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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这也真是太巧,程维哲就送了茶来,这礼物真是太合心意了。

    “你带的什么茶,我们去前头边喝边聊吧。”杨中元就着刚才那壶热水,把茶具也烫了一边,这才催着程维哲打开竹篮。

    程维哲不由有些好笑,道:“原本以为你这里没有茶具,我还带了一套想要送你,如今一看,可是省了。”

    他跟着杨中元走进铺子,伸手把东西一样样从竹篮里拿出来。

    先拿出来的是两个圆滚滚的白瓷罐茶瓶,两个瓶子看起来朴素大方,个头也不大,显然极好携带。杨中元拿起来把玩,见一个写着白庭,另一个则写着荣华。

    这两种茶都是丹洛赫赫有名的好茶,白庭为绿茶,而荣华则为黑茶。喝起来一个寡淡清爽,一个浓郁香醇,很配其名。

    紧随其后的,则是一套影青瓷器,这一套也是一壶四碗,做工细腻,釉色上乘,上面坯体部分最薄的地方,隐隐雕着几尾锦鲤,透着阳光一看,竟觉那几尾鱼好似活的一般,灵动可爱。

    这算是极好的茶具了,杨中元打一看到这套茶具就移不开眼,伸手就抢进怀里:“你说要送我,就不能带走了!”

    程维哲见他死死抓住不放的样子,不由觉得好笑,可他又极为了解杨中元的性格,知道不能在他面前笑出声来,因此忍耐得极为辛苦:“好好,我刚才逗你的,你还当了真?”

    杨中元面上一红,有些讪讪,却嘴硬道:“你等着,改明不请你吃饭了。”

    程维哲笑笑,又从篮中拿出最后的几样东西,有取茶用的茶匙,也有点茶用的茶筅,一件件摆出来,都是用上好毛竹所制,手工都精致细腻。

    杨家人不惯吃茶,但杨中元和周泉旭却一直十分喜爱,后来去了永安宫中,杨中元更是见识过宫里老管事们的点茶手艺,一碗香气四溢的绵香,让他至今念念不忘。

    如今见了这个茶筅,杨中元也不由有些愣神,他拿起来细细端看,好半天才说:“你铺子里都是煮茶汤卖,怎么还有这个东西?”

    大梁人多以煮茶、煎茶为饮,但点茶也并不少见,许多名门富户高门人家,也经常以点茶会宴请宾客,也算是一门上乘技艺。

    程维哲听了这话,不由笑笑:“我会点茶啊。”

    ☆、032祈望

    在杨中元的印象里,程维哲幼时极为聪慧,学堂里的课业没有哪个他不会做,也没有哪个他做不好,几乎是所有人的榜样。后来他一别经年,再回来时却发现长大后的程维哲开起了茶馆,端是听着隔壁那里时不时传来的说书声,便知他茶馆的生意极好。

    这样一个能做得了学问,经得起买卖的人,现在居然来跟他说自己会点茶之法。

    杨中元不由惊讶地问:“阿哲,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程维哲抬头看他,见他说这话真不是恭维,不由好笑道:“我不会的事情多着呢,首先我就不会厨艺,连粥都没煮过。”

    听到他说厨艺,杨中元也不由跟着笑笑:“那是你没有学,说不定你学会了,比我还厉害呢。”

    程维哲一边说话一边盯着小炉灶上面的水壶,见水已经烫得差不多了,忙过去细看:“你别夸我了,我可知道我自己,你那一手技艺,我是学不会的。”

    “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今个喝什么茶?”杨中元取来一个枣木托盘,把一个茶壶两个茶盏摆在托盘上,“条件有限,咱也没有小炉红梅银碳,水也是我家院中井水,比不得泉水甘甜。”

    “喝荣华吧。咱们自己喝着说话,哪里有那么多讲究,这大夏天的,守着个火炉还不热死。”程维哲见小壶里的井水已经沸开,水中翻滚而上的气泡微微发着声响,忙把它从炉灶上拎起来。

