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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变态的属地很妖冶

      两人紧赶慢赶的,总算在十几天后到了顾重楼的属地,一路上顾至臻也在反复思量,究竟要不要听顾重楼的,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相信,既然半拉月过去了了都没有官兵追上来,那么他也无妨相信一次。
    其实,要相信顾重楼,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情,相反,顾重楼总是很轻易的就让人深信不疑。
    一靠近徽城的城门,就有人迎了上来,一个深灰色衣袍,像管家模样的人走近,朝着马车上就是一揖:“请问可是袁先生,在下是七殿下属地的管事周随,特奉七殿下之命前来迎接先生。”
    袁允之接过周随递来的信件,递给马车里的顾至臻看了,顾至臻回递了顾重楼的印信,袁允之把印信拿给周随看了,周随确认了人之后,便让人开了主城门把马车迎了进去。
    徽城近海,天气暖和,一年四季也不见雪,叶惊玄一下子便喜欢上了徽城,街上全是穿着轻裳薄衣的行人,浑不似在京城,厚厚的冬衣看起来就能把人压死。
    街上有不少女孩子,三五成群在逛着,衣着打扮之大胆,让叶惊玄看得眼珠子都掉出来了,那些女子的行容举止间,大胆而妖冶。叶惊玄回头一看顾至臻照样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连忙推了一把,很严肃地道:“非礼勿视。”
    顾至臻看着叶惊玄,忽然爆出一串笑声:“看你这酸气儿,要把人薰死了。”
    “自古来蕃地为夷,夷人大胆而热情,我这算是见识了。”这要放现代没啥,甚至还穿太多了,这要放古代,就太震撼了。短裙长筒鞋子,还真有几分像是现代流行了多少年的打扮。
    叶惊玄现在开始期待,夏天这些人穿什么,如果能穿个短袖短裙,叶惊玄觉得自己会死心踏地的爱上这个地方。
    周随在前头骑着马,把叶惊玄和顾至臻带到了属王府,去年年底,各王的封号也下来了,七皇子被封为永徽王,王府上头的刻着永徽王府四个字的大匾,依稀也能看得出是新作出的,但依然大气逼人。
    周随下了马,里边的侍卫连忙迎上来,把马牵了走,周随向着马车一拜:“请爷和小姐下车吧。”
    顾至臻从挑起地帘子里出来。叶惊玄跟在后面下了马车。顾至臻眼一扫。周随连忙迎上来:“爷。七殿下吩咐过。您是贵客。房间也备好了。只等二位入住。另外别院那边还得等着打扫归置。过个三两日归置好了。再请二位住过去。”
    顾重楼地信上并没有写明两人地身份。只写是很尊贵地客人。要像对待他地兄弟一样去对待。周随自然不敢乱猜测两人地身份。在这些地方混久了地人。自然知道什么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
    安顿好两人后。袁允之也被安顿在旁边地院子里。周随还指配了小厮和丫环来侍候。这里地丫环自然和京城地不一样。模样普通。举止也小心翼翼。但侍奉得却很周道。
    叶惊玄喝着热茶。周随让人送了不少新鲜地水果和点心来。叶惊玄看着那堆水果惊呼出声:“椰子。好大颗地椰子。”
    “回小姐。这是玉浆果。”叫霜叶地丫环连忙回了句。却随后就被身后叫桐月地丫环给拉了一把。
    叶惊玄抬头一笑。这里真好。丫环没啥心机。瞧这直肠子她就更亲切了几分:“别这么拘束。有话就说。这性子我喜欢。这样正好不是。”
    像在京城对着妙雪和采青她就不敢乱说话,有这么直率的丫环跟着多么爽俐,不必担心听着的每一句话都话里有话,更不用担心这个丫环转眼会捅出些什么事去,她果然还是更适合“放养”
    “对了,这个玉浆果,你们拿什么喝?”椰子,叶惊玄曾经的最爱,如今再看到真是亲切加n倍。
    桐月拿手轻轻一拈,一个圆圆小孔出现在椰壳上:“小姐,厨下早已经收拾好,您是要倒在小盅里喝也成,您还可以拿盘子里的苇管子喝。”
    叶惊玄熟门熟路的拿着苇管子喝得香甜,一边喝一边想,日子就该这么过,吃吃喝喝才叫人生嘛。喝完以后霜叶把椰子壳收走了,说是晚上给炖汤喝,这一下又成功把叶惊玄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眼瞧着快中午了,叶惊玄也不敢多吃,怕待会儿吃不下饭了。这些日子路上本来就没吃到什么热汤饭,水果虽然好吃,也不扛饿。
    中午的菜色特别丰富,全是海鲜外加山珍,尽是些叶惊玄连名字都叫不出的菌类,海鲜嘛她当然全认得。
    叶惊玄正打算上手开吃,却发现顾至臻盯着满桌子的菜发着愣:“子夜,你不吃吗?”
