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280 章
的过往守护着这片并不干净的土地。大门好像是被人强制使用暴力拆过,一半完全破碎,不见“尸体”, 而另一半,仅靠一点微弱的部位勉强链接, 老朽得发出霉臭味, 吱呀的响声无限延长, 几乎是一碰就碎。
可陆攸契却喃喃道:“这是新的。”
末日的时候, 除去那些毁灭天地的天灾人祸以外,还有如同龟裂的大地,站在城墙的巡逻点上,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深不见底的裂缝,底下黑雾缭绕,仿佛有着魑魅魍魉把守, 可以直通地狱。
后来末日结束了,大地上的裂缝也慢慢开始重合起来,“长”出新的泥土,就像是一位重伤多年的患者,挺过了最后的危险期,正在慢慢恢复身体。
所以陆攸契才说,这些土地是“新的”。
他和沉虔并肩前行,才走了两步,就被这些烂泥烦得焦头烂额了:“见鬼,昨天这地方下了雨吗?”
“没有下雨。”沉虔翻了翻手机上的天气预报,又切换了一下页面说道“这个地方在市里面的名声不太好,据说闹鬼,还上过新闻热搜——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多么大的太阳,都无法让此地的泥土干涸,终日都是一幅湿漉漉的鬼见愁样子,要是有人常年住在这里,还会得风湿病,所以大批迁徙了,政府部门以为是地下水太过丰富,想过打水井,可工程做完了,就是等不来地下水,平白无故地让地上多长出几个坑也不太好,于是又给填了。然后不了了之到现在。”
陆攸契笑笑:“嗯,功课做的挺丰富的,是死神当多了留下的习惯吗?”
沉虔把手机重新放回衣兜里:“不,这从遇见哥哥开始就有的毛病,闲来无事的时候就记一点小笔记,分类整理,总归会有用。”
陆攸契:“啊?”
啊完之后,他才猛地回想起来,怪不得沉虔知道自己这么多的无意识行为,甚至细致到了喜欢将什么东西放到什么位置,哪些顺手,哪些不顺手,感情这家伙从十岁、甚至七岁开始就开始掏掏搞搞地准备了。
不然,他也不能把自己租的那间小屋子整理的这么感觉舒坦了。
沉虔蹲到陆攸契的面前,将坚实的背部留给他:“我背你吧。”
陆攸契哭笑不得:“哥们这还是算了,你去打头阵就好,我跟在你后面就行。”
沉虔小时候就喜欢趴陆攸契背上,有时候还会睡着,这点陆攸契还是记得的,都说人长大后会变,小棉袄会变成白眼狼,但这打小就养成的、融在骨子里的习惯嘛,还是很难改掉的。
反正离进去还有一段路,为了不让路程变得无聊,陆攸契就聊了点题外话:“等事情结束时候,你打算干点什么?”
沉虔本来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但既然被陆攸契提出来了,就还是认真的想了想:“守着酒吧。”
“只是守着那地方?”陆攸契叹出一口恨铁不成钢的气,”沉虔,我实话告诉你吧,现在这个社会,想要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生活很累,打拼很累,你想要立足,就必须手里有点本事,我指的不是武力本事。”他敲敲自己的脑袋,“是脑袋,技术。当然,我们不排除一来就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或者地主家的傻儿子,那样的存在太稀少了。酒吧地理的位置,实在不是一座能坐下等吃的金山,你需要想一些其他办法,让自己,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人”这个字被他咬的很重,仿佛是在定夺一件终身大事。
陆攸契见他毫无反应,便继续喋喋不休:“好吧,我看你也没办法在社会上折腾出来什么名堂,也别去折腾,少惹麻烦,至于以后的事情,我倒是有点想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沉虔歪头一笑,脚尖踢开一块挡路石:“听。”
陆攸契:“如果我能顺利复活的话,算算时间,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暂时没有考研的打算,学的专业在普光区这座城市呢,也算比较好找工作。我妈之前就给我说,她帮我出一笔钱,当做第一桶金,在这个地方买一个小房子,剩下的月供就由我自己的工资来负担,只要不过纸醉迷金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