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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天上的雨变成了雪,这个短暂的暖季已经接近尾声。

    鹿鸣泽蹲在那里挠着头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将地上的人抓起来甩到后车座上。

    按理说在斯诺星看见成年男人应该转身就走,尤其路边躺着的,还身受重伤这种,扔水沟也好,补刀也好,总之不能救起来。

    但是作为一名在法制社会生活了几十年的良好公民,鹿鸣泽没办法真正狠下心去犯罪,在抬脚即将把他踹进水沟的一瞬间,鹿鸣泽突然回忆起自己被邻居大婶从冰天雪地里捡回来用厚毛毯裹起来强灌了一壶热羊奶的温暖。

    “算你走运……”

    就当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吧,鹿鸣泽想。

    载着男人回到铁皮屋,他的机车刚熄火,屋外就窜出一条黑影,直扑在鹿鸣泽腿上。鹿鸣泽没理它,自顾把车后座的男人背下来,那个黑影一点都不识趣,一直往前拱,拱得他踉跄了几步。

    天上下雨又下雪,浑身湿漉漉的不舒服,鹿鸣泽突然冒出肝火:“别闹了!揍你!”

    黑影被他吼得发出委屈的呜声,鹿鸣泽叹口气:“好啦……今天怎么样,有人闯进来没。”

    “汪!”

    “啧,你汪我又听不懂。”

    黑影是条狼狗,名叫上校,鹿鸣泽养来看家的。最初捡它的时候没想到这家伙会长这么大,不知道是不是吃太好了,越长越壮实,现在已经有他腰那么高。

    鹿鸣泽先检查了一下门锁,欣慰地发现门锁完整无损,开门后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上校开心地嗷呜一声就往里窜。

    “上校!把你爪子擦干净!”

    鹿鸣泽吼它一声,一边搂着扛回来的人,一边腾出一只手摁电灯开关,柔软的橙色光芒瞬间照亮整个屋子。笼罩在灯光下的陈设看起来相当温馨,鹿鸣泽总算感觉舒服一点。

    他把门锁了,顺手将昏迷中的男人扔进浴缸里。鹿鸣泽洗了手脸把饭烧上,火在锅底下烧着,才去管那个男人。

    ——好在他受的伤多是皮外伤,不然被鹿鸣泽这样不温柔地扔出去,伤势准要加重。

    鹿鸣泽将浴缸中的男人扒光,发现这个人的伤痕有些奇怪,他身上的衣服几乎破成条,有些伤口甚至像被鞭打出来的。

    鹿鸣泽一边往浴缸里灌温水一边猜测他的身份,难道是从北城逃出来的俘虏?还是被人捉去当过奴隶?世界上有变态爱好的人不少,尤其在斯诺这种政府力量薄弱的星球,大家更加不会掩饰自己的爱好。

    不过他只是胡思乱想一下,对陌生人的事情并不感兴趣。

    鹿鸣泽的屋子挺大,上辈子在京住久了狭窄的房子,这辈子有条件自己圈地建屋,他当然要弄宽敞一些。房子外面是铁皮包着的,拉上门之后非常保暖,内部厨房浴室卧室客厅一应俱全,他从来都不在生活上为难自己。

    上校在门口擦干净自己的爪子后又窜上来,吐着舌头张嘴要啃那男人的脑袋,鹿鸣泽眼疾手快把它扒开:“等会儿爸爸给你煮饭,不要乱吃东西。”

    温水洗净那男人身上的污垢,就像洗净一块璧玉上蒙着的灰尘,露出里面温润雅正的线条,鹿鸣泽终于看清他的脸。

    怎么说呢,非常出乎意料,这个人长得很正派。

    他现在闭着眼睛看不出来,但是光看他的五官,鹿鸣泽就能猜到这人是什么类型——他睁开眼一定是那种浓眉深目正正经经的长相,很可靠,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鹿鸣泽顿时有些羡慕,他一直嫌弃自己眉毛跟眼睛之间距离有点宽,整体看来就吊儿郎当,不太靠谱,这样的相貌很难在第一印象中得到别人认可。像这个人的长相就大不相同了,他的五官西化痕迹很浅,但是轮廓立体,除了英俊鹿鸣泽找不到第二个形容词——帅气都不行,帅气这两个字形容他太过轻浮。

