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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站起身。
他盘坐在地上,说道:“你等我适应适应。”
他没穿内裤。
走出门去,需要莫大的勇气。
首先,他需要忘记自己没有穿内裤这一事实,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自己身上穿的是得体的衬衫西裤,走出去,非常体面的,道谢兼道别。
叶让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像在肚子里养了一群鸽子,咕咕个不停。
花清月递来了她咬了一口的鸡腿。
“饿了吧?”
叶让看着那小月牙似的缺口,轻轻笑了起来,眉眼温柔。
花清月盯着他的脸看,许久,说道:“还是这样的叶让最顺眼。”
“也是这样的叶让,最优秀。”叶让接过她的鸡腿,道谢,“清月,这些天,谢谢有你。”
“吃吧。”花清月退后数步,歪着脑袋,满意地打量着叶让。
他头发凌乱,还是有些狼狈,但却格外顺眼,格外可爱。
叶让狼吞虎咽吃了鸡腿,收拾好情绪后,他站起身来,说道:“好了,我们出去吧。我要给大家道谢,正式见一见你爸妈。”
花清月目光移到他这一身衣服上。
花清月:“那个……正式见爸妈这事,还是缓一缓,你还是吃完早饭快些回去吧,昨晚傅叔叔又打了电话,工作重要。”
“说的没错。”叶让走下竹楼。
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的苍族人,都带着一脸别具深意的笑容,看向他。
准确的说,应该是……看着他的裤子?
难道他们看出我没穿内裤了?
不不不,我不能自我暗示,他们看的其实是这条老掉牙的喇叭裤。
只要我走路的时候小心一些,动作小一些,抑制住它的晃动,我就不会露馅!
谢天谢地,大家对叶让的注视没能持续多久,花清月的父亲走了出来。
“大巫起来了?大巫早!”
“大巫早上好!”
叶让紧张一望,见花清月的父亲还戴着蒙眼布,当时就松了口气。
太好了,这个不太正式正经,还略带滑稽的形象,花清月的父亲看不到。
父亲看不到,母亲却能看到。
巫闲跟着就出来了,她优哉游哉挽着头发,一转脸,看见上身穿着玫红色花衬衫,下身穿着夸张拖地喇叭裤的叶让,顿时:“哟!是这孩子吧?长大后的原形原来长这个样子!阿衡你快看!”
说着,巫闲就扯掉了丈夫的蒙眼布。
叶让:“……”阿姨,您别这样。
大巫淡淡看来,本以为自己见过世面,不会被震惊,结果看见叶让这一身打扮,脸长啥样完全没注意,只扫见那衣裳,脑子里立刻蹦出三个字:“不靠谱。”
再仔细一看,又蹦出三个字:“审美差。”
过了会儿,觉得这身衣裳有点眼熟,略一回忆,想起是自家儿子以前穿过的,脑子里又打出了四个字:“不如云仔。”
这衣裳,花栖云穿,不觉得违和,可能他人本来就是个闲懒怪,搭这种气质。
但叶让,气质过正,穿这件衣裳,像极了国家领导人穿上了嘻哈衫,一开口都怕他说出:“为人民服务,skr!”,给人一种社会主义赛博朋克的感觉。
社会主义赛博朋克·叶,一脸英勇就义的大义凛然模样,走到花清月父母面前,深深一鞠躬。
“谢谢伯父伯母,形象不佳,让你们见笑了。以后有机会,我会再来拜访。”
几个昨晚还叫他熊猫的孩子围了上来,尤其是之前抓着木偶叶让到处溜达的那个小男孩儿,手背后弯着腰,使劲盯着他的脸看。
看完了,那小孩儿哼的一声,扭屁股跑了。
脸挺好看的,怪不得阿月姐姐喜欢,哼,不开心。
有个四岁多点的小姑娘后知后觉到他就是昨晚的那只可爱的、会说话的大熊猫,嘴一瘪,当场痛哭起来:“我要熊猫……我不要怪叔叔。”
叶让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叔叔??
你之前明明叫花栖云哥哥,怎么到我这里就成叔叔了?还是怪叔叔??
花栖云明明比他还大个四五岁,这就不要脸了啊!
天之骄子,人生顺利从未遇到挫折的叶让,他的心,在苍族,全方位碎成了渣。
花栖云就在旁边嘁嘁嘁的笑。
叶让抬头,看向花栖云。
都是你的衣裳!
花栖云耸肩:没办法,漂亮的人,穿什么都配。衣服不搭人,那就反思一下是不是你这个人,有问题吧。
叶让,完败。
第27章 脚指甲五颜六色
回归工作岗位后,七十二变很快就被叶让抛在了脑后。
这一周,他的工作也告一段落。
周五在单位餐厅吃饭时,扫地佛特地开了瓶桃子味汽水送叶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