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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那时的他自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却不知道在自己睡着以后,唐妈妈总是悄悄的进入他的房间,帮他收拾书包,盖被子,顺便检查一下唐莳的床底下,被子底下和枕头底下,毫无例外的都能发现一两本课外书。

    唐莳不知道的是,唐妈妈对儿子的满心期待,也在这日复一日的“拉锯战”和一次比一次更低的考试分数中,渐渐消磨殆尽。

    唐妈妈一直心疼着早年丧父的儿子,不忍管教的太严格。她生怕看到那张跟他爸爸相似的脸上浮现出任何悲伤或者委屈的情绪,这会让唐妈妈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没能给儿子最好的一切。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忍让和退让中,唐莳的成绩慢慢跌落,最终没能考上好的大学。

    而唐妈妈能做的,也只是更努力的赚钱,为儿子攒下买房子的钱,为儿子攒下找工作的钱,为儿子攒下娶媳妇的钱。甚至鼓励辞了职的儿子一心一意写小说,不理会周围亲戚朋友有关“啃老”的嘲讽,最终看着儿子终于肯坚持的做完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甚至能凭借这个爱好赚钱养家。

    只是每每看到儿子从早到晚都坐在电脑前码字,每次码完字后都腰酸背痛腿涨脚肿甚至连手指都疼痛的模样,唐妈妈也忍不住心疼。然后唐妈妈又花钱给唐莳办了中医按摩的健康卡,或者硬拉着唐莳跟自己一起去跳广场舞,推着唐莳跟同学朋友出去玩。

    那时的唐妈妈总是忍不住后悔,若是上高中的时候能狠下心来揍唐莳几回,也许就能将唐莳看课外书的毛病管过来,让他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就不会像如今这么辛苦。

    而每到此时,唐莳总是嬉皮笑脸的跟唐妈妈说自己不是学习那块料,上数学课时恨不得倒头睡觉,高考数学只考了六十来分的人,这是天赋就不行,怎么努力也学不好的。

    可是唐妈妈总是不肯相信唐莳的话,她总是固执的以为是自己的纵容溺爱害了儿子,然后在反思过后,更加纵容溺爱的对待唐莳,美其名曰“弥补当年的过错”。

    所以唐莳从小到大都没体会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滋味,也没有周围同学那些被父母安排操控着人生的抱怨。不过多年之后日渐成熟的唐莳回忆着自己那近乎荒废的青春,偶尔也曾有点儿小后悔的。

    尤其是在几年以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重生穿越小说的影响下,唐莳偶尔也会yy,如果自己有幸回到小时候,自己能不能杀下心来好好学习,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答案是未知的,不过好在唐莳有了一次机会,可以再努力一回。

    撂下碗筷,唐莳一脸郑重的看着唐妈妈,诅咒发誓的保证道:“妈,你放心。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看课外书了。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好大学。”

    也许是唐莳的回答太过快速而乖觉,让唐妈妈误以为唐莳是听得不耐烦了,随口打发她一下。因为唐莳的态度一向都是这么柔顺乖巧,他从来不会当面顶撞唐妈妈,他总是会在爽快答应下来之后,在背地里悄悄的鼓捣自己那些小玩意儿,属于有错就认,屡教不改的典范。

    因此唐妈妈有些恼怒,也更为无力的叹了口气。她撂下碗筷,再次重复着重复了多年的结尾话:“算了,我懒得管你,反正是你自己的道,你自己走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是千篇一律。唐妈妈一言不发的捡桌子,顺便撵唐莳回屋写作业。十来分钟以后,坐在书桌前的唐莳就能看到唐妈妈端着洗干净切好的水果走进他的房间,将一盘子水果默默放在书桌边儿上,然后静静的退了出去。

    紧接着就能听到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那是唐妈妈在准备明天要卖的包子和苞米碴子粥,以及配套的炝拌菜。因为唐妈妈的小吃摊子很受欢迎,唐妈妈要准备的食材更多。通常这一忙活就要忙活到半夜,然后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起来,蒸包子熬粥,然后给唐莳准备早饭,叫唐莳起床,亲眼看到唐莳起身洗漱吃饭了,才会推着堆满了闷罐和竹屉的三轮车离开家里。

    唐莳坐在书桌前,头顶的白炽灯发出鹅黄色的暖光,这样的光线有些昏暗,让习惯了明亮视线的唐莳很不习惯。耳边听着厨房传来的小小声响,更让唐莳坐立难安。

    唐莳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是回到了十多年前,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爸爸刚去世不久,他和唐妈妈从新租的楼房里面搬出来,没房子,没钱,只靠唐爸爸死后得的那点儿抚恤金支撑着一个小小的家庭。

    这是他们家最困苦最艰难的一段岁月。而天真单纯的唐莳,在唐妈妈几乎是全方位的保护下,没能经此蜕变,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可靠踏实的男人,反而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肆意挥霍着宝贵的青春,连最基本的职责都没做好。

    唐莳有些羞惭的用手搓了搓脸。视线牢牢的盯在面前敞开的课本上。集合、函数、正余弦……一个个汉字字母摆在面前他都认识,组合起来怎么就那么高难?