    杨中元已经用茶匙往茶壶里加好茶叶,程维哲拎着热水过来,先是往茶壶里蓄满热水,盖上盖子之后,又烫了一遍壶体。

    霎时间,浓厚的茶香就弥漫在小小的面铺子里,这会儿大灶里的柴火已经尽数熄灭,锅里炖着的鸡汤也不如饭时那样香,竟被茶气盖了过去。

    “好茶!”杨中元深吸口气,感叹一声。

    程维哲见他抽着鼻头,那摸样跟小时候耍赖时别无二致,不免有些好笑,他微微扬起嘴角,稍等片刻,便给两人一人斟上一碗。

    茶盏是浅浅青碧色,而茶汤却有些红褐艳丽,配在一起,倒是极美。

    “尝尝吧,这茶知你肯定爱喝,我多进了些,管够。”程维哲说着,又指了指那瓶白庭,“这个泉叔喝最合适,性温不良,清热解火,口感也颇为清淡。”

    杨中元白他一眼,瘪着嘴道:“我又不是没喝过,自然知道这些,你嘱咐个什么劲。”

    程维哲低头抹了抹鼻子,转瞬功夫就换了话题:“你刚说想加凉菜,说说你都想做什么?”

    说起吃得来,杨中元的心思就被全然拐走,他先是想了想,然后说:“这个时节,绿叶菜都甚是便宜,我当时想着不如做麻油菜心,小白菜如果当日没有,那做麻酱油麦菜也是行的。”

    这两种都是凉菜,只不过麻油菜心口味清淡,配着面条吃刚好爽口,而麻酱油麦菜味道重一些,却是咸香不腻,既有油麦菜的清香,也有芝麻的醇厚,做法都十分简单。

    虽然只是普通的两道凉菜,但程维哲听他清亮的嗓音说出来,就不由咽了口口水,主要是杨中元手艺实在太好,无论他说做什么,程维哲都理所当然认为再没哪个大厨比他强。

    但馋虫被引出来的同时,程维哲也想了更多:“我刚才就说,铺子里只有你一个师傅,这两样菜我虽然不会做,但也知道放久了味道就会不太新鲜。你这里是面铺子,我认为围绕面这一个字主打就够了,其余都是陪衬。”

    程维哲毕竟开店时间久,经验也更足,杨中元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听他的:“你说得对,那你觉得我应该做什么?”

    这可难住他了,要说吃,程维哲在行,但要说做,他可不行。他一边盘算着不想让杨中元白天耗费太多精力,又使劲想着能存一天味道都不变的凉菜,可着实有些苦恼。

    他想着早起家里餐桌的那些菜肴,突然灵机一动:“小元,你会做素什锦吗?”

    杨中元一听这名字,立马道:“这个谁不会啦,小菜一碟。”

    “你觉得这个如何,我记得小时候冬日雪天,我们去书院读书,我爹就给我带过这个配饭吃,放一上午,味道丝毫不变,做法应该也简单?”

    “好,食材家里都有,待会儿我就做上。”杨中元点点头,他看程维哲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就连酒窝都显出几分怀念来,自己也跟着想起许久之前的那段时光。

    他幼时脾气颇有些不好,在书院里更是横行霸道,就连程维哲都算上,书院里的同堂几乎都跟他打过架斗过嘴。

    可就算其他人都不爱跟他一起玩,也总有程维哲陪着他,他们两个是学堂里最奇怪的朋友,一言不合能闹得上房揭瓦,却时时刻刻都要黏在一起,无论玩耍,无论吃饭。

    打过架了一人说一句对不起就算揭过,生了气也过不了一堂课,没多会儿还要坐成同桌,一起在课间念叨夫子的口误与小毛病。

    这个夏日的上午,阳光温暖而明亮,他们两个坐在街边小小的面铺子里,伴着茶香突然一起回忆起过去。

    程维哲扭过头,认真看着杨中元已经长大成人后的面容。他小时候眼睛很大,看着人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就十分机灵,可是没有想到,十几年不见,他的眼睛还是长成杨家人特有的丹凤眼。

    如今杨中元再看人,机灵与鬼头少了,可却别有一番风采。他那一双凤眼一挑程维哲初见他时并不觉得,可是日长了,却觉得心里麻麻痒痒,有什么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他起先想不明白,如今却已经有些隐隐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