    造物主对他太优待了,就连他的头发都是厚厚硬硬,漆黑油亮的类型,正派得不能再正派,非常符合中国古代所说的正人君子相。如此,不管他瓤子是怎样的,大家看他第一眼时会觉得他很值得信任。

    “人比人气死人啊……看面相倒是适合做个政客。”

    ——不过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浑身是伤倒在路边呢?

    ——说不定里面真的是个坏坯。

    鹿鸣泽把他彻底掀进温水中,从浴缸底下摸出一块丝袜套着的肥皂,在温水里搓出泡沫之后往那人身上一下下涂抹搓洗,倒不是他闲得没事,想进他的房间,浑身脏兮兮的可不行。

    这个人身材也很好,身上的肌肉丰富而匀称,弹性十足,鹿鸣泽从他胸口搓到小腹,又翻过来从后背搓到臀部……搓得他自己差点起反应。

    鹿鸣泽喜欢男人的身体,充满雄性荷尔蒙的身体会令他移不开视线,不得不说,鹿鸣泽是个十足的视觉系加享受派,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男人,有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性向自暴自弃,他还在圈子里混过一段时间,酒吧的夜晚迷乱暧昧,有时候只需要一个拍肩的动作,一次眼神的交流,两人就能默契地春宵一度。

    鹿鸣泽没谈过恋爱,他倒是想在圈里找个人安定下来,奈何圈里的人大多比他还要不正经,有些不厚道的知道他想谈朋友还要嘲笑一番。

    他们这群被世俗眼光异样看待的人,基本抱着同一种想法——痛快一天是一天。

    久而久之鹿鸣泽就放弃了,直到来到这里,遇到他第一个男朋友。鹿鸣泽对每段感情都付出真心,但是他的真心每次都被信息素打败。

    “啧……”

    他回过神,发现自己已经把那个昏迷的男人上搓下搓的摸了好几遍,鹿鸣泽不自在地咳一声——他可从来没想对毫无反抗能力的伤员上下手,完全是因为走神……他不是变态。

    鹿鸣泽将那个男人随意擦干后扔到床上,见他呼吸还算平稳,暂时应该不会死,就自行去忙了。

    他炖了一锅土豆猪肉,把栽在炉火旁边的土盆拿过来,割下一些韭菜,拌着鸡蛋炒了炒,主食是蒸番薯。斯诺星的主食就是土豆和番薯,鹿鸣泽有一阵每天做梦都梦到自己掉进米缸,大白米饭,爱吃多少吃多少……

    鹿鸣泽属于家庭条件好的那部分,而且他还会冒险,偷渡去别的星球弄些米饭之类吃的回来。

    为了一碗饭爬飞船偷渡也是挺无语的,每当这时鹿鸣泽就会由衷感慨,袁隆平爸爸这辈子是真拯救了世界。

    饭熟了散发出香味,上校急不可耐地扑过来,鹿鸣泽只好先给他的饭盆加上吃的,才收拾自己的份。鹿鸣泽的铁皮屋弄得很不错,里面非常暖和,做一顿饭热出一身汗,鹿鸣泽只好将外面的衣服都脱了,只剩一件紧身背心。

    他自己也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种类型,因为身高的原因身材看起来略显纤细,但是光着的时候还是很有看头的,浑身都是紧致的肌肉,人鱼线、大长腿,倒三角身材、六块腹肌……一样不少。

    自从到了斯诺星,倒是省了健身这一步,成天干这么多体力活,不想长肌肉都难。

    一颗汗珠顺着鹿鸣泽颀长的颈项缓缓流下去,隐没在紧身背心的领子里,他突然觉得背后有两道视线正紧紧盯着自己,鹿鸣泽下意识往床上看,被他捡回来的男人还是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却微微皱着眉头,好像要醒来了。

    第5章 “你在嘲讽我吗?”

