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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67轻轻的一个吻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明白:

    什么才是真爱!

    薛蔷不懂兽语,更不明白憨子的意思,只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被狗嫌弃的地步,心里更是郁闷。等莲瑾几人走了老远,他才匆匆地跟了上去。

    花朝节,是年轻男女相亲的盛会,归于城也难脱俗套。

    大周国的男女并不十分保守,外加上节日的烘托,那些少女们三五成群,簇拥成团,嘻嘻哈哈地在归于城里游玩。

    在遇到心仪的男子的时候,少女们会取下头上的绢花丢给对方。

    要是两人都有意思,便会双双脱离自己的小团体,独自约会。

    男子遇上喜欢的女子则更是大胆,他们会当众告白求爱,若是两个男子同时中意一个少女,则会以比武的方式决定胜负,赢了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玉绯烟这一行人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五人中,莲瑾一身白衣,君子无暇,如皎皎寂月,让人仰望。

    而墨殇,则是万年不变的黑色衣衫,背后背着同色的宝剑。

    他是典型的冰块男,五官冷峻,目光无情,可即便这样,黑色的紧身衣还是出卖了他的好身材,八块腹肌在黑色衣服下若隐若现,惹来一群辣妹子的虎视眈眈。

    薛蔷,原本就是阴山公世子,一身银蓝色的锦衣,配上俊俏飞扬的眉眼,还有那通身的贵气,也为他增分许多。

    至于同玉绯烟和薛子怡,玉绯烟一身素衣,虽然蒙着面纱,看不出容颜,但那若隐若现的朦胧,让人忍不住想探个究竟。

    薛子怡就更不用说。

    她原本就是一等一的美女,今天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劲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外加一张迷死人的脸庞和温婉的笑容,看得那些男人们眼都不眨。

    这五个俊男靓女,走哪儿都很拉风,赚足了眼球,外加上玉绯烟身边的那头雄壮高大的大黑狗,这五人一犬刚到闹市,就成了发光体。

    “那个少年好俊雅啊!”

    “快看快看,我喜欢那个银蓝衣服的!”

    “照我说,还是黑衣服的男人更有男人味。他身材多好,体力一定也很好——”

    许多少女笑盈盈地围了过来,她们来到莲瑾、墨殇、薛蔷三人面前,拔下发间的绢花丢了过去。

    于是,无数绢花在空中飞舞,最后落在他们头上,肩上,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