”

    第78章 结婚vs故人归来

    高歌垂眸一看,盒子里放着两个钻石对戒,做工细致,颜色璀璨,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怔怔的伸手,拿起那枚男式婚戒,握住他的左手,轻轻套了上去。

    他骨节分明,手指又长,看上去特别好看。

    慕云泽垂眸,将里面的女式婚戒拿出来,托起她的手,套了上去。

    指环有些小了,戴上去有点儿紧,慕云泽蹙眉道,“再订一个吧。”

    高歌缩回手,笑了笑,“没关系,等我瘦了,就合适了,而且婚戒哪里有换来换去的道理。”不吉利的。

    慕云泽捏了捏她的脸蛋,“订的太匆忙,没有量好你的尺寸,抱歉。”

    高歌在他掌心蹭了蹭,轻声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你,只有你。

    请了三天假,高歌只休息了一天半,第二天下午,就开始复工了。

    她请的是病假,但是回来之后,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一样,朝气蓬勃。

    方糖啧啧称奇,“我说,你生个病,还能生得精神抖擞,医生给你用错药了?”

    高歌清了清嗓子,举起右手,在方糖眼前缓缓晃过,“宣布一条消息,昨天下午,我脱单了。”

    “噗嗤——”

    方糖一口水喷了出来,站起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蹙眉道,“没发烧呀,怎么开始说胡话了。”

    高歌拍开她的爪子,“我跟你说认真的,我跟慕云泽领证了。”

    “真的?”

    方糖还是不太相信。

    “千真万确,不信明天带你看结婚证。”

    “我去,这么说,你现在算是嫁入豪门,完成了多少女星不能完成的梦,直奔人生巅峰了?”

    “人生巅不巅峰我不知道,但是婚是真的结了。”

    “你这不会真是欲擒故纵吧,”方糖摸了摸下巴,“之前都闹到分手的地步了,现在居然说结婚就结婚了,听着也太玄乎了,还有这戒指,这明显不是你的尺寸,小歌,我跟你说啊,女人结婚这事儿,千万不能将就,你将就了,在男人眼里,就拉低了自己的身价,他到时候会越来越随意,戒指你都能将就,还有什么不能将就的?”

    高歌无语,“方老板,你要是不干这一行了,可以去报纸上开个专栏,专门去祸祸那些婚姻幸福美满的家庭,保准一拆一个准儿。”

    “呸!姑nn给你说正经呢!”

    “行了,知道了姑nn,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你就不能说点儿中听的话,好歹我新婚啊。”

    方糖耸耸肩,露出一口白牙“好好好,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谢方老板吉言!”高歌笑了笑,伸手将脖子上那条纤细的白金项链拿下来,将戒指套在上面,然后重新挂在脖子上。

    “不过说真的,你不会就打算这么一直藏着掖着吧,慕云泽是什么态度啊,难道他想隐婚?还有啊,他父母那边怎么说?你家这边儿什么态度,你那个妹妹不是挺喜欢慕云泽吗,就没闹?”

    高歌动作顿了顿,垂下眼帘摆弄脖子上的项链,“他没跟他父母说,我这边儿除了你,连小白都没说。”

    方糖目瞪口呆,“你俩真是打算隐婚啊?”

    “不知道。”

    “不知道?”

    方糖拔高了声音,“你这婚怎么结得糊里糊涂的?”

    高歌垂下眼帘,轻声道,“希望以后离婚的时候别这么糊里糊涂就行了。”

    “呸呸呸!乌鸦嘴,刚结婚就咒自己离婚?”

    高歌笑了一下,“我只是比较明白,自己没什么能留住他。”

    这场婚姻,对他来说,或许只是一场无聊的游戏,对她来说,却是偷来的幸福,她只想在结束前好好享受。

    话题变得伤感起来,方糖赶紧避开这个话题,“对了,顾川刚刚跟我说,晚上有一个聚会,要你务必参加,好像要介绍资源给你,好多人都去呢,你可别给推了啊。”

    “知道了方老板。”

    剧组进程过半,总体来说,拍摄较为顺利,所以今晚这个聚会,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这部戏提前的庆功宴。

    高歌到的比较早,因为总裁大人昨天晚上霸道的给她设了门禁,不拍戏的时候,回家不能晚于十点。

    所以她打算早早地来,早早地回。

    她今晚穿了一件深蓝的宽松衬衫,下面是一条黑灰色的牛仔裤,厚重深沉的颜色,看上低调的不行。

    顾川两天没见她,挺担心她的身体,趁着大家唱歌的时候,凑过来坐在高歌跟前,低声问道,“小歌,身体好些了吗?”

    高歌笑着点点头,“好多了,谢谢。”

    顾川扯了一下嘴角,“对我有什么好谢的,你在剧组被人欺负,我甚至都没能为你出口气,现在看来,你的选择是对的,你在慕云泽身边,至少他能护你一世周全。”

    高歌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倒是顾川自己笑了笑,“你别想太多,我也不是妄自菲薄,就事论事罢了,假以时日,我肯定不会比他差。”

    高歌牵起唇角,“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

    顾川有才华,也有想法,这样的人,功成名就只是迟早的事。

    正聊着,包厢的门从外被推开,周锦恒穿着一件黑色的大风衣站在门口笑着跟众人打招呼,“不好意思各位,接了个朋友,来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