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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节

      他打开摇蜜机的盖子,里面有一个能够活动的铁框,把蜂脾固定在铁框的两边,就可以开始摇蜜了。
    当然,在摇蜜之前,还得用刀把蜜脾的蜜蜡给切开,这样才便于里面的蜂蜜通过摇蜜机的离心力甩落下来。
    摇蜜的位置距离蜂箱也只有十米左右,不过蜂蜜们似乎已经习惯摇蜜,并没有发起攻击,即使有个别蜂蜜飞了过来,也表现的较为友好。
    范立成一面提心吊胆,一面满脸好奇的看着高明程摇蜜,他注意到高明程是握着一个手把,然后不停的转动着,转动时,就会带动里面的铁框转动,从而使得固定在铁框上的蜂脾中的蜂蜜流到摇蜜机的底部。
    “你来试试?”看出范立成眼中的好奇和跃跃欲试,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没有客气,许是蜜蜂并没有对他发起攻击,使得他胆子大了不少,他一只手照旧用衬衫掩盖头脸,另一只手则去摇蜜。
    只是很快,他就发现,一直这样转动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之前看高明程转动,似乎不需要费力气一样,结果轮到自己,转动不到一分钟,就觉得手腕有些酸痛了。
    只坚持了几分钟,范立成就停了下来,面带痛苦之色的甩动着手腕。
    高明程轻笑一声,上前一步,继续自己摇蜜。
    很快,根据他的经验,知道这两张蜂脾已经摇的差不多了。
    他将之拿出,重新放回蜂箱之中,然后又拿了两张出来。
    就这样,一直做着重复的事情,范立成也从最初的感兴趣,到最后的麻木,他的注意力不再聚集在摇蜜上,而是看起了周围的山景。
    现在大约下午四点左右,因为这里较为平坦,并无高大的树木遮阴,站在日头下,是有些晒的。
    高明程看他神情逐渐无聊,脸颊被太阳晒的红扑扑的,于是说道:“你去那边树下待着,别站在这里了。”
    “哦。”范立成从善如流的应着,在这陌生的山里,他一个人也不敢到处乱走,只是坐在草地上,一会儿看看野花,一会儿追逐小鸟的踪迹,一会儿又被黑虎和精灵的动静吸引住了。
    不知过了多久,高明程提着摇蜜机走了过来。
    “走了,下山去!”
    范立成一愣,脱口而出:“就摇完了?不是还有很多蜂箱吗?”
    高明程示意他看摇蜜机里的蜂蜜,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摇蜜机的底部已经有不少蜂蜜了。
    “剩下的下次再摇。”高明程领着范立成下山去,这一次,范立成没让他背着了,因为范立成觉得摇蜜机应该很重,不应该再让高叔叔背着自己了。
    下山时,高明程换了一条路走,范立成不明所以,但也紧紧跟在身后。
    突然高明程低喝道:“黑虎,精灵,上!”
    跟随在身边的黑虎和精灵听到命令后,迅速的冲上前去,在范立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朝着一只灰毛野兔狂奔而去了。
    兔子喜欢走老路,所以下山时,高明程特意换了条路走,就是为了顺便捉一两只兔子来吃。
    野兔一般是下午和晚上活动,这个时候,偶尔就能够听到兔子从灌木丛中发出的声响。
    之前高明程远远地看到一只兔子,于是立即让黑虎和精灵上,狗的嗅觉灵敏,加上之前经常和高明程一起狩猎野兔,于是本能的冲了上去。
    在两狗疯狂的围堵下,这只可怜的兔子终于毙命于黑虎锋利的牙齿下。
    黑虎嘴角沾血,显得格外的兴奋,它本是狼狗血脉,体格较大,这时更显野性。
    范立成瞪大了眼睛,傻傻的看着这一幕。
    突然间,他觉得他没法和黑虎亲昵的玩耍了。
    太特么凶残了!
    高明程却对两狗凶残的表现很满意,走上前去把野兔捡起来,对范立成说道:“晚上的荤菜有了!”
    身居小山村,想买个肉菜都不容易,但只要你有本事,这漫山遍野的野味,任由你食用!
    如今是秋季,大雁南飞之际,只要你有相应的经验,可趁着大雁在山中落脚休息时捕捉,到时候,天上飞的鸟,亦可成为盘中餐。
    第381章 山村的新颖生活
    捻子树是一边开花一边结果的植物,而这个时候,正是花逐渐少,而果子逐渐成熟之际。
    树枝上,挂着大量紫红和紫黑色的捻子。
    捻子若酒杯,藏于山间枝叶之中。
    高明程一只手提着摇蜜机,一只手拎着两只野兔,只得对范立成说道:“这玩意认识不?”
    范立成顺着他指着的方向,仔细看去。
    “是桃金娘!”范立成面露惊喜之色,他遇到一种自己认识的果子了。
    这玩意有好几种叫法,叫桃金娘是书面语居多,日常的话,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喊法,什么山捻子、乌肚子、多莲、桃舅娘等。
    高明程说道:“你去摘一点来吃吧,挑紫黑色的摘,别摘多了,一小把就行!”