    鹿鸣泽在围裙上擦擦手,自言自语地凑到床前低头去看:“现在醒,还挺有口福。”

    男人的睫毛颤了几下,慢慢睁开眼睛,鹿鸣泽随时准备着出手挡下对方可能对他进行的攻击——在斯诺星这样的环境下对外界保持着本能的攻击性再正常不过,能让人随便靠近的那种人很容易挂掉的。

    但是出人意料,那个男人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只睁着眼睛茫然地看向鹿鸣泽。当他睁开眼睛后,鹿鸣泽就知道自己又猜错了,他的眼睛是漂亮的浅灰色,眸光澄澈,非常正直,一点阴谋家的感觉都没有——搞政治的人,怎么说也得有点老谋深算的样子。

    真是上帝的宠儿,本来长相就很占便宜了,眼神还这么正直……啧,所以这种人怎么会流落到斯诺星,被拐卖?难道是北城那边的逃奴?

    鹿鸣泽等了半天没见他有反应,忍不住把手伸到他面前晃晃:“哥们儿,你醒了没有?还懵着呢?能动吗?”

    那个男人好像这时才看清眼前的人,他急忙做一个要撑床的姿势,但是他身上的伤实在太重,撑了半天连胳膊都没撑起来。

    鹿鸣泽用枕头垫在他脑袋下面:“小心点……我刚刚给你检查了一下,你身上的伤看着严重,其实都是皮外伤,骨头大致没事,但是有几处关节脱臼了,起不来就别勉强,躺着吧。”

    ——脱臼的关节还都是被人卸下来的,唯一有变形的地方是他的左手,手指头上的小骨节裂了好几处,治疗起来有些麻烦。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些旧伤,伤口都结疤了。

    但是鹿鸣泽前世学的是解剖,治伤的本事都是来这里之后自己治自己慢慢摸索着积累下来的,其实他有些后悔没学医,不然也不会只能当杀猪贩子,医生这种职业在斯诺星显然更受欢迎。

    那男人依言没有再逞强,他微微垂下眼角,整张脸显得很温柔:“……是你救了我么?”

    他声音跟长相很相配,沉稳而充满磁性,或是太久没说话的原故,略带沙哑。鹿鸣泽心里后悔这么早把他刷洗干净,如果让他脏着,自己至少不会被这个人的颜值左右判断。

    他抬手在自己卷卷的头发上挠了挠:“算是,我在路上捡到你的。”

    对方感激地望着他,嘴唇微微嚅动:“谢谢你……”

    鹿鸣泽见他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便摆摆手:“没事没事,举手之劳,你也不用感动成这样吧。”

    对方叹口气,他想借着枕头坐起来,但是身上的伤好像很严重,他只能微微把头昂起来:“抱歉,我有些失态了……因为自从来到这颗星球就一直在倒霉,被抢劫了很多次……你居然愿意收留身无分文的我。”

    ——如此说来,他既不是逃奴也不是流窜犯,倒像城里有钱人家的落魄小公子。

    等等,他没说过要收留吧。

    鹿鸣泽想这样说,但是对上男人异常诚恳的眼神,他就说不出口了。鹿鸣泽略微有些不自在,因为他想起自己之前还搜了人家的身——为了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财物。

    “那个,嗯……举手之劳而已。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鹿鸣泽知道不能问他为什么会到这个星球来,到了斯诺星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故事,并不是说他救了人就可以随便打听人家的私事,所以用名字这种相对不是那么尖锐的问题转移话题比较合适。

    “我叫……”

    锅盖正好在这时发出一阵蒸汽吹出来的哨音,鹿鸣泽回头看了一眼,过去把火关了,土豆炖肉的香味从锅里飘出来,引得人垂涎欲滴。

    他揭开锅盖打算等菜凉一下再盛出来,一边对那个男人说:“你不用管我,说你自己的。”

    床上躺着的男人才开口:“我叫阿尔法。”

    鹿鸣泽背对着他,不由挑了一下眉头,然后对方又礼貌性地问他:“那你的名字?”

