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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李维斯说:“你百度一下就知道了,超美的,简直不像真人。我倒觉得郑天佑眼光挺独到。”

    “泰国人啊……”宗铭皱了皱眉,说,“我记得郑家早期好像和泰国那边的黑道有些联系,难道这个妲拉有些什么特别的背景?”

    “郑氏和泰国黑道有往来?他们不是靠唐致贤发家的吗?”

    “那应该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事了,唐致贤和郑城的蜜月期是从九十年代末开始的,这里有一个时间差。”宗铭掏出手机,说,“不过这两段时间应该有交集,唐晟当初的发家史也不一定完全干净,他和郑氏之间的纠葛可能非常复杂……我让局座查一下吧,阿菡马上要考研了,得给他留出时间冲刺,这段时间我们尽量不要打扰他。”

    李维斯点头,抱着笔记本去书桌上写剧本了,刚写了一段,就听宗铭拍了一把大腿,说:“阿菡真是有一手啊,居然已经搞到唐晟总部的实习机会了!”

    “哈?这么快?”李维斯诧异,原本以为自己进展已经很快了,没想到桑菡考研工作两不误。

    “嗯哼,他说刚刚唐熠给了他一个hr的邮箱,让他把简历投过去。”宗铭咋舌道,“阿菡厉害啊,这就当了唐晟小太子的家养小狼狗了!”

    “噗!”李维斯一口茶水喷了出来,桑菡比唐熠还大四岁呢,只能算是大狼狗吧?

    宗铭安安静静和局座在内网沟通工作,李维斯埋头写剧本,不知不觉弄到十一点,给唐熠发了写好的部分,洗漱睡觉。

    两人像往常一样一人一床被子,一个睡左边,一个睡右边。李维斯躺在自己的枕头上,不由得想起那天和宗铭的对话,不知道宗铭清醒以后是不是还记得他们的约定。

    也许他已经忘了吧?那时候毕竟只是药物和血清的作用,现在他已经彻底清醒过来,可能就对自己没有那种感情了吧?

    不然为什么一整天都没有提起呢?

    李维斯有些释然,又有些沮丧,莫名觉得自己被甩了。当然,他早先就做好了被甩的准备,但现在真的被甩了,心里还是忍不住难受。

    这就是传说中的失恋吧?

    真可悲啊,长这么大唯一一次表白居然是在对方脑子不清楚的时候,和废话也没什么两样,连张像样的好人卡都没收到就无疾而终了……

    窗外月光皎洁,婆娑树影投映在窗帘上,晃动着悲伤的节奏,李维斯完全睡不着,看着树影给自己脑补了一段超级悲壮的bgm,一开始用的是“机动战士高达”,之后觉得太吵了,又换成了“eva”,幻想自己开着初号机,突突突突冲着巨大化的宗铭开炮,打得他哭爹喊娘。

    正脑补得过瘾,忽觉被子动了一下,一只左手伸了过来,摸索摸索够到他的右手,手指交错,轻轻握住了他的指尖。

    李维斯整个人都僵硬了,继而意识到宗铭握住了他的手,全身的血液顿时都涌到了脸上,所幸没开灯,谁也看不见。

    宗铭揉了揉他的手指头,渐渐将他的手蜷起来握进自己掌心,牢牢包住了,低声问:“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妈妈?她叫什么?你们那里岳母是不是直接叫名字的?”

    李维斯用力抿住嘴角,好久才瓮声瓮气地说:“我妈叫李珍,你可以叫他miss.li……不过我们是很传统的中国家庭。”

    宗铭顿了一会儿,说:“那我还是叫妈吧。”

    李维斯忍不住笑了,胸腔在黑暗中发出闷闷的笑音。宗铭也跟着笑了,说:“睡吧,明天还有很多剧本要写。”

    李维斯手心渐渐出了薄汗,于是挣开他的手,用小拇指勾着他的小拇指,“嗯”了一声,沉沉闭上了眼睛。

    第88章 s4 e13.脑残粉

    经历过一地鸡毛的离婚和表白事件之后, 李维斯和宗铭终于把假结婚变成了真的, 并成功将对方掰弯。

    二婚定情,可喜可贺。

    然而李维斯发现他们的生活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照旧是住一栋房, 睡一张床,白天各忙各的,晚上交流工作顺便一起健身。他们好像跳过了正常人相知相爱火花四溅的恋爱阶段, 直接进入了老夫老妻平平静静过日子的流程。

