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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 作者:阿辞姑娘
在乎自己生命,能低贱到用自杀要挟时亦南回来。
叶婉香说的没错,他从来都不是真的想死,不然干脆就直接去跳楼了,那样多么干脆利落啊,几秒的坠落和失重之后他就能永远和痛苦告别了。
可是他选择活着,即使每一天都过得那样艰辛难挨,都只是他因为想要时亦南回来啊。
他只想要时亦南回来。
现在想想这些,白一尘都觉得自己挺贱的。
很多时候,他都无比痛恨自己,他不是特别地恨时亦南,却恨自己。
因为时亦南选择,是活在这个社会上大部分人的选择。大家都说感情可贵,感情无价,可是在权势和金钱之中真正选择感情的人又有几个呢?
真正清高如他,真挚如他,相信感情是最珍贵的一切的他才是最可笑的吧?
白一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像是一尾被人钓上岸的鱼,在窒息中拼命挣扎,他趴在方向盘上张大嘴巴,无声地悲鸣着。
他一直明白时亦南和他不一样。
白一尘是个没有亲人,朋友稀少阴郁孤僻的青年,而时亦南开朗外向,年轻时的笑容仿佛都是带着光的,明亮却不刺眼地照入他的心中。
像极了他幼年时期,卑微羡慕着的邻居家的白炽灯——温暖明亮。
杨孝和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他十二岁那年砍歪了的那一刀,实际上他是真的想砍在杨孝和头上的,他也并不像后面所说的那样,要去警局自首。他在杀了杨孝和之后,大概会选择了结自己,因为他觉得这样黑暗而看不到尽头的人生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他其实一点也不坚强,不管别人说的生命多么可贵值得珍惜,他依然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活着有什么好的呢?
继续活着,每天都是重复的绝望,有很多人会劝:“活着啊”、“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坚强。
总说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绝望过吗?
因为父亲不详,他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中长大,他想,在那些人的眼里他母亲大概是个淫女,是个荡妇,她就应该像《圣经》里的耶洗别一样在田间被狗吃掉,没人埋葬。
而他母亲终日酗酒堕落,喝得狠了也同样会打他,还给他取名“白一尘”,讽刺他为白纸上的一粒灰尘,脏而渺小。
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妈妈,所以这点轻微的疼痛,不足以抹去他对她的爱。
所以白一尘很多时候都在想,自己唯一的优点大概是心软,容易原谅吧。
所以他在扬起刀的时候,也在心里问了自己:难道他贫穷、卑微、低贱,就没有去追逐光明,去拥抱幸福的资格了吗?他都没有试过去挣扎一下,怎么会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资格呢?
没有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即使是不被期待,不在祝福中出生的人。
所以他挣扎了。
白一尘想,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他在十二岁那年拿起刀反抗杨孝和。
他是个天性自卑、怯弱、并不勇敢的人,杨孝和来学校找他那天他其实都要吓死了,垂在袖管里的手颤得厉害,等杨孝和走后他手凉得厉害,掌心浸满了冷汗,腿软的几乎就要当场跪下,毕竟被杨孝和打了那么多年,他看到他就会产生生理性的恐惧。
但是那天他除了恐惧之外,还觉得人生第一次有了希望——或许他的未来是可以有期待的,即使这希望很渺小。
没了杨孝和的阻拦,他终于可以好好学习了,知道可能追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又去做了艺考生,靠着兼职积攒的钱买纸笔,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学。
他迈进大学的第一天,也是像今天一样的晴天,他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未来,却不知道他走进的是另一个严冬。
那里的阳光即使明亮,也是没有温度的。
可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极少接触温暖的人来说,即使那阳光寒冷没有温度,也值得他飞蛾扑火。
时亦南身住高楼,他活在深沟;时亦南光芒万丈,而他一身铜锈;金玉其外是时亦南,败絮其中是他。
所以白一尘一直觉得,他能和时亦南在一起,能被他喜欢,大概是他平凡且不幸的人生中最幸运和幸福的一件事了。
除去分开的这些年里的时光,这点微不足道的瑕疵,他们真的很幸福,很相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情侣。
他们从来不会争吵,他们的性格和爱好都如此契合,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很浪漫,那样感觉白一尘太贪恋了。
如果没有时亦南的出现,白一尘很可能永远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没有太多出众的地方,像是铅笔匆匆勾勒的草稿,线条模糊杂乱,而时亦南是昂贵颜料,是柔软的画笔,在他的人生中画下笔笔浓墨重彩。
正因为为了追上时亦南的脚步,白一尘才那样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变得能够配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