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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找我谈恋爱 作者:清越流歌
小幼苗。
宋致远这次依然是机器猫的口袋,林思珈后面掏出来的东西,都让她又惊又喜,从护肤品到化妆品,每一件都直击她的内心。林思珈爱不释手的摸着这些“美妆神器”,简直幸福的无以复加。
午休时分,趁着宋致远停下笔,开始整理文件的空隙,林思珈溜进他办公室,一脸卖乖的问:“宋大哥,你又要出去了吗?”
“嗯。”见她进来,宋致远手上动作顿了顿,抬头道,“我下午可能不回来了,你一个人在这里……要听话。”
林思珈不由嘟起嘴,“我什么时候不听话了?”
宋致远抿唇一笑,继续整理文件。林思珈也不介意,两步上前趴在他的桌上,然后眼神放光的看着他,“宋大哥,你送的礼物我都带回家了。”
“咳咳。”宋致远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点头不语。
“你就不问问我喜不喜欢吗?”林思珈放慢语调,话尾拖长,撒娇功力如火纯青,宋致远没能抗住,只好如她所愿的问了一句,“那你喜欢吗?”
“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虽然这些东西她还没用上,以后能用的机会也不多,可是拥有就令人幸福的事啊,林思珈兴奋的眨眼睛,“宋大哥送的每一件礼物,都让我爱不释手呢,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心有灵犀啊?”
她果然还是“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宋致远只好解释道:“那些……是我去买口红的时候,售货员建议我买的。”
“售货员让你买你就买啊,这么随便的吗。”林思珈对他这个回答相当的不满意。
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赶紧补充道:“我猜你应该会喜欢。”
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笑容灿烂的冲他道:“谢谢你,宋大哥。”
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
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除了吃喝玩乐,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
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更别提他出发前,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
宋致远相信,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
因为在云州,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想必她怎么折腾,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
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
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
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
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畏手畏脚的人,否则毕业的时候,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
档案调回云州后,组织上本来想照顾他,安排他进市政厅工作。坐在办公厅喝喝茶,帮领导写写报告,然后混资历混人脉等待升/官,这样的日子很舒服,也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但却不是宋致远想要的。他回云州的初衷是建设家乡,所以选择了他认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客车厂,在一线确实又苦又累,但只有这样才有他发挥的机会。
宋致远这一路做的选择,也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可他还是坚持走下来了,旁人的劝说和不解都只是过眼云烟,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所以现在对于她,也没必要过于关心则乱,比起外人怎么评价,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宋致远想通了,这才在售货员的推荐下,给她买了不过女朋友一高兴就喜欢缠着他,这让宋致远感到甜蜜又烦恼,好在她有分寸,只在他忙里偷闲的时候溜进来找他玩,宋致远只好勉强劝自己忍了吧╮( ̄▽ ̄\“)╭林思珈这次用上了最大的耐心,一直等到放假这天,终于迫不及待的用上男朋友送的产品,给自己画了个美美的妆。
这个妆非常的简单,因为产品有限,很讲究的林思珈先用雪花膏和珍珠霜打了个底,然后就直接往脸上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