    有些遗憾, 但似乎也挺温馨的,最重要的是, 他已经习惯了。

    当然,某些细微的地方还是有改变的, 比如宗铭最近总是喜欢和他肢体接触,路过的时候揉揉他的头发啦, 拿杯子的时候摸摸他的手指啦,看视频的时候整个人压在他肩膀上啦……再比如有一天晚饭他米饭盛多了吃不完,只是皱了皱眉头摸了摸胃, 宗铭二话不说拿过来把剩下的都吃了。

    吃剩饭的男人真性感啊……李维斯当时就脸红了, 他发现自己的萌点挺歪的,宗铭吃他剩饭竟然让他有肾上腺素升高的感觉,好像自己特别私密的部分被人占据了,带给他的快感比看某种最近正在恶补的小电影还要强烈!

    当天晚上他莫名其妙有点躁动,躺到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 偷偷溜进卫生间解决了一发。

    从此剩饭成了他心里一个不可言说的甜蜜的秘密。

    十二月五日,宗铭注射血清第二十天,于天河在对他进行日常检查的时候发现他身体里的e病毒有活化的趋势,经过推算,得出了一个非常无奈的结论——李维斯的血清对e病毒有效期只有三十一天左右。

    也就是说,每个月李维斯都要抽两百cc鲜血出来给宗铭续命。

    对此李维斯没有太大感觉,毕竟最近他一直在各种补血,再不采血的话恐怕就要上火甚至原地爆炸了。倒是宗铭对此有些唏嘘:“这下好了,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你了。”

    李维斯觉得他这话肉麻得紧,但不知为何心里又十分受用,佯装不悦:“怎么,不用续命就可以随便离开了么?”

    宗铭立刻表忠心:“那不能够,违法呢,就是辛苦你每个月都要流血……等等这话说出来怎么有点怪怪的?”

    李维斯懵懂问:“哪里怪了?”

    宗铭看了他半天,摸头:“脸都白了,可怜的,明儿老公买点补品给你补补血。”

    第二天快递上门,李维斯打开纸箱子一看,桃花姬阿胶糕+红糖姜母茶+印度血燕盏。装箱单上写着一行天雷滚滚的大字——“双十一返场大促,暖心补血姨妈套装,爱妻必送虐狗大礼包”!

    李维斯一头黑线,虐狗就虐狗,为什么是姨妈套装?宗铭作起妖来真是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他就被强制大姨妈了!

    还“爱妻”……不是说好做彼此的老公吗?

    回头宗铭还一本正经地问于天河:“他抽完血可以动凉水吗?”

    于天河:你神经病啊?

    无论如何,在宗铭奇怪的脑回路之下整件事没有给大家带来太大的伤感,于天河甚至觉得都没必要再研发什么永久性药物了,就让宗铭黏着李维斯一辈子吧,反正他比李维斯大十二岁,应该是早死的那个,不存在活到后头没血清打的问题。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作为医学工作者他是不可能这样不求甚解的,于是在周五收拾行李准备去刑事侦查局的时候,还是非常尽责地把李维斯的血清打包带走了。

    于果已经习惯了父亲频繁的出差,第二天上午和焦磊出门准备上学的时候,特别潇洒地么么哒了一下就走了:“爸爸早点回来,我和石头叔等你唷!”

    于天河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孩子干什么都要带着他石头叔了,感觉自己作为爸爸的地位受到了少许威胁,有点淡淡的心塞。

    上学路上,于果特别认真地问焦磊:“石头叔,你将来会结婚吗?”

    “那必须啊,我妈天天催我呢,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你爸爸也得天天催你。”焦磊跟于果聊起天来一向百无禁忌,“后天我要去相亲了,我姐给我介绍了一个他们单位的文员,据说老漂亮了,你跟我一起去不?”

    于果对手指:“那你结婚了是不是就要搬走了?”