    顾至臻手一指,满桌的不是带壳的,就是带皮儿的,只有几个山珍菜但看起来又奇奇怪怪的,让顾至臻不知道怎么动筷子:“这些海味,在京城见得干货多,鲜货少,我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动手。”
    “呃对呵,我忘了。”叶惊玄移到顾至臻身边坐下,指着每一盘细细解释:“这是是皮皮虾去皮吃,这个是牡蛎去壳吃,很嫩很鲜的都是我喜欢的菜。”
    红烧海参,还有鲍鱼都摆在桌上,这顿吃的叶惊玄直喊痛快,多少年没这么放开吃过海鲜了,虽然平城也近海,可是吃海鲜也吃得细,不放徽城吃得这么粗犷,这么原汁原味儿。
    在叶惊玄的带领下,顾至臻也吃得津津有味儿,但叶惊玄忘了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海鲜过敏。吃完饭,两人还高高兴兴的出门去,打算好好看看徽城的风物。
    叶惊玄高兴地四处乱晃,徽城是个近海贸易城市,有百余年的海上通商历史,所以大街上分外繁华,而且所售的东西也多种多样,远渡重洋而来的各种香料、首饰、珠宝让人眼花缭乱。
    “老板,这个怎么卖?”叶惊玄拿着一串硕大的珍珠串子,很随意地问了一句。没别的想法,只是觉得,这大摊上卖这个大颗的珍珠,太掉珍珠的价儿了。在京城,这可是得供在店里当头上的宝贝,在这儿竟然是大路货。
    那老板抬眼看了一眼,并没有显示出特别的热络,只是应了声:“四两五钱银子。”
    “四两五钱银子,这里有二十多颗珠子,哇老板你不出去抢,才竟然要一百多两银子。”叶惊玄不由得惊叹一声,平城海底乱石多,不是通商的地儿,所以珍珠也不便宜,京城就更离谱了,但但但这里更离谱,竟然要百把两一串,这在京城也才四、五十两呢。
    老板白了一眼,心里肯定在想怎么今天有这么个傻姑娘让他给碰上了:“姑娘,这不是野生的珠子,这是家养的,四两五钱银子一串,要四两五钱一颗,姑娘再说我抢也不迟。”
    叶惊玄忽然一惊,难道这个时代就已经有珍珠养殖技术了,太先进了,叶惊玄豪气一发,一拍摊子:“老板,来十串,咱还不讲价了。”
    顾至臻看得傻眼了,他从来没见过叶惊玄这样子,叶惊玄迎着顾至臻投过来的眼神一笑,阳光灿烂得很。
    叶惊玄正等着老板给包珠子,没想到那老板一句话就把叶惊玄刚生出来的豪气给打散了:“姑娘,就剩一串了,明儿要请早。”
    这回轮到叶惊玄傻眼了:“这难道是卖包子,还明儿请早。”
    “不瞒姑娘,这自家养珍珠的秘方,就几家知道,每天能取出来的也不多,虽然比起捞野珠子方便些,但也就赚个辛苦钱。”老板说得振振有词。
    叶惊玄却想吐血,四两五钱还赚个辛苦钱,真辛苦叶惊玄付了钱拿着珠子,刚想跟顾至臻显摆一下自己的成就,就看到顾至臻神色仿佛很难受的样子,脸也是红的,脖子上的肌肤还带着红红的小点儿。
    叶惊玄凑过去细细看,却被红着脸的顾至臻给推开了,还不忘说句:“惊玄,这是大街上呢。”
    叶惊玄无语望天,这丫的思想真太不纯洁了,或者是她太纯洁了?眯眯笑着点头,有这可能:“你想什么,我在看你脖子上的红点,你以前吃过新鲜的海鲜吗?那个生蚝没全熟,如果过敏的话不能吃噢。”
    叶惊玄不说,顾至臻还不觉得,这一说他就觉得浑身上下开始痒,忍不住伸出手就去抓。
    叶惊玄一把拉住他的手:“别抓了,越抓越痒。”
    顾至臻看着手上也一点点冒出头来的红点,有些无奈地道:“那去看大夫?”
    “那倒不至于。”叶惊玄眼睛一转,落到那买珍珠的老板身后,一个大炉子上正煮着热乎首的汤水,于是捱近开始套近乎:“大叔,你这是不是在煮紫苏蛋啊。”
    “是啊,这两天夜间冷,煮点防寒。”那老板说完话,就转身看了一下正冒着腾腾热气的汤水。
    叶惊玄伸出手:“大叔,不如也给我一碗吧,看在我买了珍珠的份上。”
    叶惊玄这动作,纯属以前遗留下来的习惯,买完东西要点赠品,人之常情啊老板倒是很爽快地拿个大碗装了递过来。
    叶惊玄端着黑黑的汤水,递给顾至臻,很坚定道:“喝吧。”
    顾至臻看着那脏盆子煮出来的汤水,加上个缺了角的粗瓷大碗,乌墨墨的水实在有些难以置信,这能喝吗?要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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