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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一眨眼,就消失。

    他听见怀里的人说“好”。

    2

    吧台上还放着两颗番茄,是于尽拿到那里的。

    背对着坐在主厅地板上的甘却,他把番茄放进榨汁机里。

    状似不经意地问她:“麻雀,想回荷兰吗?”

    “嗯?荷兰?”她一手撑着地板,正在玩他的拼图,“为什么要去荷兰呀?”

    张存夜洗了手,抽了张纸巾擦手,“当做旅游,我这段时间闲。”

    “可是,不一定要去荷兰呀,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玩呀。”

    还没等他接话,她又突然想到什么,兴冲冲地抬头看他。

    “你是不是想去我们相识的地方怀念一下呀?好像很浪漫哎。”

    张存夜把原来的话卡回喉咙,顺着她的话,应了一声“嗯”。

    “但是那什么,”甘却抓耳挠腮,“你上次不是说要十月后才能离开中国吗?”

    “可以改。”

    “为什么要改呀?我们去荷兰不着急呀,可以十月之后再去嘛。”

    他还想说点什么,吧台上的手机突然震动。

    扫了一眼,是 k 拨进来的。

    张存夜拿起手机,进了书房。

    3

    结束通话之后,站在窗前揉了揉眉心。

    这夜景有点闹,一点也没有平时那般令人心境平和。

    随手把手机扔在书房桌子上,他走出书房,看见她正站在吧台前捣鼓他的番茄汁。

    “你要试试吗?”

    他突然的出声,甘却被吓得一跳,手上端着的玻璃杯滑下去。

    碎裂的声音响起,一整杯鲜红的番茄汁撒在光洁的地板上。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脸上神色茫然。

    张存夜挺镇定,嘱咐她别碰玻璃碎片,刚要拐到另一个角落的储物柜去找毛巾。

    客厅里突然响起一声极高分贝的尖叫,几欲刺破人的耳膜。

    他条件反射皱眉,捂耳,转身去看她。

    甘却背靠身后的冰箱,蹲在那里,两手捂着耳朵,闭着眼睛尖叫。

    面前全是血,鲜红的血,很快就要流到她脚下。

    浓稠又恶心,散发着腥味。

    她藏了注射器,反手扎进它肉里,沉闷的嘶吼,发疯的叫喊。

    她看到了什么?她摸到了什么?

    鲜血从脖颈动脉喷涌而出,溅了她一身,流进她双眼。

    甚至连瞳仁都变成血色,整个世界都在淌血。

    她杀了……

    “怎么了?”张存夜蹲在她面前问,想伸手去摇她肩膀。

    可是她跌坐在地上,神情惊恐地往后退。

    “别过来!你别过来!”

    她一手捂着自己的后背某处,一手虚无地捏着什么,指着他。可那手指之间根本什么都没有。

    “是‘十八岁’,是我,”他向她靠近,小心翼翼,“看我,看我的脸。”

    见她眉眼间的戒备略有松懈时,张存夜就趁机抓住她手腕,把她拉进怀里,轻声哄:“没事了,没事了。”

    她揪着他的衣服开始哭,“我杀人了,我杀了一个人……”

    “没事,睡一觉,醒来就没了。”他打横抱起她,跨过脚下的红色番茄汁,往卧室里走。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到底为什么?”

    她的哭声断断续续,声音哽咽。

    张存夜抱着她在卧室里慢慢踱步,轻轻晃。

    没有为什么的,笨鸟。

    某一组织随机选择某一个体,没有缘由。

    也不是你的错。

    4

    等怀里的人渐渐安静下来,他才把她放到床上,轻拍着她的背,哄她睡觉。

    上夜时分,睡着了的傻子安然无恙。

    但愿她的梦里没有恶鬼出没。

    张存夜想着她之前的姿势,坐在床边兀自模仿:一手放在背后,一手的食指和拇指间紧紧捏着某样东西。

    他搭在后背的手缓缓往下移,移到右肋骨下方。

    他蹙紧眉,低头看着自己另一只手的两指指尖,轻轻摩挲,若有所思。

    如果这是她按照着回忆画面潜意识做出的场景重现动作,那很有可能就是刚杀完人时的姿势。

    刺进她后背的刀片,和她用来杀人的刀片,很可能是同一块刀片。

    刚刚在书房接到的电话,k说,第二次彻查向日葵福利院时,终于在一位跟甘却年纪相仿的女孩的口中听到了“辛迪”这个名字。

    她说,「辛迪爱云雀。」

    说完这个,k又补充了一个信息:可惜那个女孩早已精神失常多年。

    张存夜从床上下来,屈腿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床沿,给k发信息,让他查查那间福利院有没有养过熊,或者看看有没有收藏熊爪。

    但他们的调查不能光明正大地进行,只能借着捐助、送温暖等等爱心活动的名义悄悄进行,时间也不够充裕。

    他又不能借傻子杀过人这件事让警方立案调查。且不论她是否真的杀了个人,单单是社会舆论压力,就会击垮她脆弱的心理防线。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

    凡事只要换一个角度,人们就能遮住自己的良心做事。

    「辛迪爱云雀。」

    辛迪怎么会不存在?

    精神失常的人说的话,往往才最具有可信度。

    因为只有疯子,才对权威无所畏惧。

    张存夜一直坚信:疯人院里藏着这世上最多的真相。

    5

    夜很深了,他关了电脑,进浴室去冲凉。

    水流顺着手臂流下去时,他垂下长睫,抬起手臂,往外翻,看着左手手肘内侧的一道疤,狭长的,极淡极淡,不留神看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有一道疤。

    是年少在奥斯念ungdomsskole一年级时,打篮球弄伤的。当时伤口很深,在 s 的要求下住了两天医院。

    后来出院了缠上纱布,他闲不住,照样背着画夹到处跑。

    没有小心养过伤,更没有刻意除过疤。就是用了些普通的药,直到它自然愈合,拆了线之后留下疤。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他也算是细皮嫩肉的那一类人。

    可是连他身上的疤都可以淡成这样,为什么傻子背后的伤痕会那么狰狞?而且她的还是留在后背,常年被衣服遮着,不日晒不吹风,理应变淡才对。

    而事实上,她的伤痕一道道隆起,乍一看时,难免有些触目惊心。

    在什么情况下愈合的伤痕,才会那样明显,根本淡不下去?

    水流打湿他的睫毛,张存夜想不通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拿了瓶果醋在喝。

    落地窗外灯光璀璨,酒店楼下车流不多。

    在他这间套房的正对面下方街道,坐在车里的人静静仰头看着他所在的方向。

    黑夜这样黑,黑到可以掩藏掉一切明晃晃的注视。

    范初影想,他是否完全把他当陌生人了?

    眼看着他套房里的灯光熄灭,最高那一层陷入黑暗。

    他想抽烟,他开始找烟。

    ☆、第四十九章

    当白光透过薄薄的眼皮被他的视网膜所感知,浅眠的张存夜简直想把开灯的人扔出卧室。

    长指搭在眼帘周围, 他仰面躺在床上, 声线困倦:“蠢鸟, 解释。”

    靠, 生物钟不同步就算了,她为什么一定要开灯折磨他?

    身旁的人靠过来, 气息温存, 小声说:“我醒太早了, 房间里黑,有点怕……”

    她小声的话语让他即刻清醒,指腹下的桃花眼轻眨, 张存夜转了个身,把长腿压在她腰间。

    “傻子,你怕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