    “我也不知道啊,应该会吧,我也不能当一辈子管家啊。”焦磊说,“等我姐好了以后我就可以去外地找工作了,给有钱人当保镖开飞机什么的,赚钱买房娶媳妇。”

    “那你别去相亲了。”于果郑重其事地说,“你去追我爸吧。”

    “噗!”焦磊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咳嗽了半晌,差点把车开沟里,“你这孩子胡说啥呢!”

    “我说真的啊。”于果说,“石头叔你别离开我,本来我想和你结婚的,可是我太小了,来不及长大,你妈那么着急,你不如你去追我爸,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

    有理有据,无法反驳……焦磊乐得不行,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知道他是舍不得自己,心里不禁软软的,摸着他的小脑袋说:“那行,等我瞅瞅我姐给我介绍的对象,要是没你爸漂亮,我就去追你爸!”

    “拉钩!”于果高兴了,伸出小拇指。焦磊跟他拉了钩,虽然心里完全没当一回事,但回头忽然鬼使神差地想:这世上比于大夫还好看的女人应该是不多了……

    石湖农场,于天河打了个喷嚏,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儿子卖了,拖着行李箱下楼,将车钥匙扔给李维斯:“走吧,送我去机场。”

    李维斯开着阿斯顿马丁将于天河送到机场,大雪纷飞的日子,航站楼里居然人头攒动分外热闹,上百人乌泱泱挤在接机口,仿佛在等待什么重要人物。

    这里绝大多数都是年轻女孩子,二十上下的模样,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粉紫色的晴天娃娃布偶,有些还抱着鲜花、点心什么的。李维斯虽然不追星,但为了写文也混过粉丝论坛,这架势一看就知道这是哪个明星要来了,经纪公司在组织粉丝接机应援。

    这么多女孩子,估计接得是哪里的小鲜肉吧?李维斯有点好奇,踮起脚尖往人群里看了看,发现发现有些粉丝手里拿着自制的灯牌,上面是个大大的“攻”字。

    现在的粉丝尺度真大,“攻”啊“受”的直接就上灯牌了!李维斯叹为观止,然而一想是男明星便没什么兴趣了——虽然他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个基佬,但审美貌似还是比较直男的,秉承二十二年来的传统,只喜欢肤白貌美萌妹子。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审美被宗铭带歪了,只对吃自己剩饭的男人有感觉。

    刚要出去,忽听身后一阵尖叫,周围的姑娘们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起来,洪水一般往里面涌了过去。李维斯人高马大,然而扛不过粉丝的洪流,被夹裹在其中连连后退,不知不觉竟然挤到了最前头,离安全线不过一两米距离。

    四周全是激动的女孩儿,李维斯一个大男人夹在中间分外违和,然而物以稀为贵,组织方发现居然有个外形不错的男人混在粉丝里,立刻大声问他:“你是贴吧还是微信的?”

    “啊?”李维斯懵逼ing,对方已经分开人群将他弄到最前面,发了个大大的纸牌子给他:“你站这儿,举着这个,你个子高比较醒目!”

    “……”李维斯莫名其妙成了脑残粉,一时半会挤不出去,索性安稳待着了,将牌子翻过来一看,上面是个美女写真,依稀有点眼熟,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正在思索,周围的尖叫声忽然大了起来,渐渐所有人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整整齐齐地喊:“宫以晴!宫以晴!老攻老攻我爱你!”

    “……”李维斯想起来了,这不是他《金属姬》的内定女一,宫以晴么?

    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孩儿在助理和保安的簇拥下走了出来,宫以晴真人比照片瘦很多,穿着宽大的军旅式羽绒服,下面露出两条又细又直的长腿,脚下踩着一双风格粗犷的马丁靴,果然攻气十足。

    她的相貌不算顶尖,眉目纤长,嘴唇单薄,虽然有一头乌鸦鸦的头发做平衡,整体仍旧显得有些寡淡。但正是这种寡淡,让她看上去有一种清贵高冷的感觉,特别符合“高冷面瘫攻”的人设。

    这年头傻白甜已经没市场了,女性消费群体崛起以后御姐风特别吃香,宫以晴虽然出道时间不长,但假以时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老攻老攻!”少女们像吃了猫薄荷一样尖叫着,李维斯夹杂其中,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深觉自己像个傻逼。

    宫以晴微笑着向粉丝挥手致意,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接过一些鲜花和玩偶,抱在怀里往外走。几名记者扛着摄像机一路倒退,边走边问:“宫以晴,听说你是来参加广廷市举办的网络红人节的,为什么会在西堰市下机?是有什么其他活动吗?”

