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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玉姑娘,请等一等!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

    柳晟下马,带着大狗来到玉绯烟面前,“王爷知道玉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怕你路上孤单,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

    “憨子?!”

    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憨子”的狗。

    它体格魁梧,个头有老虎大小,但是模样憨头憨脑,看着傻乎乎的,极具欺骗性。

    不过,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名叫憨子,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

    只是,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是送女生礼物,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

    送一头大狗来,马车里装不下啊!

    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柳晟笑着摇着玉扇。

    “玉姑娘放心,憨子耐力极好,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你不用管它。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而且,憨子体格好,你可以把它当坐骑!”

    对柳晟说的话,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

    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闷骚!

    “我可以拒绝吗?”

    玉绯烟问道,她不是憨子的主人,管制不了它。

    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路上看到谁不顺眼,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怎么办?

    “哎——”

    见玉绯烟不乐意,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大狗,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

    “玉姑娘恐怕不知道,王爷说了,你要是嫌弃憨子,等他回来,就把憨子宰了炖狗肉!不能讨你欢心,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如当下酒菜,这是王爷的原话!”

    “嗷——呜——”

    柳晟这么说,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发抖,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做哭泣状,差点儿笑翻玉绯烟。

    如果你是宠物型,撒娇卖萌,那叫可爱!

    可是,一只巨型犬趴地上傲娇,这完全就成了搞笑,好吗!

    看出玉绯烟强忍着笑意,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可怜兮兮地垂着头,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让玉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好吧!”

    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玉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抽风,宰了大黑狗。

    玉绯烟对狗并不排斥,甚至很喜欢狗狗。

    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

    玉绯烟蹲下来,点了点大黑狗的湿漉漉的鼻子,“不想变成狗肉,就要听我的话!我让你东,你不能西,我让你咬人,你不能撵鸡,知道吗?”

    “嗷——呜——”

    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使劲点头。

    咬人?

    它最喜欢这样的游戏了!好开森!

    看来主人说的没错,跟着这个小姑娘,绝对有开森的事情!

    于是,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又加入了一只大狗。

    多出一只动物,夏侯雪非常好奇,原本心情郁闷的她,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跑到了大黑狗面前,惊讶地看着它。

    “这是十四叔养的狗?果真好……”

    想了半天,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

    “呜——”

    面对夏侯雪的友好,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身子也后退两步,站在玉绯烟旁边,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好……有个性!”

    被一只狗嫌弃,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

    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身边,也不会是什么好狗!

    珍爱生命,远离十四叔……以及他的一切!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别了柳晟,队伍启程,憨子主动地趴在了玉绯烟身边。

    这是,请她去骑它?

    玉绯烟骑过马,年幼的时候骑过猪,骑过山羊、驴,还真没骑过狗。

    快来快来!憨子欢乐地摇着尾巴。

    玉绯烟想了想,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

    这一坐上去,玉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

    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坐在它雄壮的背上,玉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

    而且它看似蠢萌,其实威武霸道,但凡憨子和玉绯烟所到之处,百鸟惊飞,连野兽都退避三舍……超级拉风!

    玉绯烟不由得想,这要是回现代社会,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

    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莲瑾若有所思。

    为了玉绯烟,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血本啊,他这是,动了真心吗?

    只是,你想和她在一起,先要问我答不答应——

    这一路上,非常顺利。

    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发光,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

    这也让玉绯烟可以预见,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暴戾之名,四海远扬!

    现在,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玉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一路张扬,十分惬意。

    “看到了吧!”

    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玉绯烟对薛蔷道,“蔷儿,不是姐姐说你,你就死了心吧!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你要不起!”

    “姐,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薛蔷很郁闷。

    薛蔷骑着白色骏马,路上总会跑到玉绯烟身边和她说话,刷存在感。

    可是,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

    薛蔷始终认为,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吓唬它!

    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做咬白马的脖子状,惊了马,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摔破了他的裤子,闹了大笑话,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玉绯烟。

    可是,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

    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他越是想收买这头大狗。

    于是,每到落脚的地方,薛蔷总会分给憨子一大份肉。

    哪知道,这只该死的狗吃肉的时候非常欢畅,来者不拒,可一转身,又摆出立场坚定的模样,该咬马的时候还是咬得开心,完全没有节操!更加印证了一句话——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让人讨厌!

    “蔷儿,姐姐是为你好!夏侯擎天是什么人,你是清楚的。别说你我,就是我们阴山公府,都不是临江王的对手。这世界上的好姑娘那么多,你为什么就对她念念不忘呢!”

    薛子怡苦口婆心,口水都说干了,嗓子开始冒烟,可薛蔷丝毫不动摇。

    “姐姐,这世上那么多人,我就是想要她!”

    提到玉罗刹,薛蔷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

    “姐,你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就像满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无论她怎样,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哪怕她笑着骂我,也是可爱极了!”

    “傻了傻了!”

    见薛蔷呆呆地傻笑,薛子怡忍不住头疼起来。

    她的确不知道真爱是什么,没有体会过,也不想体会!

    父亲当年也真爱母亲的,但是,自从母亲一连生下两个女儿,父亲就开始以子嗣为借口,大肆纳妾,并且纵容怀孕的小妾欺压到母亲身上。

    在薛子怡幼时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垂泪,母亲的房间里也总是充斥着各种药味。

    为了生下儿子,母亲一直寻找各种生子的秘方,身上常年都是丹药的味道,父亲每次到母亲房里,都是例行公事,薛子怡永远都忘记不了父亲那种厌恶的表情……

    所以,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只相信利益。

    现在看到薛蔷这样,薛子怡忍不住在心里骂他魔障了!

    早知道这样,她就不该带薛蔷去落霞谷。

    最后,薛子怡见薛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得不拿出杀手锏。

    “蔷儿,你要是不听我的劝,我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

    “父亲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他即便疼爱你,也绝不会为了你和临江王为敌。如果父亲知道你惦记王爷的心上人,他一定会派家里的武师来押你回去,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被薛子怡这般恐吓,薛蔷表面上听从了姐姐的话,心里却还是念着玉罗刹。

    不过,不等薛蔷有更进一步的表示,他再次从马上摔下来。

    这一次非常不幸,薛蔷摔断了左边的小腿,不得不日日呆在马车里,天天对着霍神医那张胖乎乎的脸。

    薛蔷原本期望通过这一次的受伤,能像莲瑾那样,有接触玉绯烟的机会。

    但是莲瑾突然犯病,玉绯烟基本上都在莲瑾的马车里,让薛蔷极其羡慕莲瑾,恨不得自己也生命垂危,那样就能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女神了。

    “霍神医,能不能让罗刹姑娘来给我看看腿啊?我怎么觉得小腿有点儿不对劲呢?”

    “怎么,你这是质疑老夫的医术?”

    霍神医这辈子对讨厌别人怀疑他的本领,薛蔷这样说,无疑是踩到了雷点。

    “没有没有!您请息怒,我弟弟不是这个意思,您别跟他一般见识!”旁边的薛子怡狠掐了薛蔷一把,连忙给霍神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