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九公主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物种(1)
养成腹黑萝莉需要哪些步骤?(GL) 作者:叫我清小新YC
大齐二十六年,三月。春。
三月的齐都已然进入盛春。草长莺飞,鸳啼婉转。嫩柳新芽,渌水荡漾。
即便是在处于齐都最北部不甚繁华的燕县,身处其中的人们也可以轻易从街景的人潮与繁盛中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倘若要说起最热闹最嘈杂的去处,自然便是客栈了。
燕县。有间客栈。正午时分,人声鼎沸。
午饭时间的客栈向是各种惊人猛料的聚集地。
通常这个时候,客栈的厅堂的正中央会有名自认见识广的装逼中年男子,故作沧桑地抖露某些不为人知的秘闻。
“咣——”
双筷子被当做惊堂木般重重拍在桌上。只见满脸横肉的中年壮汉脚踩在桌上,对上不明真相围观群众渴求的眼神,眯起圆眼扫视周围,故作神秘状森然道:“你们知道,最近大齐发生的两件最重要的大事……是什么吗?”
众人睁着迷茫的眼神齐齐摇头。
皮肤黝黑的壮汉对众人的无知十分满意。他装腔作势地重重咳嗽了声,方才缓缓开口:
“这第件事……便是三日前,皇上在朝堂百官之前,公然宣布要给九公主招纳驸马事。驸马候选人当从三品以上官吏家中适龄男子、以及当科状元进士中选取。”
花音未落已经有人拆台:“这算哪门子的重大事件啊?给九公主招驸马这事儿不是自五年前就开始有了么?”说着脸上不自觉带上了歆羡和仰慕之情,“可惜咱们伟大的九公主太过完美,找了五年都没找着合适的。”
壮汉急切道:“这回不样!九公主的婚事拖再拖,如今九公主芳龄已经二十有二,百官早已颇有微词,皇上才下了狠心在朝堂上下旨。可不曾想……”壮汉说着脸上带上了只有自己知道□□的优越感,“九公主居然公然在文武百官面前,言辞激烈地顶撞了皇上!皇上龙颜大怒,不仅下旨加快驸马的选拔,还罚九公主在静思庵思过半年,不得出寺半步!”
“啊——?”众人大惊,“怎会如此?”俱都是觉得惩罚太重。
九公主对大部分的大齐普通民众而言,是女神般的存在。
七年前大齐西北大面积爆发饥荒,在朝廷那些官员还在纠结拨款数目以及动身日期的时候,当时才十五岁的九公主听闻二话不说立马微服赶往灾区,动用自己的产业倾力相援——倘若不是被灾民认出,甚至不会有人知道有这回事。
五年前邻国来使,在大齐办了场盛重的来访庆典——其实就是为了刷存在感——期间邻国公主身着寸缕曼妙舞赢得全场男人的喝彩与好评,邻国国王满意微笑的同时不忘貌似不经意得带上了些“你看我们国家的姑娘舞姿么美妙啊你们大齐有吗有吗有吗呵呵”的意思。然后在齐国演出之时九公主的支柔美中带着英气的剑舞完爆那个脱衣舞娘两条街。
三年前起,九公主开始时常微服出宫体恤民情——虽然她每次都是柔柔地笑着说是父皇恩泽天下她不过是奉命而行,百姓们早已把心里的那杆秤倾斜向了即便身处民间女神形象也完全没有崩塌的九公主。
“这第二件事……就是雷门镖局那武功盖世的下任少主,不知是结了哪家西域江湖门派的仇怨,半月前起便开始神志不清口说胡话,浑身上下长满黑红色的脓疮,稍稍碰便会流出大量脓血,接触之人不消半天便会产生相同症状……现在个人躺在床上无人敢靠近,毋论照料了,情形好不凄凉……也因为如此,雷门镖局的接任情势扑朔迷离,当年的老人们接连出走,镖局的江湖地位也是……”
“雷门镖局?”众人又是惊。
如果说言家是江湖之上无人质疑的第势力,那么雷门镖局自然便是公认的千年老二。按理来说个押镖的镖局而已,实力再强怕也难登高处。雷门镖局之所以到达此高度,个众人心知肚明的原因,便是它的背后,有朝廷的撑腰。
现如今雷门镖局没落至斯,怕是朝廷……
这两件事,倒真的称得上是所谓大齐的“大事”。
众人纷纷议论开来,原本就乱成锅粥的客栈顿时升温,直接把粥煮成稀烂。
客栈二楼的某处角落,坐着两名相貌不凡的年轻江湖女子。
