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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

      他会自己去超市买食材做饭。他学会了打扫卫生。他自己洗衣服。他还曾经去葡萄酒庄打工。

    慢慢地,他的心灵似乎也回到了那个最初……

    他又变成了那个什么都能接受,玩糖纸都能很开心的孩子。

    当然,他没有玩糖纸。但是,他会拿食物喂野猫。会跟邻居家的孩子,大妈打个招呼。

    他奶奶曾经说,要跟邻居处好关系。

    再一次,他把晕倒的邻居老奶奶送进医院之后,附近的邻居终于彻底的接受了他。老奶奶的女儿还请他吃了饭。

    回到国内,在参加酒会,他突然觉得穿着高档衣服,举着高脚酒杯,来来往往,笑得很虚假的男男女女让他无法接受。他甚至开始想念,在酒庄里劳作的生活……

    王子阳出国的第二年,他百折不挠的“母亲”终于再次怀孕……“母亲”一高兴,就加了他的生活费。

    显然,父亲的事业有了更合适的继承人。但是,他并不在意这些。

    “母亲”生下小儿子的时候,他正式对父母说,他将来想成为医生。

    父亲眼神闪躲着,不想看他。“母亲”很满意他的识相。

    那一年,他在法国陌生的街道,救了一个晕倒在路边的女孩。

    也是被大家围着,却没有人去伸出手帮她一把。

    那女孩,就像是当年的他。

    然后,他做了和当年小肉包子一样的事。他把她背到医院里……

    之后,这个比他大了3岁的女孩,总是不断地出现在他的生活。她甚至为了他,放缓了回国的时间……干脆留在那座城市,念了个硕士学位。

    一年后,他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你能想象我去接大手的样子么?你能想象我打嗝抠脚的样子么?”

    “那怎么想象不到?我不是像个仆人一样帮你洗过脏衣服么?我发现你喜欢咬袖子。”

    “……”

    之后,她成了他的女朋友。然后他们谁都没商量就结了婚。

    在那所乡间小教堂里,他说,这辈子,我会跟你在一起。未来,可能会有各种诱惑,但是我的妻子只有你。我会当个好爸爸,我会带他去游乐园,我会喂他吃饭,我会给他讲床边故事,我会给他准备玩具……

    结婚后,他才知道,他妻子家事出奇的好。

    他妻子一回国,就接手了她家的公司。据说,她弟弟根本就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只会玩乐,追美女。

    那一年,他们约好了,无论再怎么忙,也必须有娱乐。

    她偶尔会在家里做饭,他偶尔会下厨。他们已经有了两个活泼可爱的男孩子……

    那一年,他跟着医疗队去了山村。他妻子虽然反对,却给了他最大的自由。

    他在一个村里看病的时候,帮一个痴呆母亲生下的孩子,进行了诊断,这孩子智商完全正常。

    那个孩子终于被本家没孩子的叔伯收养。

    他离开时,那孩子往他手里,塞了个红色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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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63

    在开学,林小乐就高二了。

    去学校之后,她才发现她小伙了一把。

    以前林小乐是个减肥达人。在学校里也算是个奇人。大家也曾经像围观大熊猫一样围观她。有很多妹子参加了四个胖妞减肥班。大家很习惯说些林小乐的八卦。包括二师兄背着白龙马……

    可是,林小乐的流言传得久了。大家也就不那么当回事了。冷饭炒来炒去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有些坏心眼的男孩也曾下赌注,胖妞林小乐多久会反弹,变成气球?但是,这都1年了,人家都减到100斤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也有其他的关于林小乐的趣闻,比如她绰号叫肉包子。

    一看她全身都瘦了,就那脸胖乎乎的还真挺像肉包子……

    于是,不管林小乐多想反抗,肉包子还是全校皆知的绰号。

    上学期后半段,也曾流传过林小乐坐宝马车,交了个大胖子男朋友什么的。

    可是,傻乎乎的林小乐当着大家面,毫不在乎地说,那是她家亲戚……

    于是,这还有什么可说么?

    只是,一个暑假过后的现在就不一样了。

    大家突然发现减肥成功,名叫林小乐的大熊猫她居然还会唱歌。不是在学校联会会上吼几声,而是人家真的上电视了喂?

    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们看来,上电视是件很炫酷的事。

    于是,开学后,学校里再次掀起了围观大熊猫肉包子的狂潮。特别是一年级新生,一听学姐有这么多传奇故事,就更喜欢围观她。

    而且还有小胖妞学妹说,学姐减肥成功了。据说,学姐200斤减了一半体重。我130多斤也能减到100斤吧……

    一时间,怎么看怎么像肉包子的林小乐,生活变得格外热闹,她在学校里,人气持续暴增中……

    她的称号也从『歌手预备役』变成『乐坛初丁』,标注是在这个区域内已经露过脸。偶尔会被路人认出。这个称号,让她的观众亲和力加了10点。

    于是,某天回家的路上,林小乐看见前面大妈包里掉出了一个东西,就喊了一声。

    大妈一看,自己的证件掉出来。特别感激林小乐的提醒。林小乐没把这件事当事,跟大妈点点头就准备继续走。

    大妈走两步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听下脚步。看着林小乐说:

    “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在区电视台唱歌的肉包子。”

    “噗……”她这是造了什么孽?肉包子这个外号这是要闹到到人进皆知么?

    本来已经努力了很久,照镜子时自我感觉良好,觉得大脸盘稍微变瘦一点点的肉包子,再次受到了毁灭性心灵创伤。

    在学校里,在小范围内传播一下也就算了。

    肉包子这个外号,难道说要一直跟着她么?难道不能换个高端大气上档次可爱点的绰号么,例如说什么的?她英语学的很好,她不介意英文绰号的喂!