    从小到大数学都不好的唐莳最终有气无力的放下了高中课本。自我劝解的想到——

    可能是第一天回到过去,思绪太过纷乱,所以才导致他完全沉不下心去写作业的。因此唐莳更加坦然的忽略了书桌上的其他课本,转头看着静静放在一边的武侠小说。唐莳拿过来翻了两眼,满篇熟悉的文字和几乎是看到开头能想到结尾的烂俗情节也让他看不进去。没有修仙,更没有玄幻,干巴巴的一掌下去连个山都劈不开的“高深武功”让习惯了后世小说动辄毁灭星球,移山填海这种爽文桥段的唐莳提不起精神来。顺手将小说扔到床上,唐莳默默无语。

    他看课外书的习惯,其实是从小学二年级养成的。那时候唐爸爸很健康,成天跟唐妈妈在外面做买卖,根本没什么精力看管唐莳。经常把唐莳寄放在姥姥家或者老姨家,而唐莳的老姨当时很迷恋看小说。七八岁的男孩子最是猫嫌狗厌多动烦人,老姨为了让唐莳能老老实实呆一会儿,就拉着唐莳一起看小说,金大古大温大大,甚至还有狗血小言什么的。一股脑的全塞给唐莳。

    结果这一下子不得了,唐莳顿时看的入迷了,走火入魔似的,课余时间也不跟小伙伴们打架撩闲了,成天捧着一本小说看个没完,一直到初中高中。上课偷着看,下课闷头看,回家做作业时也悄么的瞅两眼。最入迷的是高三复习那一阵儿,别的同学都忙着做笔记背大纲,他还是天天桌上一本闲书,上头盖着一本语文书或者历史书什么的,聚精会神的看。

    于是唐莳高考的时候顺理成章的没考出好分数,没念上好大学。又因为没钱不想走三本,最后以将近五百分的成绩走了专科,念得计算机系。毕业后找了个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工作,干了两年,干脆回家写小说了。大概是因为读了太多的课外书,文笔还算通顺,也还算能抓到点儿卖点和读者的口味,唐莳的成绩还算不错。至少每月码字赚的钱比他上班的工资要多好几倍。而且风不吹雨不淋的,上班时间自由控制非常悠闲,很适合他这么个早上起不来的懒人。

    这么说来,他当年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后来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结果却荒废了的青春,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心绪难以平静下来的唐莳,根本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的唐莳,按照上辈子的工作习惯,顺手从作业本后面扯了一页纸当做草纸,提笔写道——《盛唐攻略》。

    这是唐莳没死之前以唐时草木为笔名在网络上连载的一本小说,男猪脚原本是现代一名历史系的研究生,在陪教授出国演讲的时候遇上了飞机失事,结果整个人穿越到了天下初定的大唐初期。因为是身穿,所以身为黑户的男猪脚在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官府当成逃犯抓起来,送到边关充军。男猪脚在充军的过程中大开金手指,用超越众人千年的经验学识和各种猪脚光环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他抄袭后世的各种军事著作,抄袭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弄玻璃火药,做香水香皂,征服书内除了反派之外的所有男男女女,甚至还试图帮助自己的哥们李承乾扭转悲剧命运。

    这是一本很标准的极尽yy能事的洒狗血爽快小白文。不过因为后世的读者们口味太刁,所以唐莳在写小说的时候也考据了很多历史资料,力求硬伤没那么多。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脑子一抽神展开。因此有些情节难免前后不一,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也惹来了不少读者的吐槽。如今魂回过去,再次提笔,唐莳少不得要从头开始,写着写着却发现自己的思路更顺了。

    不过也有一点儿困难的地方。以前有网络,什么资料在网上查一查就好了,如今自己干巴巴的这么写着,连高潮都记不起来。好在今天的工作主要是回忆大纲,将逻辑理顺。唐莳准备在写大纲的过程中将自己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罗列出来,等着周日休息去市图书馆查查资料。

    且说唐莳正奋笔疾书时,陡然耳尖的听到脚步渐近的声音,浑身一哆嗦,唐莳连忙抓过书桌上摊开的数学书盖在草纸上。果然,刚刚做完这些动作,唐妈妈就端着一杯冰镇过的西瓜汁走进房间,看见扔的远远的课外书,满意的点了点头。唐妈妈将西瓜汁放在书桌上,顺手摸了摸低着头乖乖做题的唐莳,伸手将一旁的课外书拿了出去。

    直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唐莳才松了口气的直起身来。看着数学书下的一章草纸,不觉摇头苦笑。

    当年看小说看得偷偷摸摸,如今写小说也是偷偷摸摸。他这青葱岁月啊,就跟偷偷摸摸脱离不开了!

