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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仙 作者:陆暇
紧咬着唇在哭。
何止是不好弄。大家从小被调成淫物,每日被灌鹿血,喂腥水,调教的花活姿势更是不敢懈怠半分。洛欢吸舔那根粗糙的黑柱,一次次吞进喉管,三天里吃不进饭和水,才换来一口干粮。
有很多女孩怎么都做不到。其中有个最瘦小的,快饿死了。她眼巴巴地望着洛欢刚拿到的炊饼。
洛欢知道那有多饿。很多次她也饿的眼冒绿光,给弟子们含了阳物吃了精水才活下来。
所以她将炊饼给了那女孩。
自己只舔了舔手中的碎屑。
“你不该修仙,你该成佛。”安亲王见洛欢眼神越加暗淡,啧啧叹道:“你看被你救的人现在过的多好。有父母兄长爱她,宠她,再也不用被男人翻来操去。而她,只要说两句谢谢就够了。”
真好……真好……这样真好……
可凭什么!
她救了静水,那谁又能来救她?她就……那么不值得吗?
洛欢痛哭许久,待到她哭够了,临弦已经准备好马车去太山了。
洛欢带着一身痕迹上车。皇城在她眼中越发遥远。
天下之大,总有她的容身之处。她还活着,一定会得救的。
她没有别人,但她有她自己,以及这副能让人纵情的身子。
体内的灵气渐渐成丝,洛欢隐约察觉到些许精进,她睁眸,看见临弦玩味地看着她:“还真是条修仙的母狗。”
洛欢乖顺低头应是。
待她成仙时,天地万物皆为刍狗。
17.聘礼
太山高耸,云烟缥缈。
脚下的小镇多年未曾这般热闹。收徒会虽是一年一度,但今年格外不同。除了天下有名的四大仙门,还有隐修几十年的无名山。
临弦从安亲王口中得知时极为震惊。
无名为天地之始。传闻此山是千年前仙君飞升之处,位于天外,凡人无缘窥见。偶有无名山弟子入世历练,皆为扭转乾坤的大人物。
百余年前,天下四分五裂,崇国国君流落荒野,幸得无名山弟子相救,出谋武戈,才有得凯旋归国,统一乱世。可以说,崇国立国,有大半是无名山的功劳。
“可无名山那群吃风饮露的清修,哪可能看得上凡人?”临弦不怀疑安亲王的消息真假,只觉反常。
无名山立于至高,怎会自降身价,与凡人为伍。
“世间灵脉虚疲,就是无名山也逃不过。”安亲王嘱咐临弦:“若非如此,六年前剿灭魔宫怎没仙门踪影?”
魔宫打着修仙的名头为非作歹。凡人尚且有所歹心听之任之,可仙门最是容不得三教九流污蔑,却迟迟未动。最后让青峰庄带头屠尽。
可见仙门多年固守自封,已是后继无人。
安亲王说时,临弦发觉洛欢的眼神亮了亮。但她这几日学会了当一条母狗,上车后任他玩弄,不多问一句话。
此时太山已到,临弦掀开车窗,果见洛欢期待模样。
他扼住洛欢脖颈,眼眸微眯,轻笑道:“你莫不想凭你这身烂肉,勾引几个真人仙君?”
洛欢被扼得喘不上气,她匆忙摇头:“不是的,我是公子的,当您一辈子的狗。”
临弦寻了一处客栈,进门后将洛欢丢上床榻,随车带的麻绳自脖颈缠绕。
洛欢已经习惯了,她将双手背至身后任临弦捆绑,撅起屁股时临弦还拍了她臀丘一记。
“你看你这骚样,在太山都脏了地界。不把你捆在这,半日里就能让路边公狗操死。”临弦将剑鞘当做长棍,洛欢的脚踝被缠绕在剑鞘两端,身下的穴因此大张。
临弦取了两颗勉铃塞进穴内,叮叮当当的响声透过穴内春水,轻轻的很是淫糜。
“好好在这呆着,我去买些吃食回来。”
可临弦还没走,含着勉铃的前穴就喷出一股淫液。
她的身子着实敏感,更不提这些天日夜挨操,只是一点儿刺激都能春水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