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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玛丽苏[综英美] 作者:浮马

    胎死腹中。后来小康斯坦丁被送到了姨妈家生活,变成了现实版的“哈利波特”。亲人的冷漠相待,周围小朋友们的嘲笑霸凌,贫民区的不良作风,让康斯坦丁逐渐学会了一堆街头骗术和偷鸡摸狗的手段。

    但这并没有令他忽视自己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他从小就能看见各种天使魔鬼的异象,他对此细心学习进步神速,但因为滥用魔法让他的父亲深受其害,康斯坦丁由此得到了教训,并试图通过其他兴趣来转移注意力。他和好友查斯一起组建了个摇滚乐队,名气不大不小,勉强能养活自己,在世界各地进行巡回演出。原本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直到他们去了纽卡斯尔。

    他在此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转折。

    纽卡斯尔有一个所谓的“魔法集会”,其中一位黑巫师为了召唤禁书中的强大生物到现实世界不惜以自己亲生女儿作为献祭。康斯坦丁恰巧目睹了这一切,恻隐之心令他想要救下这个天真可爱而无辜的女孩子,他决定召唤出一个更加强大的生物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他的确成功了,然而意外也由此而生——随之而来的更恐怖更强大的恶魔轻而易举地屠杀了在场的所有人,完成了康斯坦丁召唤他来此的任务:拯救女孩,以恶魔独有的方式。

    年轻的康斯坦丁对召唤法术还不甚熟悉,忽略了在此之前于周围布下束缚恶魔的咒文,这就意味着这里的所有人都无法阻止它的杀戮,集会顿时变成了人间地狱,尸横遍野,血溅三尺。不仅如此,恶魔在临走前还夺走了康斯坦丁救下来的小女孩儿,把她带向了地狱。

    随后赶来的警察将康斯坦丁作为杀人凶手逮捕,依据他的证词与精神状态将其关进了疯人院,在牢笼和药物中渡过了2年痛苦不堪的时光。直到后来有位黑手党为了寻求魔法力量去救他的儿子,才将康斯坦丁救了出来。此后他对使用魔法力量一直颇为克制。即使有“DC最强大的魔法师之一”的称号,然而在驱魔时,康斯坦丁却更常使用嘴炮和计谋多过使用魔法,并且为了成事不择手段。

    这也为他赢来了一个喜闻乐见的昵称:渣康。

    与其说这个烟不离手,风衣加身的英国佬是一个驱魔人,大家更喜欢喊他为:烟鬼,混混,骗子,痞子,以及人渣。他是行走在天堂和地域间的人。有着赌徒的灵魂,银行家的心。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光靠嘴就可以骗地狱的恶魔喝下圣水,人间地狱皆能玩得溜。卖起队友来从不犹豫,能把人坑得心甘情愿。吃喝嫖赌作为日常,利己主义为准则,通晓魔法却很少使用魔法,骗术和人脉才是他完成任务的关键。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不分善恶,唯利是图。你能想到最恶劣的手段,他都能给你用上,只要能卖一个好价钱。他和天使甚至恶魔都做过交易,转眼间就能出卖对方,眼都不眨一下。可以这么说,在整个DC世界中,约翰·康斯坦丁既不是超级英雄,超级反派,也并非小丑那一类,他是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无法从他做过的那些事情中评定他到底是好是坏,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至少,在恶魔和驱魔之间,他暂时站在了后者这边。

    他是一个到哪都能吃得开的混混痞子,什么人都能成为他的“至交好友”,只除了一个——向来都代表着“官方人士”的教会。

    恰巧,简这次的身份就是教会内部成员之一。二十五岁,独身女性,在十八岁宣誓受洗后成为了一名坚定的信仰者,以及驱魔人。

    按道理来说她资历短浅又这么年轻,是很难有资格成为合格的驱魔人的。但简·多伊生来就有一个无法被代替的天赋——她是近百年来为数不多拥有“降神”能力的封魔者,能在特定情况下与上面的几位进行短暂时间的交流。这令她成为了“传话机”一样的存在,颇受教会高层重视。

    而这次与约翰·康斯坦丁的“沟通”,一是为了收拾对方在纽斯卡尔丢下的烂摊子,二则是她成为驱魔人之后第一次出任务的试炼。简而言之,这是一个老手带新人的不幸故事,对康斯坦丁,对他的队友来说,都是如此。

    康斯坦丁在接收到来自简的讯息后,毫无疑问心里是十分不情愿的。于是在为贫民窟的女孩驱魔完之后,他和简打了几句哈哈,借着“到对面街道商店买烟”的机会试图摆脱这个教会的麻烦。他在这方面很有经验,几乎没费多大劲,就远远将那个女人甩在身后。

    “呼~”他轻快地吹了声口哨,刚抽出一根香烟点着,还没来得及吸上几口,身后那冷漠刻板的声音再次响起,令他的脸色顿时一僵。

    “原来您所说的‘对面’,是指五条街开外的地方吗,康斯坦丁先生?”

    金发驱魔人僵硬地夹着烟,慢慢回过身去,不可置信地看着衣冠齐整发丝都没乱的年轻女人,瞪大了眼。

    “你是怎么跟上来的!”他可是能够在一条街之内甩掉“午夜老爹”那种牛人的,怎么会栽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身上!这不可能!

    面对他的质疑,简依旧保持着高岭之花的冷漠表情,不紧不慢地开口,“毕竟,您可是一位大名人,康斯坦丁先生——从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