    林小乐心灰意冷地继续往前走。

    路人大妈看着她觉得很莫名其妙,她就不明白现在的这些孩子到底都是肿么回事?刚才还一副开心样,现在却蔫头耷拉脑的,跟受了什么打击似的。小脸苦哈哈的,小嘴都撅起来了。看上去更像肉包子了……

    (林小乐肉包子绰号,大妈亲和度100%,持续加成中……)

    受了委屈的肉包子有点不想回家了。准备随处溜达一下,缓解一下心情。偏偏,她新买的手机响了下。她接了电话。

    “小肉包子,你在哪呀?”电话里,小豪问她。

    “肉包子,肉包子,能不能不叫肉包子。老是被叫成这样,脸还能瘦下去么?”肉包子迁怒似的,冲着电话吼。

    “……”小豪听着他家肉包子发脾气。也不知道该为被信任感到高兴,还是应该冲过去,把肉包子教训一顿。怎么说,两个人相处中,也必须有个人是绝对权威吧?

    只是,小豪还没想好呢。这边肉包子在发完脾气后,马上意识道自己的错误。毫不犹豫地给他到了歉。

    “小豪哥,对不起。我心情不好,路上遇见一个不认识的大妈,都开始叫我肉包子了。说我是在电视里唱歌那个肉包子。”林小乐特别委屈地跟小豪抱怨着。

    “噗……小……乐,你知道么?那些明星最怕什么?”电话里,小豪的声音听起来很沉稳,一点都不像生气的样子。

    “什么?”林小乐被他勾起了兴趣。

    “没特色。长相没有特色的人,就算长得再好,也不容易给观众留下印象。你看你就唱了一次歌,就在电视上播过几次。你唱歌不过几分钟,观众记住你了。这不是证明你很有观众缘么?”小豪轻声地问。

    “这么说,我还是成功人士来着?”被小豪一说,肉包子的心情马上变好了一些。虽然,她成为明星什么的基本属于白日做梦。但是,被夸奖给观众留下印象什么的,她还是觉得很开心。小豪说得就像她能成为大明星似的。

    “哈哈……”电话里,小豪也笑了。他的声音其实很低沉,真的很适合去做播音员。似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被他一说,也变成好事了。

    “你在哪呢?小肉包子,我去接你?”小豪还是叫她肉包子,可是,林小乐却已经不怎么在意了。

    “去吃好吃么?”小肉包子眼睛都瞪圆了。因为现在他们不仅是努力减肥的小伙伴,还是一起分享美食的好战友。小豪的体重在缓慢地减轻,纯粹靠锻炼。他总是能找到很好吃的特色餐馆。

    “是呀。”

    “我在……”

    等着吃好吃的小肉包子随意地在繁华的商业区走过,小豪说要过一小时才能过来接她。而且已经给包子妈打过电话了。小豪叫她找家麦当劳肯德基等他。

    路过哈根达斯的时候,肉包子再次收到了提示。

    “叮,三号可攻略目标已经出现,请宿主努力提高好感度。”

    突如其来的提示,差点让肉包子摔倒在人家门口。能不突然袭击么?

    一号(王子样),二号(叫兽)可攻略目标出现的静悄悄。三号出现需要这么大的动静么?

    肉包子觉得脚有点疼,往前走了两步站在了玻璃窗前面。结果不小心往里一看,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十年后,据说长得帅,学历高,家事好的海归经理,此时此刻正像个青头小伙子一样,请他女朋友吃哈根达斯呢!

    陈海辉长得帅,学习好,在学校里人员很好,深受老师们的喜欢。他父亲是个中学教师,母亲是个小学教师,家里条件其实还好。只是,这些年,补课还不是那么热。他家里只算小康。

    陈海辉从一入学开始,就喜欢上了外语系同级系花。在他的努力追求下,大三那年,系花终于变成了他的女朋友。大四了,陈海辉已经开始考虑着毕业结婚的事了。他家里早就给他准备了一套房。他已经找到了实习单位。

    所以,结婚真不是个事。关键是,他很爱系花。

    于是,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一向都会选择平价约会地点的陈海辉,终于带着系花吃了一顿哈根达斯。

    顺便谈谈毕业之后的事……

    只是,女朋友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冰激凌,连动都没动。过了大约一分钟之后,女朋友看着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咬了咬嘴唇,下了最后的决心。

    生活不是玩游戏。浪漫不能当饭吃。靠着长相从小县城里走出来的系花,离开家乡时,最大愿望就是留在大都市里。所以,听到徐海辉家有房,条件也还行,人品也过得去。系花才跟他谈恋爱。

    这一年来,徐海辉对她很好,按理说,她应该知足。可是,看着宿舍里,长相比她难看,条件没她好的女孩,提着爱马仕的包,喷着香奈儿的香水,用着等于两个月伙食费的睫毛膏,出入有豪车接送,她就觉得不甘心。

    那女孩还总是说一些,很成熟又让人觉得糟心的话。她说女孩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买个好价钱。千万别说什么爱不爱。爱情不能当饭吃。

    一次两次,系花听了也就算了。只是,在她实习的那家外企里,遇到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经理。经理喜欢她的单纯,说她长得像他初恋的女朋友。

    经理请她去,她从没去过的地方吃饭。经理带着她去听歌剧。经理是个绅士,从来没对她动手动脚,只是对她关心备至。

    她的心轻易就背叛了她的爱情。她最后的反抗就是告诉经理,她有男朋友,不值得经理喜欢。

    经理却说,年轻的时候,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生活?只是瞎胡闹而已。

    考虑再三,她还是决定选择年过三十,年薪几十万,未婚有车有房前途无量的经理。

    爱情经历过就足够了。生活需要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