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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394 章

      好运。

    而费利克斯不负家人的厚望,成长为一位善良活泼的孩子。他有着美丽俏皮的金色卷发,明亮开朗的湛蓝大眼睛如同蓝宝石一样,在尖尖的心形小脸上忽闪忽闪,柔美如花瓣般的嘴唇呈现优美的弧度。他像是一位年幼的天使,或是古代神话中让神祗恋慕的美少年。

    从小时候起,想为自己女儿定娃娃亲的人就络绎不绝地找上格兰特夫fu,但他们看了看还没有自己儿子长的漂亮的小丫头,只能委婉拒绝了这个提议。

    随着越来越多的邻居搬到城镇里,卖掉的土地也越来越多,最后格兰特家拥有了小镇乡下几乎所有的肥沃田地,大家都开玩笑说,如果是旧时代,格兰特家的土地就算比起一位子爵也不逊色。只不过现在格兰特家的农场也不像旧时代那样,用佃农和奴隶做事,而是像工厂聘请工人一样,用金钱雇佣挤nǎi工、割麦工什么的。

    费利克斯从小就很聪明,他六岁时就能骑在自己的小马上,挥舞着长鞭,带着牧羊犬带领羊群从圈栏走出来,来到既定的牧草草场吃草,然后又全部一只不少地带回去。现在他的马术越加精湛,就连镇上见识最多的老人都说从未有任何一位年轻人能与他相比;后来进入小镇的学校,他也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无论数学还是文法,那些还拖着鼻涕的小鬼没有一个考试有他的得分高,于是现在费利克斯也是小镇唯一考上皇家军事学院的孩子,那可是现在八所军校里最好的一所,由希泽尔亲王亲自担任校长。

    虽然小镇上没有任何人知道,就算费利克斯jiāo了白卷,他也一样会收到皇家军事学院的录取函,因为他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英勇的近卫军,保卫英明睿智的女王陛下。

    这是他的梦想,所以女王陛下会帮他实现。

    第171章

    现在, 费利克斯骑在他那匹伴随他成长的安达卢西亚马上,他的伙伴叫灰鬃,除了灰色的鬃毛和四蹄外, 全身都是漂亮的雪白色。镇上最有学识那位老爷爷以前还在乡下时, 说过这种马以前叫“国王之马”, 它兼具高傲勇敢和温和, 而且仪表非凡, 外型相当漂亮, 只有显赫的贵族或者王室才能拥有,可是现在却能被一位略有资产的农场主儿子骑在胯(和谐)下。

    这也多亏了女王陛下和她率领的德鲁伊动物学者们,原本配种是十分消耗种马体力的工作, 即便是再健壮的公马, 也无法让太多母马产下它的后代, 这让以前良种马的培育非常困难。

    但女王陛下教会了人们人工繁育马驹的方式,只要收集种马的精子,用附带了简单降温魔法的玻璃瓶保存起来, 然后以工具放进母马的肚子, 这样一份名马的“种子”就能分给尽可能多的母马。

    但费利克斯想起来却不禁有些脸红,女王陛下那样美丽的女士研究这样的方法, 作为她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 费利克斯也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不不不, 我怎么可以那么去想女王陛下?她一定纯洁的就像无暇的白百合花, 只是本着学术研究的角度才去接触马、马的……目的也是为了造福所有子民!

    他羞耻地低下头, 为了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亵渎的事, 他视线盯着马鞍上搭着一包钱币。

    里面好多钱呢,从小到大自己都没见过这么多……

    他摸着沉甸甸的包裹,里面是他即将在皇家军事学院学习要用到的学费和生活费,这次他去镇上的目的就是把这些钱存到银行里,然后只需要两手空空去王都的皇家军事学院,再从那边取出来就是了,反正各地的银行都是可以互通的。

    也只有镇上才有银行这样方便的东西,最近越来越多的新事物来到这个小镇,只要一两个月没去走走看看,总会有一些惊喜让人大吃一惊。

    咖啡馆、茶餐厅、图书馆、报纸……这些种种新奇玩意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以前那代人的社教中心是教堂,大家只要钟声响起,就集体前往教堂做礼拜,所以如果不敬神被开除教籍是很痛苦的事,这意味着在社jiāo上自杀。

    但现在则不同了,一代人之前宝贵的土地现在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