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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门闺秀穿七零 作者:素染芳华

    这里的农民一年中最累的日子,所以米比平时放得略多一些,捞完饭后的粥也稠稠的,磕磕拌拌总算是把一锅粥熬了出来,头天的菜每样还剩一点,热也不好热,而且农家这种大锅她搬动起来太过费劲,准备就让家里人热粥就冷菜对付一口。

    灶房里的活计干完了,沈瑶把灶膛里的火拨灭了才出去继续剁猪草,沈家三口人八点钟下早工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沈瑶坐在院子里一张矮凳上拿把菜刀剁猪草,看到他们回来仰着脸笑了笑,一张白生生的脸这时候花得黑一块白一块灰一块的。

    虽说觉得沈瑶聪明些了,可到底是头一回让她一个人在家,王云芝就给她那样子吓着了,“你这脸怎么了?”

    沈瑶纳罕,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了?

    然后把自己一张脸摸得更花,才发现手上不知什么时候蹭上了灶灰,忙跑进屋里照镜子去。

    王云芝进了灶房,刚进门就闻到了粥的香味儿,灶上盆里是捞好的饭,揭开锅盖,是半锅煮得稠稠的红薯粥。王云芝心里那一瞬间的滋味很是复杂难言,鼻子发酸就想流泪,心里明明是高兴,却高兴得想哭。

    她女儿是真好了,真好了,她再不用担心她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会嫁怎样的人家。

    手上不太干净,王云芝拿手臂抹了把眼睛,出门去压水机那头洗了手回灶屋盛出几碗粥来,沈国忠愣了一下,原以为最快得要半个小时才能吃得上,又见到王云芝红着的一双眼。

    就听王云芝说:“瑶瑶把早饭都做好了,难怪脸蹭得花猫一样,从小我就不让她沾灶上的事,怕她碰刀碰火,她第一回自己做就做得这样好,咱瑶瑶,挺聪明的。”

    于沈国忠来说,这天早上这碗粥是他这一辈子吃过最香甜的粥。

    沈瑶从前对农民的接触,一个是偶然一次见到的自家庄子里的庄头夫妇,二个就是书生才子们的诗词。

    庄头夫妇原就是有些体面的,见主家更是精心收拾过一番,而诗词中对农人的描述也只是流于表面,所以,在全村大抢收结束以后,抢种工作开始的第三天,沈瑶看到自己爸妈和弟弟手指脚趾缝里整整烂掉了几层皮,尤其是一双脚,趾缝间烂得都露出桔红色的肉丝了,眼泪掉得那叫一个凶。

    沈国忠有些不知所措,“这,这哭什么呢,年年插秧都得这样。”

    沈瑶不太明白,田地里的事怎么能把皮肤都给弄烂了,沈国忠就给她讲:“刚翻耕的稻田里撒了石灰,施了化肥,田里的泥和水都溶解了农药化肥,带有腐蚀性才会这样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大家都一样,等双抢结束后过一段时间也就好了,就是看着吓人一点。”

    他这样的安慰一点作用都没有,沈瑶来的时间不长,但这一家人真是把她捧在手心里疼,就连比她小的沈刚也是从来把自己摆在哥哥的角色里,沈瑶心里已经把他们当成了亲人,看到他们这样哪里接受得了。

    她拉了沈国忠说:“爸,咱不做农民不成吗?不能到城里去吗?农民太苦了。”

    沈国忠摸摸她的头,叹口气,哪那么容易啊。他看看出落得很漂亮的闺女,说:“爸是没什么希望的了,你跟刚子还有机会,等双抢结束好你好好认字儿,人这一辈子啊,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得到什么机遇,只有做好准备才能抓住机遇让自己过得更好,远的不说就说我,如果不是能写会看,农事上有一套,队长轮不上我来当,虽然一年只比普通社员多记一个月的工,那也是进项了。”

    又跟沈瑶,包括一边坐着的沈刚道:“你们好好学,人这一辈子投胎不能自己选择,你们投生到这乡下来了,但后边的路可以自己选择,要出这农门就三条路子,一军、二工、三干部,不管是自己做军人、工人、干部也好,或是嫁个军人、工人、干部,无论怎样,努力走出农村吧。”

    趁着今天跟两孩子聊起了这事,他也就仔细给沈刚沈瑶分析起他们的出路来,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到处都刷着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口号,可谁又真的甘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无止境的埋头干农活呢,谁又不羡慕城里人的光鲜,沈国忠是D员,可他没有那么多的奉献精神,他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走出农村,能体体面面吃上商品粮。

    沈家人对于手脚被腐蚀不甚在意,沈瑶却把这事放在了心上,在脑中搜刮了原主记忆,发现这里有一种套鞋,又叫雨鞋,穿着是不进水的。在田地里插秧,穿上这鞋子至少脚是能受到保护的。

    可讽刺的是,这种非常适合农村用的鞋子,村里没几个人买得上。因为这个地方,买粮要粮票,买油要油票,买布要布票,买鞋要鞋票。乡下的农民,到镇上想买个烧饼也得有一两粮票才行,国家只给农民下发了各种劳动的指标,却并没有发给农民生活所需足够的布票油票和各种票证。

    所以,像沈家村,能买得起套鞋的没几个,因为弄不到票,他们穿布鞋草鞋,小孩子光脚的占了多数,到要下田的时候,没谁舍得糟蹋自己珍贵的布鞋,都是赤脚踩进田地里,当然,就是穿着布鞋下田也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