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0节
沈美云摸不准高母是什么意思,她便笑了笑没说话,而是转身去了厨房给她倒水去了。
高母起身,“美云,不用忙活了。”
“你结婚了是吗?”
这话题转的也太过生硬,这让沈美云瞬间猜懂了对方的来意,“对,结婚了。”
她把倒水的茶水递过去,家里的杯子被她换成了透明的玻璃杯,装着白开水的时候,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是漂亮。
高母本来不渴的,看到这一幕,也没忍住拿起来杯子喝了一口,“我我家蓉蓉还没结婚。”
这话,让沈美云怎么接呢,她选择沉默。
高母见她不接话,叹口气,单刀直入道,“你能不能帮我劝劝她,参加下家里给她安排的相亲。”
沈美云摇头,“不能。”
她拒绝的太过果决和坦然,以至于高母都懵了下,“你说什么?”
沈美云脸色严肃,语气认真,“高阿姨,恕我不能帮你劝说高蓉去相亲,她是个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
高母不解,“你们不是朋友吗?”
沈美云,“正是因为朋友,我才要尊重她的意见。”
这话,让高母瞬间哑口无言,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叹气道,“我或许知道我家蓉蓉为什么,能和你当朋友了。”
聪明不多事,灵慧又体贴。
就冲着这一点,没人能拒绝沈美云这个朋友。
沈美云笑了笑,突然道,“阿姨,知道彪哥吗?”
这话一落。
高母脸色变了下,“我宁愿我家蓉蓉当一辈子的姑子,也总比嫁给曹彪守寡的好!”
当姑子起码是一个人,怎么样都行,无牵无挂。
但是嫁给曹彪,意味着将来无时无刻不会担惊受怕,连带着生出来的孩子,也会被人笑话。
曹彪活着,蓉蓉和孩子战战兢兢。
曹彪死了,蓉蓉和孩子丧夫丧父。
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就不是良配。
见高母如此抗拒,沈美云便点到即止,“那我送送您。”
她起身。
高母起身,“美云,真是叨扰你了。”
沈美云摇摇头,目送着高母离开后,她叹口气。
晚上高蓉下班后,沈美云特意在门口等着她,“走吧,去我家吃饭,我今天做了火锅。”
方便的很。
高蓉有些诧异,不过却还是提着凉菜,一起去沈美云家里搭伙。
进去后。
沈美云便说,“今天你母亲来找我了。”
听到这话,高蓉手里一僵,苦笑一声,“她是让你劝我去相亲吧?”
沈美云嗯了一声,“不过我没答应。”
“够意思!”
高蓉拍了下她肩膀,“我就知道,只有你不会答应她。”
沈美云下了一些毛肚进去,红汤的油瞬间把毛肚给席卷了进去,不过十来秒钟她便捞了起来,夹到了高蓉碗里。
“你是怎么想的?”
高蓉吃着涮毛肚,她满足的眯着眼睛,“我想嫁给曹彪啊。”
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最真心的话。
“不过,我知道那不可能。”
她清醒的要命。
正是因为这样,高蓉才会痛苦,她一边喜欢着曹彪,一边就知道曹彪不是她的良配。
然后,反复挣扎。
沈美云叹口气,“你还不如当个恋爱脑算了。”
起码为爱奋不顾身。
可是高蓉不是,她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冷静和爱情在互相打架,这才是最纠结的。
高蓉笑了笑,举杯,“算了算了,不提男人了,提男人糟心。”
“你算算我,今年都二十六了,就我这个年纪去相亲了,我是不是还要生孩子?等生下来我都快四十了,实打实的一个高龄产妇,连带着我事业还要停止,你说我结婚图啥?”
关键是相亲的那个男人,她又不爱啊?
“图受罪啊?图亏钱?”
高蓉一口气喝了半瓶健力宝,“我觉得吧,就这样了,我现在赚钱开厂子卖衣服也挺好的,有个知心的朋友,以后老了,老了老娘也是有钱的老太太,我就不信,我真能混不上一口饭吃。”
沈美云知道她带着几分醉意了,她嗯了一声,“怎么样都是好的,只要你过的开心就行。”
结婚有结婚的好,不结婚又不结婚的好。
反正结婚不结婚,最后都会后悔。
无非一个选择问题。
*
在家一连着休息了二天,沈美云便再次去了鹏城,老办法先盘账,黄豆那边知道羊城出的事情后,他们都老实的不行,“沈姐,所有的账都在这里了,一天都不少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成。”
“我先查一遍,对了,黄豆,以后我会安排一个胡夏兰,她会一周核查一次账,你到时候和她对接就行了。”
自从鹏城出了偷钱报假账的事情,沈美云便让宋玉书回去在给她培养小会计了。
南方势必要放两个。
一个负责二街道,一个负责所有的其他零散生意。光胡夏兰一个是忙不过来的。
宋玉书自然也看出了这里的问题,她回去就物色人选了。
所以,当沈美云说完这话后,黄豆愣了下,“是该放个会计。”他小声嘀咕,“以前我们在鲁家班的时候,钱都是师父收,我们下面的徒弟是不碰钱的。”
不碰钱就少犯错。
这是根本。
沈美云听到这话,她思索了下,“看看吧,后面若是人手够,我到时候在想办法添人。”
现在肯定是不够的。
黄豆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安静在这边盘账,不过一天的功夫就点清楚了,鹏城这边的生意因为开的早,在加上黄豆是大师傅,所以生意也比羊城好。
这边去年卖了五十多万的营业额,比羊城还好一线。
净利润也有四十来万。
沈美云往本子上一记,算是盘完了所有的账单。
北京那边收入两百八十来万,羊城这边衣家是一百二十万,小吃摊刨除所有成本大概在二十万,在加上就是鹏城这边的小吃摊了,有四十来万。
去年光一年的净利润,又四百八十多万,足足快五百万了。
看着钱很多。
但是实际上,刨去买车的钱,进货的钱,以及建筑的钱,手里还剩下四百来万,她都不敢动啊。
沈美云捏了捏眉心,“我去一趟二街道,看下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她去的时候,二街道这边尘土飞扬,一栋栋房子也起来了,而且最路边也是最高的一栋房,总共十二楼,如今建了八层了。
旁边的房子也陆陆续续起来了不少,只是,其他的房子显然矮不少。
最高的这一层十二楼,沈美云是用作建宾馆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建的高。
她在看的时候,刘工头听到动静就跑了过来。
“沈老板,你来了。”
沈美云点了点头,“怎么样了?”
刘工头指着那最高的一栋楼,“现在有个问题排在眼前。”
“你说。”
“作为宾馆的这一栋楼太高了,肯定是要装电梯的,沈老板,你想好怎么买电梯了没?”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
了。
“电梯?”她其实没想过买电梯,之前压根没考虑到这一茬,实在是电梯现在在国内太过稀有了。
就连羊城火车站有个升降的一层扶手电梯,都足够让所有人震惊。
而她这宾馆如果装电梯的话,那绝对算是在鹏城引流潮流的存在。
沈美云很快就发现了,电梯肯定要装,从当时的设计就看的出来,十二层楼这个高度,不可能让客人去爬楼梯。
那累死了。
“对,要装电梯。”
刘工头算是这方面的行家了,他给沈美云介绍了一个门路,“电梯这玩意儿新奇,咱们羊城还没有建的,你要去香江买,如果沈老板你诚心要,我可以给你牵头。”
沈美云没想到刘工头还有这方面的关系,但是转念一想,他本来就是搞工程建设的,会有这方面门路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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