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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就看到了,没关系的,这么大的孩子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苏正文松开手,“那我去帮他泡杯牛奶,你炒菜的时候当心别烫到了。”
“你去吧,我知道的。”
沈馨说完,转身朝厨房走去。
苏正文捏了下手指,嘴角略微上扬,走到茶几旁去泡牛奶。
灯光师故意将光源调亮,白炽灯印在墙壁上,晃的有些刺眼。
——咔。
场记板响。
这一幕也顺利通过。
开拍就这般顺利,唐官芝的心情很不错。
“大伙辛苦了。”
唐官芝又看了眼镜头,确认无误后侧头对工作人员道,“大伙快收拾下,小张去订个场,咱们今晚吃去刘胖子那家。”
虞歌和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随后朝齐白的方向走去。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
22:21:35
《芭莎秀》的播放结束了。
没关系,虞歌咂了下嘴,他还可以看重播。
虞歌走路很快,几步就走到了齐白的身边,从他怀中掏出水瓶,刚准备喝一口,却见到齐白一直在光脑上点来点去,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你在做什么?这么认真。”
“诶,你演完了吗,怎么这么快。我才刚刚看完《芭莎秀》,正在刷星网热搜。”
齐白抬起头,“你知道吗?查尔斯刚才发了条动态。”
虞歌低头,“他发了什么?”
“你自己看。”
齐白将光脑屏幕递过去。
虞歌低下头,发现查尔斯就发了两个字,我的。
配图是珍妮,怀里抱着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爱心鱼布偶,鱼身上印着三行浅浅的英文。
字迹飘逸刚劲,很是好看。
那三行英文分别是
Me too
Because it is you
I love you
虞歌眨了下眼睛,嘴角忍不住上扬,连眉梢间都充满开心。
这条鱼型布偶,是他和查尔斯那晚去影院时买的。
字应该是查尔斯印的。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查尔斯是属狗的。
☆、第六十四章
当自我的物质需求得以能满足时, 人心便最容易膨胀,若是欲望也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便只会变本加厉的让人心生厌恶,到最后自食恶果不说,还会拖着别人一齐共赴沉沦,却依旧趋之若附。
——这是《清欢》原文里,开篇的第一段话。
唐官芝的个性比较感性又文艺, 拍戏时讲究效率,但她最看中的还是细节与剧情,只要有一处达不到她的要求, 这场戏便会重拍。
不过讲真的,她自己都开玩笑似得说过,拍这部戏不是为票房,只为拿奖。而且整部戏拍完、所需要用到的经费也不是特别多。
不过在这部戏开拍之前, 商以晟的扮演者其实还没找到,原本唐官芝指望找一个替身, 只露出一个背影,设下悬念。但是虞歌在镜头前试了下,结果发现自己,始终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
时间流逝的飞快, 眨眼便已过去了大半个月的功夫。
《清欢》整部戏中,有关于虞歌的戏份也基本快要全部结束了。
——咔
虽然才早上九点,可是场记板已经响了好几次。
新的一场戏继续。
苏正文和沈馨结婚之后,接着便顺理成章的搬进了家中。两年后, 沈馨怀孕了,暮清欢读高三。
家中的装饰全部换了,苏正文劝沈馨放弃了新找的工作,送她到自己母亲那里安心养胎。
沈馨答应了,但是私底下给了清欢一张银行卡,苏正文不知道。
作为母亲,她知道的,自己儿子不擅言辞,怕会吃亏。
沈馨走的第一天,苏正文作极了一副父亲的样子,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
清欢其实有些怕他,总觉得苏正文不怀好意,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阿欢啊。”
苏正文下完厨,接着去浴室洗了个澡,拿毛巾围着头发,浑身只穿着一条裤衩端来两幅碗筷,扬起笑脸冲清欢道,“快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他一直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身材比例还行,肌肉线条也算流畅。两条毛绒绒的长腿盘在椅子上,中间一包还鼓鼓的,特别引人瞩目。
沈馨在家时他偶尔也这样穿,不过多少还会套上一件T恤,不会像今天这样随意。
“好的。”
清欢坐在他对面,低着头,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怎么了?”
苏正文拿毛巾擦了下头发,很是随意的解释道,“洗完澡太热了,都是男人,这样你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