    宫以晴抱着一束天堂鸟,清冷的面容和鲜花相得益彰,在镜头里如同一幅漂亮的油画:“我应邀作为这次红人节的颁奖嘉宾,至于为什么在西堰市下机……”她微微一笑,说,“抱歉,暂时保密。”

    “听说你打算接一部新戏,这次是不是来视镜的?”另一名记者问。

    宫以晴道:“你们消息很灵通哦。”

    “这么说是真的咯?”记者追问,“听说那部戏是网络小说改编的,是百合题材,请问你为什么要接这种小众作品呢?”

    宫以晴微微皱了皱眉,随即保持着友好的微笑,道:“接下来的工作恕我无可奉告,不过我对题材一向没有什么禁忌,作为一名演员,我更倾向于接一些有挑战性的角色,比如百合。”

    旁边的粉丝听到她的话,再次尖叫起来。记者不得不提高声音:“你不怕接这种角色会对自己的形象有伤害吗?”

    宫以晴嘴角的微笑扩大,道:“我的形象……”纤长的手指拢在耳边,做了一个聆听的手势,问粉丝:“你们叫我什么?”

    “老攻!老攻!”粉丝的情绪被她这个动作完全调动起来,疯狂地呐喊着,“老攻老攻我爱你!”

    宫以晴对记者耸耸肩:“你听到了。”不等回答,大步潇洒地往门外走去。

    李维斯远远看着她的背影,不得不承认这姑娘攻气满点,特别适合《金属姬》里以一人之力反抗整个ai公司的科学家这个角色。

    不知道那个泰国人妖皇后真人到底是什么情况,能不能和她碰撞出火花来……李维斯忽然满心期待,毕竟这是他第一部 影视化的作品,虽然最终目的是为了挖掘唐晟和郑氏之间的恩怨,但如果能拍出一部经典百合网剧,也算是对他写作生涯的一个交代啊!

    第89章 s4 e14.双女主

    宫以晴走了, 粉丝们三三两两散去, 还在脸红红地讨论着“老攻”如何帅如何美。李维斯将写真牌还给粉丝会,对方送了他一个粉紫色的晴天娃娃布偶,原来这是宫以晴的应援物。

    好吧, 也算是没白折腾,李维斯将娃娃挂在背包上,走到停车场, 忽然看见一辆似曾相识的车子——灰色宝马z4, 广廷市车牌,貌似是关耳影业制片人文敬的座驾。

    文敬也来接机了?接宫以晴吗?李维斯有些疑惑, 按理文敬这个级别的制片人应该不会这么捧一个才红起来的小艺人,何况这个小艺人还是唐家塞过来的。

    好吧, 也许只是凑巧,李维斯上车, 刚把阿斯顿马丁移出车位,就见文敬带着一男一女从航站楼出来,后面还跟着个保姆模样的中年女人, 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

    天上飘着雪, 文敬和男人都穿着羊毛大衣,和他走在一起的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却只披了一件到大腿一半的白色貂皮斗篷,下面是一双浅灰色过膝靴,露出一截雪白细腻的大腿。她长发披肩,戴着口罩, 一双眼睛大而漆黑,睫毛如同小扇子一般,上面挂着几片雪花,有一种超越次元的美。

    “文先生。”李维斯减速刹车,降下车窗和文敬打招呼,“这么巧,来机场接人?”

    文敬扫了一眼他的车子,面色微讶,随即低头致意,道:“你好,李先生。”回头看看身后的人,说,“天气太冷了,这两位回头再给你们介绍吧,反正马上也要见面了,后天《金属姬》试镜会,邀请函我已经让秘书发出去了,应该是今天到。”

    李维斯点头:“我出门早,快递可能错过了。”

    文敬挥了挥手,道:“那咱们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