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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小片儿。”

    陈梅用手比划出一厘米的长度。

    娘俩都对彼此的认知产生了某种偏差,不过肥皂到底是给出去了,又切了一块儿,给三婶家也送一块,反正不要票,都是亲戚,一块儿用用洋玩意儿。

    中午吃了豆干饭,还吃上了红烧麻雀,一个小小的麻雀,二两肉都没有,一家人吃的很香。

    明礼问:“咱是不是天天吃肉?”

    老四明江是个皮猴儿,他响亮的回答:“是!龙虾兔子猪肉,天天吃。还有麻雀。”

    他们的爹对于情况很乐观,作为一家之主对于今年老天爷赏饭吃非常满意,“今年天成好,等大高庄收稻子了,咱就用谷子还换大米吃。”

    明言却产生了紧迫感,她可是知道后三年到底是什么样儿的,该准备的必须准备起来!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手机里的余额全部换成粮食,她有意换成粗粮,可是一搜索,却发现粗粮比白面还贵!这不坑人吗,不得己,李明言只得买上两吨高筋面粉囤上,只有这个最便宜。

    两套价值观快把她绕晕了,现在所有手工的,原生态的,都不值钱。但是在手机上,这些都是比较贵的东西。在手机上,可以量产的工业品是最廉价的,比如肥皂,化纤布料。可在现在,这个都是有钱人才能买到的抢手货。

    这倒给她赚钱提供了新思路,当下最重要的,还是赚钱屯粮!

    这天,穿着绿色邮递员装的小胡走到了李家庄,熟门熟路的找到李明言家,递过去两封信函,一张汇款单。李明言看了看,一封给父母,一封给自己,另一封是大哥在部队的津贴。

    邮递员都是熟识的,自从大哥去当兵之后,往来就多了起来。

    看过三样东西,她还记得要签个名表示自己收到了,立刻摆出拿笔的姿势要去签名。

    小胡一看,乐了,“不按手印啦,行,我还没见过你签名呢。”说着将口袋中的钢笔拿出来,甩一甩水,递给她。

    明言一愣神,她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镇上写信,是自己手写寄过去的,原来这个时候的自己,不会写多少字吗?

    还是接过钢笔,在小胡递过来的表格上工工整整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觉得自己就是李明言,却忘记掩饰六十年后的李明言和十八岁的李明言有何不同。因为是自己的家人吧,所以就没有设防,其实仔细想想,娘有的时候也对她挺惊讶的,比如说看到她独立缝制的睡衣——手艺比我都好。吃到她做的饭菜——做饭又好吃了。

    甚至都没有怀疑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人,已经是八十岁的她啦!她觉得是自己身在局中过于小心,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变化她都没有解释过,但是所有人都非常快的接受了她的一些改变,并自动的觉得理所当然。

    李明言呼出一口气,心情轻快,那以后行事根本不用那么小心翼翼。应该相信大家的脑补能力。

    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一封,上面是青涩的二十岁的笔迹,隔着六十年的光阴,李明言以为自己忘了,可是看到那圆圆的字体,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想起在灼热的午后,他俩一起写作业,大哥写的汗流浃背,仿佛写字是个多么下力气的活儿。

    事实上大哥写字的确非常下力气,写字的时候拉开架势,甩开膀子,每写一个字,全身的肌肉都在动,都在一起用力。

    可写出来的字却是圆圆的,很像她后世看到的幼圆体。

    眼泪氤氲了信纸,大哥的生命不应该止于此的,这辈子她一定让他活得长长的。李明言擦干眼泪看向信纸,很快那些感慨那些眼泪都烟消云散,之余满腔愤怒。

    “今天学习了新式婚姻,深感童养媳是封建社会残余的糟粕”

    我是糟粕?你才是糟粕,满脑子糟粕!

    “学习了新知识新文化,才明白童养媳的身份对你不公平,深深后悔入伍前结婚,幸亏还未领结婚证,你尚有选择的自由。”

    在农村举行婚礼了就算是结婚,大家只认这个,结婚证啥的目前还没有什么公信力。所以十里八乡的男人都知道她已经嫁人了,还让她选择谁去?

    大哥是不是学习学的脑子傻了?这是浮现在她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

    我得纠正他这个危险的想法,怎么办呢?

    军队是不可能去的,他们的驻地经常变换,这次寄信的地址跟下次的可能就不一样。每次写信,正常的都是半个月收到,他们这些人可能得一个月。寄到地方之后还要再辗转几次,可是为今之计,只能写一封信过去表达一下自己的愤怒!

    李明言提笔就写:亲爱的李明海同志,展信佳。

    你我的婚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吗?我深深的记得,爹娘问你是否要在离开之前举行婚礼,你迫不及待答应的样子。

    写到这里,李明言甜甜的笑了,她应该相信大哥的,什么新式婚姻的思想,也改变不了两人多年的感情呀。

    第14章

    思量许久,李明言还是决定出去看看,她对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