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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富二代前女友 作者:褚羊习习
调口吹得她一个哆嗦。
但恰好也把前一秒那种死亡拉扯的无力感给吹散了。
她抬头,看到了对面坐着的少年。
安听第一眼注意的是他外套不起眼角落上Versace的标识,再一扫发现全身都是高调的名牌。有钱。
第二眼看到的才是少年出色的颜值。皮肤很好,脸部棱角比她拍过的很多明星都上镜。
被安听打量了许久的宋钳一直低着头玩手机,直到杯子里的橙汁被他吸完了、吸管也咬瘪了,他才不耐烦地抬起头。
“你还要考虑多久?昨天我已经跟你说过分手了,今天还找我出来干什么?”
安听一惊,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是被打光灯砸晕了,还以为自己要香消玉损,结果一睁眼发现自己出现在咖啡厅里。
眼前的帅哥还说要分手。
安听眨了眨眼,心里突然有了一个猜测。
难道她被打光灯砸成植物人了,好不容易醒来却一直没有自己的意识,然后阿杰那个狗比为了讨回她欠他的债务,将她卖给了眼前这个有钱的帅哥。然而这个有钱的帅哥接手才发现她没有意识就像个傻子,于是狠心提出分手?
安听觉得这个大概就是真相了。
她不怪阿杰,他养了没有意识的她这么长时间已经很仁至义尽了,急着脱手竟然还给她找了一个有钱帅哥。
安听悲伤地瞅了瞅帅哥身上Versace的logo,忧郁地叹了口气。
如此,她也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正当她心里绕过千百个念头,准备开口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多了一团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记忆闯入的瞬间,安听大脑当机,只有接收的命令,其余什么都做不了。
等到记忆全部接收之后,安听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
她确实是被打光灯砸死了,史上第一个被打光灯砸死的摄影师。
而她现在是穿进了那本她昨天晚上才看完的小说《歌坛女皇》里,成为了原书里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
原文女主叫叶浅浅,是一个歌手。她有一种可以给自己加爱慕buff的金手指,buff是指游戏中给某一角色增加一种可以增强自身能力的“魔法”或“效果”。
这个金手指只对男性起作用,女主只要对某个男性加一个特定效果的爱慕buff,那个男性眼里的女主就像是带了滤镜一般完美,从而爱上她。
书里的女主就是靠着这个能力斩获诸多优质男性,高调出道,一出道就带着实力与流量并存的标签,随后的几年时间登上歌坛巅峰,将原本的糊坛带向了国际。
而原主只是女主初期勾搭上的富二代的前女友,后来富二代被女主加了一个buff,觉得原主没有女主清纯,甩了原主屁颠屁颠追求女主捧女主去了。
原主抑郁之下很快就消香玉损。
安听穿过来的剧情正是富二代跟原主提出分手,原主约富二代出来想挽回。
对面的宋钳已经因为安听长时间的沉默变得十分不耐烦,他放下玻璃杯,将吸管扔进垃圾桶,皱眉看向安听。
“你哑巴了吗?最开始在一起就说过了好聚好散,我又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知道自己变心之后第一时间告诉了你。”
安听还沉浸在穿书带来的巨大打击中,回想着原书里原主的台词,决定还是先稳妥一点,把原主清纯善良温柔深情的人设先稳住。
“阿钳,你难道从始至终就没有喜欢过我吗?”安听悲伤地看着他。
宋钳犹豫了一下,诚实地摇了摇头:“虽然和你在一起感觉很舒适,但是产生不了那种男女之情。”
“我喜欢干净清纯的女孩,你知道吗?我看到叶浅浅的第一眼,就觉得那是我一生可遇不可求的女孩,她的眼睛特别干净。”
安听:……
她一言难尽地看着陷入单相思的宋钳,她是看过全书的人,要说最干净最清纯的女孩,就只有原主。
原主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生活条件并不好,即使是大学跟富二代宋钳谈恋爱,也没有要过他任何东西,甚至自己打工赚钱给宋钳买生日礼物。
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付出的女孩,却被女主的金手指打败了。
女主叶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