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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

      “什么?”

    “那位跟你很聊得来,个性很好的大哥长得帅么?”如果帅,他马上跑过去,准备开始挖坑。

    “他的长相么?那就相当有个性了,特别是鼻子比普通人大一号。白子轩真的很适合当喜剧演员的。”常欢欢很直率地回复道。枫逸辰会这么问,该不会吃醋了吧?常欢欢的心底暗喜,总觉得告白以后,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又近了一步。她都迫不及待地想得冠军了。

    枫逸辰看了这条短信,总算是稍微有点安心了。他可是知道的,常欢欢这个家伙是个喜欢看脸的人。还好他生得比较漂亮,不然常欢欢肯定不会这么喜欢他了。

    枫逸辰一分析那位大鼻子搭档大哥,显然没有成为情敌的条件,也就随手回复了常欢欢一句。

    “嗯,那你加油吧,好好排练!”

    “嗯嗯,我会的。不过,昨天咱们都没有庆祝成,要不今天下午咱们庆祝一下吧?明天,我就要开始努力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你做的饭了。”常欢欢就连发条信息都在很认真的撒娇。她也是蛮拼的。

    不过枫逸辰到底不想为难她。“也好,那你来我家吧?这次不要提前逃跑了。”

    “矮油,不会的。”她顶多就是留在他家不想走而已。

    第55章

    第055章

    陆菁菁听说常欢欢跟枫逸辰表白了,忍不住尖叫一声。

    “行呀,常欢欢,你居然真的有胆跟男神告白?怎么着,打算什么时候把男神扑倒呢?”

    “这个么,还真要等那个比赛之后了。菁菁,我会努力的。到时候,你会替我加油吧!”常欢欢笑眯眯地说。

    “当然了,欢欢,加油!”陆菁菁看着常欢欢那张幸福的脸,突然觉得爱情好像真的需要勇气。

    胆小的留在原地,不采取行动,就只能尴尬地停留在朋友的位置。

    常欢欢就是那样厚着脸皮一直往前扑,才得到自己的幸福的。

    陆菁菁突然也想为自己的幸福勇敢一下了。

    *

    表白之后,常欢欢就像是被打开了束缚似的,追枫逸辰追得更主动了。只要有时间,她就厚着脸皮去枫逸辰家蹭饭。

    枫逸辰虽然还是冷着脸,一副等她拿到奖杯才会甘心屈服的的样子,却从来没有拒绝过常欢欢。常欢欢每次去的时候,他都会给她准备一顿大餐。

    两人都开始潜移默化地在枫逸辰的家里,添置一些属于常欢欢的东西。虽然表面上没说,实际上,他们都在悄悄地为在一起做着准备。

    为了拿到奖牌,好跟枫逸辰讨要名分。常欢欢除了经常打电话跟枫逸辰聊几句,基本上就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那个比赛里,就连开学了都没有去。

    白子轩性格很随和,很擅长照顾人,他和常欢欢也很合拍,他们用很短的时间,就处得像至亲老友似的。白子轩怕师傅乱牵红线,就一个劲地说,他想认常欢欢当干妹妹。这事,后来还惊动了双方家长了。严先生和沈师傅居然也都同意了。常欢欢也就真的认了白子轩这个干哥了。

    这样的搭档按理说,已经可以算是完美了。可是,真正排练起来没两天,矛盾就出来了。

    常欢欢自从被金手指砸中之后,就算半个喜剧大师了。只要是跟喜剧元素有关的东西她都非常敏感。很多跟笑话段子她只要看一遍,就能记住,而且随口改改就能变得更好。此外,那些喜剧元素甚至深入到她的生活里,常欢欢经常开脑洞,能想出各种新段子。

    白子轩呢,虽然欣赏常欢欢的那种喜剧才能,可他本人也不是吃素的。他虽然长相一般,本身却非常有才华。他大学念的就是戏剧文学,多年来又受到了严先生的教育和熏陶。无论是写本子还是舞台表演,白子轩的底子都非常好。

    这样的两个人一合作,他们需要磨合的就不是表演了,而是适应对方的想法。

    在写本子上两人都有才能,都有自己的想法。而且他们在自己的观点上又都比较较真。经常就是白子轩写得本子,常欢欢觉得有些地方要改。常欢欢自己写的本子,白子轩又觉得一些地方不太合适。

    倒不是故意找茬,而是观念上的诧异。两人有时候甚至会因为小事较真,最后演变成了大讨论,最后却谁也说不服谁。

    两人一开始就定下要说相声,结果台词本子却迟迟定不下来。

    他们的时间又比较紧,严先生看着他们两个一脸认真的抬杠,有时候都忍不住有点替他们着急。

    没办法,最后严先生不得不强行插手了。就决定,如果在过两天没有更合适的本子,就用他们两个之间改得最多的那个本子了。两人甚至还像模像样地排演了一回。排练的时候,到真的挺顺畅的。

    只是,常欢欢总对这个节目不太满意。白子轩那边情绪也不太高。他们都觉得应该有个更好的本子。

    严先生最后也没办法,干脆就让他们两个先休息一下午,调整一下情绪再说。

    和白子轩争论了这么多天,常欢欢真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

    明明严先生说过那个相声本子肯定能通过的,可常欢欢就是觉得应该创作一个更好的本子。可是,她的脑子可能是太累了,也可能是阅历有限,一时半会儿,她真的想不出来。

    那天下午,常欢欢干脆就把笔记本扔掉了。她根本没有躺在床上补眠,她也没打电话找朋友聊天,反而是把电话都关掉了。

    常欢欢直接就穿好了外套,背着书包就离开了家。她走过了车站,没有选择坐车。

    春节之后,消失的人瞬间就回来了。大街上人潮人海的,公共汽车上,也是人挤人,根本就没座位。常欢欢干脆就沿着行人道,漫无目的地一直往前走。头脑里完全放空,就是用最舒服的步伐一直往前走。

    走了很久以后,常欢欢才突然发现,再往前走就快到枫逸辰家了。

    只不过今天是星期二,枫逸辰会在学校里打篮球。她就算去枫逸辰家其实也没用。

    想到这些,常欢欢忍不住苦笑了一下。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成为一种本能的。她的腿会自动自发地跑来找他。

    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喜欢他的这种本能。她才会对那个本子一直不满意。她其实是想要在得到冠军的同时,创作一部很好的作品拿来给他看。

    可是,现在她的脑子里却空空的,似乎一点用处都没有。大概还是因为她创作水平太低了。

    一时间,常欢欢突然很想哭,她的情绪甚至也有些失控。她就觉得自己好像是个笨蛋似的。

    正在这时,正前方有辆公共汽车进站了,车门打开,有人下车又有人上去。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在那里,看着她一脸狼狈的样子。

    常欢欢突然忍不住抬起头,用力地睁大了她那双被泪水打湿,显得有些朦胧的大眼睛。

    “逸辰?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在学校打篮球么?

    然而他却没有回答她,下一刻,他就迈着长腿走到了她的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蓝白格子相间的手绢,给她擦掉脸上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