    ☆、第四章

    当天晚上,唐莳手痒的写完了将近万字的小说大纲,几乎把手都写成鸡爪子了,这才算是把思路理顺。撂笔揉眉,唐莳乏累的扭了扭脖子,看了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快十二点了。可是唐莳依旧神采奕奕一点儿也不困。

    站起身来在狭窄的内室里扭腰摆屁股的活动几下,重新坐下来,唐莳拿出自己比较熟悉的语文书开始写作业。时隔多年,当时背过的诗词段落早已记不得,唐莳一面翻书一面瞎蒙,磕磕绊绊的做完了全部作业,已经快凌晨一点了。睡到中途起夜的唐妈妈看到卧室里的灯光,推门进来催促唐莳睡觉。已经习惯了熬夜上网的唐莳强烈反对,打着好好学习的名义准备继续奋战,却被唐妈妈残酷的镇压了。不由分手的推着唐莳去厨房洗漱,然后压着他回来睡觉。

    唐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本来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哪想到不过三五分钟,一阵困意席卷而来,再次睁开双眼,却是被唐妈妈狠命的摇醒的。

    “快点儿起来,上学要迟到了。”

    唐莳睡眼朦胧的看了眼床头桌上的闹钟,才五点多一点儿。不由痛苦的哀嚎了一声,缩缩身子,将头插在枕头底下,实在不想起来。

    唐妈妈一番推搡无果,直接不耐烦的拽走了唐莳身上的毛巾被,拉着唐莳的胳膊,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又把书桌上的校服扔过来,开口说道:“快点儿起来刷牙洗脸,早饭都弄好了。妈先出摊,你吃完了赶紧上学校。该带什么书都带好了,别丢三落四的。”

    说完,又掏出三十块钱放进书包内格的夹层里。“中午在学校买点儿好吃的,吃盒饭面条都行。别吃校外的路边摊,埋汰死了。”

    又将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和一个香蕉用塑料袋装起放进书包侧面的小网袋里,道:“这是给你课间吃的,都洗干净了,记得吃。”

    接着又嘱咐两句要唐莳好好学习,上课听讲的话,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了。匆匆说了句“我得走了”,然后一阵风似的离开。

    唐莳呆愣愣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这会儿的唐妈妈还没开早餐店,而是每天早上推车在区医院门口摆摊卖包子呢。因为包子个大馅多好吃,很得一众医患的青睐。五毛钱一个的大包子,卖好了了一天能赚三百多,刨除了成本,也能净剩二百多。唐莳清晰的记得,他们家在大一的下学期,就凭唐妈妈卖包子的钱在市区内买了一栋八十多平的楼房,后来唐妈妈又用攒下的钱开了唐家粥铺,十几年后成为x市很有口碑的早餐店。

    不过那都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唐妈妈还是个摆路边摊的小摊贩,甚至连个像样点儿的摊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轮胎总是瘪气的三轮车,上面装着一个煤气罐,十来屉包子,一锅熬的黏黏糊糊香喷喷的苞米碴子粥和一箱分了许多格子的塑料咸菜盒。

    唐莳用手搓了搓脸,快速的起身梳洗,回到客厅时,看到餐桌上摆放着吃了十来年的牛奶鸡蛋,热腾腾的牛奶经过一段时间的晾着,已经变得温温的,三个鸡蛋也被剥了皮,白嫩嫩的放在一个瓷碗里。这样的习惯一直维持到唐莳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他才开始自己扒鸡蛋皮。

    所以外人总说唐妈妈将唐莳溺爱的不成模样,此言非虚。

    唐莳叹了一口气,三口两口吃完鸡蛋牛奶,已经快六点了。按照以往的习惯,唐莳会在吃完后立刻去学校,然后趁着七点钟的早自习铃声还没响起,趴在桌子上补个回笼觉。可是现在,唐莳一把拎起沉甸甸的书包走出家门,骑着单车冲出胡同,穿过两个街道,来到区医院门口。

