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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 作者:南烛夜半

    道。

    拿起桌面上的紫砂壶,约翰森为自己也倒了一杯茶。用了好几年的紫砂壶,壶盖上的瑕疵至今还在,细长的裂纹仿佛一根黏在上面的发丝。

    说起来,那还是贺琰之前不小心留下来的。

    看了眼对面的贺琰,约翰森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估计一个月吧。”

    品着杯里的茶,约翰森轻松地靠在沙发上休息。平常习惯了看黑白琴谱,再看看坐在对面的儿子,似乎比当初离开时又瘦了不少,也成熟了许多。

    “你让我帮忙的事,大卫已经去做了。”约翰森的普通话不像贺琰那样标准,字词中掺杂了一些南方的口音,“大卫回来的时候说麻烦已经解决了。”

    将茶杯放回到桌子上,贺琰抿了下唇,“恐怕还不止这样,所以我或许还需要你的帮助。”

    约翰森孤高的性子圈里谁不知道?想让他帮忙简直是难于登天的存在。

    也就是因为贺琰是他的儿子,他才肯出手,否则换成别人,他才没有这个闲工夫去理会。

    翘起腿,约翰森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说说,那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子?”

    “什么?”贺琰一愣。

    “能让你带来听我的演奏会,又让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忙,那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井井有条地说着自己的分析,约翰森嘴角露出了一丝浅笑。

    他几乎将一生都奉献给了音乐,唯独在遇到另一半的时候才有了心动的感觉,知道什么是爱情。

    这一次,他也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嗅到了那一股味道。

    他可以确定,需要贺琰帮助的这个女孩子不是个一般的女孩子。

    “她是很特别,家里明明很富有却喜欢过穷人的日子。而且……”描述着迟微微的样子,似乎那一张脸再一次出现在了贺琰的眼前,而那种幸福感同样油然而生,“而且她很阳光,会让人有种想要接近的感觉。”

    再品一口杯里的茶,味道似乎都因为他的描述而变得有一点甘甜。

    “你喜欢她,是吗?”

    “这是喜欢吗?”贺琰反问。

    将杯中剩下的液体一饮而尽,约翰森眨了一下眼睛,只回了三个字:“你说呢?”

    直起身子,贺琰也被这种奇怪的感觉弄糊涂了,但不管是不是喜欢,他都愿意沉溺其中……

    “可以再跟你提最后一个要求吗?”

    父子间的见面只持续了半个小时,约翰森还要赶着去另一个城市,所以他还要去机场。

    从沙发上站起来,贺琰再一次提出了一个要求,“你可以签一张专辑给我吗?我想送给她。”

    “没问题,”约翰森猜到了他会提出的要求,点点头道。

    ——

    周末晚上,沉寂了好几天的直播间再一次迎来了他们的老大。

    “各位老铁们,真是不好意思,前段时间出了点事,今天终于可以再回到直播间和大家见面。”

    几天没有在摄像头前相见,老八歌整个人都憔悴了不少,不仅如此,他的脸上也多了不少的痕迹。

    右边的眼眶一圈青紫,额头也贴着一条创可贴,左边的颧骨明显比右边高了一些,左手手腕也有石膏板固定。

    没有了脖子上大金链子,没有了手腕上的大金表,要不是凭着他沙哑的声音,恐怕他的粉丝都不敢相信是他。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老八歌不仅在网上算是网红,生活中也算是个大哥。

    能把大哥打成这样的人得是有多大的势力?

    不过,不用老八歌张口替自己说话,那些粉丝就已经猜到了背后的主使是谁。

    老歌·盟主:老大,是姓迟的那一家人打你的不?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骋彦:听过一句话吗?物种不同,不能恋爱。

    贺琰:为什么?我和微微都是人啊。

    迟骋彦:不对,你是大猪蹄子,我闺女是白菜,所以你俩物种不同。

    姥姥:你这话也不对,两个物种也是可以相爱的。

    迟骋彦:举个例子?

    姥姥:猪肉炖粉条吃过没?里面是不是有白菜有猪肉!

    ☆、第 72 章

    第二天下午, 写有约翰森签名的专辑就寄到了于阔的公司。

    打量着那张黑色的专辑封面, 中间的那一抹红看起来格外显眼,一男一女的指尖相互接触却没有握在一起, 若即若离的感觉意味无穷。

    “呦,这不会是你的告白礼物吧?”趁贺琰跑神的时候, 于阔一把将专辑从他手里抽了出来。

    右下角的银色油漆笔签名行云流水,在收藏家看来, 那个签名可远要比专辑本身要值钱。

    “你给我。”

    “不给。”

    将那张专辑高高举起, 于阔故意寻贺琰的开心。

    前段时间每天都在忙工作,贺琰专心致志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