    “哦,我叫男人。”

    阿尔法愣了一愣,鹿鸣泽在碗里盛了一点土豆汤尝了尝,仿佛味道不错,他的眼睛在卷卷蓬松的刘海底下眯起来。

    阿尔法艰难地模仿发音:“男人……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发音的名字。”

    这回鹿鸣泽很吃惊:“你居然能听懂我的话?”

    第一次有人听懂他说的话,他们听不懂的时候都会觉得他在说乱码,按理说在这个世界“男”和“女”都不存在于正常的发音系统,他们只叫“雄性”、“雌性”、“alpha”、“beta”、“omega”之类,虽然在雄性和雌性后面会加上字母来代表性别,显得高大上,但是鹿鸣泽还是觉得它像野兽派命名法。

    阿尔法轻笑一声,好听得很:“我当然听得懂,不过这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重点,我说你编假名骗人能不能不要编这么假的,alpha是指性别吧,我问你名字。”

    难道他看起来像傻子?

    阿尔法苦笑着说:“没有骗人,我真的叫阿尔法,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是长大后才知道alpha是什么意思。不过除了性别它还代表leader,这样想就不会觉得特别奇怪。”

    鹿鸣泽突然就想起了自己那位不靠谱的父亲,当年如果他取名时候不要那么脑洞大开,也许他的命运就不会是整天被人劈腿,他可是很信命的。

    鹿鸣泽顿时对阿尔法生出一种同病相怜的怜悯之情——他还觉得叫阿尔法比叫鹿鸣泽要更悲催一点,他的名字只能说明取名的人傻,而这个阿尔法,更像是因为不受宠才被取得这么随便。

    “那好吧,阿尔法,我叫鹿鸣泽,三个字的发音对你来说可能比较困难,你直接叫我鹿就好。”

    阿尔法沉默了一下,说出字正腔圆的三个字:“鹿鸣泽?”

    鹿鸣泽又惊讶了:“哇……你发音很准,厉害。”

    阿尔法像被噎住了,他保持躺的姿势疑惑地看着他:“你在嘲讽我吗?”

    鹿鸣泽摇摇头:“没有,我在真心实意夸奖你,几乎没有人能把我的名字读这么准确。”嗯,这就是他长相不讨喜的原因,眼睛和眉毛距离太宽了,做什么表情都像目中无人。天生一张嘲讽脸,怨不得他。

    “几乎没有,那就是说还是有的。”

    鹿鸣泽笑了笑没说话,心想爷这名字在地球上人人都念得出来,谁知道你们这里的人什么语言系统,话还说不清楚了。他正在从锅里往外盛土豆,肉块切得四四方方,五花连着皮,鹿鸣泽习惯性用叉子戳了几下,已经熟透了。浓郁的香味飘出来,混合热气的香气在寒季中格外诱人。

    上校闻到味道馋得要死,扑过来扒鹿鸣泽的腿,鹿鸣泽举着肉跟上校周旋,然后听到阿尔法突然问:“男人……也是一种性别吗?”

    鹿鸣泽忙着抬头看他,不慎被上校抢走一块猪皮五花肉,气得鹿鸣泽一拳头揍在上校的狗头上:“你盆里不是有吗!吃你的去!”枉他还特地煮了不加调料的给这只蠢狗,把它当精细狗养活,它自己倒不知道珍惜。

    上校挨了打,终于不过来缠磨,呜咽着跑到角落里去舔自己的饭盆。

    鹿鸣泽长长吐出一口气,把肉盛出来:“是,是一种性别,我们家乡话,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雄性的意思。”

    阿尔法笑着说:“你的家乡?听上去很有趣,我从来没听过直接用雄性和雌性区分性别,大家一般用alpha、beta、omega这种二级性别区分。”

    鹿鸣泽没说话,小心翼翼给碗里的土豆浇上汤,他抽空抬头瞅阿尔法一眼:“你刚到斯诺星?”

    “嗯,到这里没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