    唐妈妈的小摊已经被一群拎着饭盒来买早餐的医患家属包围了。隔着老远,还能听到唐妈妈大声嚷嚷着“别挤别挤,一个个来”的声音,唐莳快速冲入人群,把书包仍在三轮车架上,抬手接过一个人举着的零钱,然后低头抽出三轮车边上摆着的竹筒内的一个竹夹子,用夹子夹了六个包子递给客人,大声说道:“别都围着我妈,上我这来。”

    唐妈妈飞快看了唐莳一眼,也没工夫说话,低头给另一个客人装包子装粥。因为很久没干过这样的活了,手艺比较生疏,夹包子的速度更慢,偶尔力道不对还容易夹破了包子皮,惹得客人开口埋怨。好在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朴实,纵然包子破了皮,也没几个嚷嚷着不要的。反而有两个年纪挺大的老爷爷老奶奶,笑眯眯的跟唐妈妈称赞唐莳好,说唐莳孝顺。

    “这年头,能帮着父母干活的孩子不多啦。”

    这一忙活就是十来分钟,人总算散了一批,只余下三三两的客人,络绎不绝。这让唐妈妈松了口气,抬手看看表,已经六点半多了,唐妈妈冲唐莳说道:“你快上学去吧,明天别来了。有这工夫还不如好好学会儿习呢。”

    唐莳笑眯眯说道:“学校早自习七点才开始呢,我去早了也没有用。从明天起我早点起来,跟你一起来卖包子,到点儿了我就去上学。”

    唐妈妈皱眉,道:“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就多睡一会儿,养足精神了上课认真听讲,别整这些没用的。”

    说完,拽过唐莳被笼屉蒸汽喷的红红的双手,仔细瞅了瞅,道:“一看就不是干活的手。疼不疼,用不用抹点儿药?”

    唐莳嘿嘿一笑,抽手说道:“没那么娇气,就是被气儿呲了一下。回去用凉水冲冲就好了。”

    说完,冲唐妈妈摆了摆手,笑眯眯说道:“我去上学了,拜拜。”

    市一高中离唐莳的家也不算远,骑车快点儿十来分钟就到了。这是因为唐莳考中一高中后,唐妈妈特地退了原来的房子过来重新租的,为的就是让唐莳早上能多睡一会儿,晚上早回来一会儿,无需把时间浪费在上下学上。

    可惜唐妈妈如此良苦用心,唐莳体会的不多,这一点从唐莳后来的高考成绩上,完全看的出来。

    市一中校门对面,有一家破旧的租书店。唐莳背着书包先进了学校对面的租书店,里面已经三三两两站着几个穿校服的学生。唐莳走到吧台前,将书包里面的课外书递到老板面前,开口说道:“老板,退书。”

    租书店的老板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小青年,高高瘦瘦的,皮肤苍白。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个标准的宅男。他看着过来退书的唐莳,笑眯眯晃着手中的书,笑道:“来了一批新书,你不选一选?”

    唐莳摇头,开口说道:“期中成绩下来了,没考好。我妈不让看课外书了。”

    租书店的老板遗憾的“哦”了一声,也不再劝唐莳借书,低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绿色的大本子,开口问道:“什么时候借的?”

    唐莳哪能想起这么鸡毛蒜皮的事儿,当下摇了摇头。老板只能凭着记忆往前翻了几篇,最终找到借书的记录,用圆珠笔划掉,将剩余的二十块押金返还给唐莳,并开口说道:“你妈妈说的对,还是学习比较重要。这些闲书,其实什么时候都能看。”

    唐莳微微一笑,没有接话。接过租书店老板手中的钱,转身出了租书店。

    一番折腾下来,已经到了七点了。学校内早自习的铃声振聋发聩,校门外的学生们立刻如同吃了药的蚂蚁,火速奔进学校。唐莳也是其中的一员。急赶慢赶的找到自己的班级后,班主任老余已经站在讲台上了。英语课代表正领着大家早读。老余看到门口气喘吁吁的唐莳,有些不痛快的皱了皱眉。无他,但凡老师,都讨厌那些上课不积极,学习不努力,考试考不好的学生。

    好在这个时候国家推行素质教育,三令五申不建议老师体罚学生,唐莳这才避免了来晚罚站的噩运。在老余的冷眼瞩目下,抱着书包灰溜溜的进了教室,座上座位。

    同桌陆衡之摇了摇手上的英语书,低声说道:“24页,第二段。”

    唐莳扭头,看着陆衡之这张瞬间年轻了十多岁的脸,瞬间有一丝恍惚。

    陆衡之看着唐莳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模样,有些心虚的吞了吞口水。眼神闪烁的看向另一边,暗暗想道:“不会猜中了我等会儿要说的事儿吧?”