    “哎,我知道,吃多了拉不出屎!”范立成兴奋的上前去摘捻子。
    他爷爷奶奶家是开瓷窑的,家里人每天的生活,都围绕着瓷窑展开,什么挑选瓷土、捏泥胚、上釉、烧窑等,平时基本不去山里玩,他奶奶顶多在自家后院开了几分地,种一些常见的蔬菜。
    所以范立成虽然吃过桃金娘,但那是买来吃的,并没有亲自在山里采摘过。
    再早熟的孩子,那仍旧是孩子,对于摘野果,总是充满兴趣的。
    不多时,范立成就摘了很多,因为手拿不下,他干脆拿高明程的衬衫兜着。
    高明程都无语了。
    刚刚还说吃多了拉不出屎,现在就摘个没完没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阻止,有时候吃是一种乐趣,采摘又是一种乐趣。
    下山回到家中后,高明程把东西放下,又领着范立成去小富山去,当然是没有上山,只是站在山脚下眺望。
    高明程指着一片片果园,介绍着那些都是什么果树。
    基本上当地有的果树,他这里都种了。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树苗,还不到结果子的时候,另外有几棵树龄大的,也不到果子成熟的时候。
    比如那几棵本地的蜜桔,虽然青色的橘子能有婴儿拳头那么大,但皮厚肉酸,还不到吃的时候。
    还有板栗树上的板栗,毛茸茸的刺还是青绿色的,里面的板栗还没有熟呢。
    他们这边的板栗成熟的晚,得到九月底,才会陆续成熟,到时候无需你拿棍子去打,每天早上往板栗树下走一圈,就能够捡到掉落在地上的板栗了。
    有些是刺球爆裂后,板栗直接掉落在地上,有些是和刺球一块儿掉落,这个时候就需要用鞋底把刺球踩住摩擦挤压一下,这样里面的板栗就会出来了。
    板栗是不经收的,放上几天后,就会生虫,或者风干了。所以如果不是要采摘下来拿去卖,那么就不必特意打板栗,今天捡上一小把吃了,明天再捡上一小把,这样天天都能够吃到新鲜的板栗了。
    而板栗不管是生吃,还是煮熟炒熟了吃,都是很好吃的。
    高明程也向范立成介绍着板栗树。
    范立成看着树梢上挂着的一颗颗青色刺球,惊讶了。
    他自然是吃过板栗的,但并未见过树上的板栗。这一趟高家村之游,无疑是开阔了他的眼界。
    当天晚上,暮色降临时,大铁锅炖着野兔,灶膛里还煨着鸡蛋。
    鸡蛋用荷叶包裹着,埋进火堆里,慢慢的将之煨熟,这样煨熟的鸡蛋格外的香,并且据说更有营养。
    灶膛里除了可以煨鸡蛋,还可以煨红薯、土豆和猪腰子。
    不过现在家里只有鸡蛋,自然只能煨鸡蛋来吃。
    高明程在厨房忙活时,范立成蹲在台阶上看黑虎和精灵吃东西。
    今天猎到两只野兔,一只归高明程,一只归两狗,高明程将野兔处理好后,一分为二的丢在两狗的面前。
    就这么生吃,场面自然有些血腥。
    范立成是一边盯着看,一边五官乱飞。
    “立成,鸡蛋熟了,快来吃!”厨房里,传来高明程的喊声,范立成应着,往厨房走去。
    高明程正在用火钳把灶膛里已经烧焦的荷叶扒拉了出来。
    一共煨了四个鸡蛋,他们一人两个。
    荷叶上都是烧焦的痕迹,但把荷叶展开后,一股荷叶特有的清香和鸡蛋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引动着肚子发出饥饿的咕噜声。
    范立成的确饿的很,迫不及待的想拿起鸡蛋剥壳,结果刚触碰到,就烫的他迅速的缩回了手。
    “哈哈,你慢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放在一边凉一下。”
    高明程说是这么说,但范立成却见他直接拿起一个鸡蛋,就这么剥开了壳。
    鸡蛋破壳后,属于鸡蛋的香味就更为霸道了。
    这个鸡蛋由于在灶膛里受热不均,有半边煨的比较干,蛋白都呈淡黄色了,但这样的鸡蛋反而更香了,吃起来也很劲道。
    “高叔叔,你不怕烫吗?”范立成满脸纠结的问着。
    刚刚还说让自己等会儿再吃的呢!
    “热气都锁在蛋壳里,把壳剥了,鸡蛋才凉的快!”高明程振振有词的说道。
    然后也把属于范立成的两个鸡蛋敲碎了壳。
    藏于里面的热气,就会顺着蛋壳的缝隙溢散开来。
    一会儿后,鸡蛋果然没有那么烫了,高明程先吃了起来,鸡蛋个头不大,他两口就吃掉一个了。
    于是又继续剥壳,吃鸡蛋。
    等他都吃完了,范立成才尝试着开始吃,他用一片绿色的荷叶包着隔热,然后小口小口的吃着,原本蛋白刚刚可以入口,结果吃到蛋黄时,滚烫的感觉险些让他把口中的食物吐出去。
    艰难的吞下后,范立成再看高明程,就是满脸的佩服之色了。
    高叔叔真厉害!
    两个鸡蛋吃下肚后,范立成不但没有缓解饥饿,反而更饿了。
    他眼巴巴的看着大铁锅,此时高明程正在用锅铲翻炒着炖熟的兔肉,加调料加辣椒加大蒜后,很快就可以出锅了。
    除了兔肉,高明程还炒了一个茄子和一个南瓜。
    今天在菜地寻找菜时,他看到种在坡地的南瓜藤蔓里卧着好几个成熟的南瓜,虽然不是很喜欢吃,但高明程还是摘了一个下来。
    他们这儿的南瓜是磨盘的那种大南瓜,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长条状的。
    就他们两人自然是吃不完一个的,但多余的也不会浪费,因为羊和鸡都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