名鹅黄色短装,容貌清秀樱桃小口,长发随意披散于肩后,颇有些随性洒脱之意;另名面貌娇柔生得极为秀美,却许是因着长年习武的原因眉目之间带上了些许英气。
如果她们仅仅只是坐在二楼的窗边故作深沉地远望着窗外,定会让人产生此二人是谪仙下凡的错觉。
可是她们偏偏很煞风景地在狼吞虎咽着满满桌的大鱼大肉。
沈小乔倒是难得的没什么胃口,动了两下筷子就住口了,其后大数时间,她在有搭没搭地听着楼下那群疯子瞎侃胡扯,用她那并不聪明的大脑把她们的现状努力整理出个比较清晰的脉络。
事实上,她们并没能找到林庄。
下山了之后她们才发现,不过十年而已,珞云山周边的环境已然发生巨变。原本就在珞云山脚下的林庄不知为何不见踪影——唯连通林庄与外界的那条路早已被死死封住,而他们绕山而行,并没能找到另外条曾有人迹的道路。
实在是奇怪而诡异得紧。
在可怜的赵姑娘背上趴了两个白天的沈小乔皱着眉头思索了会儿,脑子里猛然闪过条线索。
言歆。
如果硬要找出个和林庄的离奇消失有关系的原因,那么莫名其妙被人追杀最后成功被救的言歆他们,就是唯的可能。
沈小乔想过,最坏的打算无非就是言歆的仇家找上门来,然后杀了他们全家。不过她离开之前沈家就已经要搬走了,所以她觉得这个假设似乎不太可能成立。
而且,现在凭空消失的不是她们家,而是整个林庄。
沈小乔调动起她前世所有的智商,最终决定,去齐都找言家,找到言歆,问清楚她知道的切。
毕竟这是唯的可能了。
她突然觉得,她们这趟下山,或许会是次漫长且极其耗费脑细胞的行程。
可是……
沈小乔看向对面埋头不知不觉已经吃下第三碗饭且还在同盘手撕鸡艰难斗争的赵雅姑娘,只觉得浑身无力。
不怕神样的对手,就怕赵雅样的队友。
“哎——?”赵雅姑娘吞下大口鸡腿肉,疑惑地看向对面突然之间变得很悲伤的沈小乔,“小乔,这盘鸡很好吃哦,你怎么不吃嘛……哎呀,我怎么把它给吃完了。”
“……”
算了,背着她跑了这么长时间的路,体力消耗定很大的吧。仔细想来,赵姑娘的变化好像有部分是因为她沈小乔……(你确定只有部分而不是全部?)
“小雅你忘了,在外头不要叫我小乔啊。”沈小乔想起李老头的忠告,“现在我叫沈乔欢。”
赵姑娘吃完鸡腿还不罢休,舔了两口满是油光的纤长手指,边“嗯嗯”地回应沈小乔:“知道了,乔欢……诶,这个鸡腿真的很好吃嘛小乔,你真的不要尝尝吗?”
“……”
半柱香后,整桌子的菜被扫荡得连汤水都不剩。
赵雅姑娘无视掉沈小乔惊骇的眼神,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十分潇洒地起身,远目窗外,仿佛满血复活的勇士。
沈小乔眼巴巴地看着赵雅姑娘帅气地起,拎起她们小小的行李包,然后华丽地无视掉旁挂着谄媚的笑容等候买单已久的小二哥……
直接走出了店门口。
“……这位客官,您还没给钱呢。”
“钱?那是什么?吃个饭为什么还要钱?”
“……”
沈小乔给了石化在原地的小二哥个“抱歉把我们家这个病人给放出来了”的眼神,扳正赵雅的身子,很严肃地告诉她:
“小雅,这里和山里不样。不认识的人做饭给我们吃,我们是要给钱的。就是我们小时候,在林庄用的那种银子和铜板,还记得么?”记得才有鬼吧。
果然见赵雅姑娘为困惑地摇了摇头:“不记得了……不过……下山的时候,师傅好像没有给我们那种叫‘钱’的东西……”
“……”沈小乔此刻真的很想飞回珞云山上把那两个缺德缺心眼断子绝孙的老头大卸八块杀之后快。
可现在……
沈小乔看着赵雅姑娘,表情极其严肃。
“小雅,吃霸王餐是不对的。”
“……小雅知道错了……”
“所以……”沈小乔深吸口气,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上赵姑娘柔软的背上,
“小雅,我们逃走吧!”
半个呼吸间二人已经消失在小二哥的视线中。
可怜的小二哥披头散发面无表情。
内心万只草泥马在咆哮。
“苍天呐——!!!!天呐——!!天——!!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