    讲台前的班主任老余抱着胸,皱眉盯着后排那个迟到了还鬼鬼祟祟不跟着早读,还影响同桌学习的学生,满脸的苦大仇深。忍了一会儿见唐莳还没有反应,不得不扬声提醒道:“早读时间,别溜号。”

    唐莳回过神来,立刻留意到老余盯着自己的灼灼视线,底气不足的缩了缩脖子。翻开英语课本,老老实实地跟读起来。

    ☆、第五章

    班主任老余是教语文的,第一节有课,不能跟在教室里盯着同学上早自习。他如雄狮逡巡一般,在教室里来来回回巡视了两圈,看基本上没有溜号开小差的,才略微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等老余走后,课堂内立刻响起了细碎的嗡嗡声响。英语课代表维持了两次课堂秩序未果,气的脸色有点儿发白。陆衡之竖起桌上的英语书,冲唐莳低声说道:“你怎么才来?我早上还去你家找你一起上学呢,看你没在家,我一人过来的。”

    闻言,唐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道:“早上我帮我妈卖包子去了。”

    陆衡之闻言,一脸诧异的打量着唐莳,在他的记忆中,自己这位发小可是比他还懒的存在。居然舍得放弃懒被窝子帮唐阿姨出摊儿……

    陆衡之想了想,了然的点了点头。一脸心照不宣的问道:“昨儿唐阿姨揍你了,疼不疼?”

    唐莳没好气儿的白了陆衡之一眼,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我妈那么温柔,怎么舍得揍我。是我心疼我妈太累了,主动帮我妈干活儿的好吧?”

    陆衡之点了点头。他跟唐莳从小就是邻居,户口本划分也是一个学区的,小学初中都是同学,高中时也考到了一所学校,分班时又侥幸的分到了一个班级,平时关系特别好。所以唐莳家里那点事儿陆衡之门清。听到唐莳这么说,陆衡之小大人般拍了拍唐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总算长大了。”

    “滚!”唐莳刚说了一句,就听前面站着领读的英语课代表大声说道:“后面的同学认真早读,别说悄悄话。”

    唐莳两人相视一笑,不再闲聊。

    早读之后的第一节课就是英语课,大学刚毕业的小老师照着备课的内容讲语法。下面的同学或认真听讲或认真的开小差,透过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可以清晰的看到黑板擦接触黑板时纷纷扬扬的粉笔灰。二次学习的唐莳猛然发现这些似曾相识的知识都是那么陌生,而课后练习的内容更是让唐莳分外抓狂。尤其是昨儿晚上的作业本发下来后,看着近乎满篇的红叉叉,唐莳不得不遗憾的得出结论,原来大学时考过了四级,上班时能听懂老外上司的训斥,也未必能做好高中时的英语试卷。

    话说什么in和on的用法啊,虚拟语气的要点啊,他当时学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东西这么难缠?

    照这样模式下来,别说高考考个好大学了,能不能考上上辈子的三流大专,都是个问题。

    说好的金手指呢?说好的重生之后大杀四方呢?

    怎么可以这么冷酷这么无情这么无理取闹。

    英语课之后是数学,物理,政治,一上午的课程下来,被灌的头晕脑胀的唐莳恶心的抓了抓头发,四肢无力的摊在书桌上,连吃午饭的心情都没有了。陆衡之伸手推了他一把,好心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啊?中午吃啥,用不用我帮你买回来?”

    唐莳摇了摇头,生不如死的说道:“不用了,我不想吃了。”

    喵了个咪的就这烂基础还想考个好成绩,考个好大学,纯粹是个美丽的扯啊!

    老天为什么不让他重生到幼儿园时代,他一定天天考双百,当个小神童!

    陆衡之当没听见,笑眯眯的继续说道:“咱俩去吃牛肉面啊,你上次不说想吃加州牛肉面吗?我请你。”

    唐莳面色古怪的看了陆衡之一眼,在他记忆中,陆衡之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个性。身为北方省赫赫有名的北荒集团董事长的独子(当然,此时的北荒集团还只是个什么赚钱就经营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根本没有经过资源整合的土鳖乡镇企业,上到房地产开发下到粮油门市,简直包罗万象,唐妈妈包包子用的面和猪肉就是在陆爸爸这里上的),陆衡之从小受爷爷奶奶的影响,从来没有别家暴发户二代那种“挥金如土”的美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