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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弟给学姐打电话所寻求的帮忙就是个小忙,让她帮忙问一下,法官大人对这个案件有没有什么倾向,给个提示啥的,他们好做准备。
接到电话的郑谦益没去询问亲妈,而是跑去律所见负责案件的律师了,她想详细了解一下,具体为什么会败诉。
她主攻刑法,民法也不错,经济纠纷还是娱乐法条知道的就很有限,需要咨询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就是法律不健全,大方向上更偏向保护企业的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经纪公司在这个案子里占有很大的优势,按照他个人的想法其实并不建议刘在时不停的上诉,但当事人坚持,他没有理由反对啊。
“这个案子我跟了七年,从小律师跟成了律所的合伙人,就算我还是按照当年的价格收费,这七年加起来,他付给我的律师费也超过六亿(纠纷中四个月的演出费)了。”
金建同一声叹息,“我劝过他算了,当年接案子就劝过,赢的几率太小,不用打就知道会输。可他跟我说,如果连他都不去坚持的话,那业内所有跟他一样乃至于比他更没有名气的艺人要怎么办呢,都得认栽不是么。”
“你也知道没有前例的案子最不好打,我们如果打赢了就能作为首例,以后要是碰到类似的纠纷,我们这个例子可以被当成判决的前例。
他坚持七年就是在坚持这个,一个艺人都在坚持司法公正,我难道能跟他说,司法从来没有公证过吗?”
两个律师坐在一起聊司法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法律是人创造的,人都没有完美无缺的存在。作为人造物的律法又怎么可能没有缺陷呢。
同一个案件卡在手上卡了七年,金建同也很无奈。他作为前辈面对已经转行的后辈实话实说,这件事里所有人都尽力了,如果结果只能是失败,也不是谁的过错。同时拜托后辈帮个小忙,询问一下法官,有没有个人倾向。
法官也是人,人对一件事的看法总是有倾向的。以郑谦益对母上大人的了解,她觉得这件事能搞。
两个多月都没见着女儿的亲妈接到女儿的电话说一起吃饭还挺开心,等在办公室见到了人,忙碌的母女俩刚拆开外卖,女儿就表示我是为了一个案子来的,亲妈就抱怨,就知道你没事不会找我。
母上大人对这个案件的态度是,“只要经纪公司不能再提交新证据,以目前的情况,我会判刘在时胜诉。”
国民MC打了七年的官司即将再度开庭,关注此案的记者有不少。舆论没有跟上是案件还没开庭,等庭审日,搞不好热搜都准备好要上了。
顶着韩国首位女法官称号的李美贞女士,其职业生涯就是一直在开山,挡在她面前的一座座高山都被她劈开了,她才能一直当开山之人。
开山之人不止是韩国首位女法官,还是国内首位在总统任期内,以代院长的职称,提起弹劾在任总统的大法官。
韩国有《前总统礼遇法》,如果朴女士是正常卸任,会得到包括退休金在内的一系列特殊待遇。
而在任期内被弹劾下台,她就无法享受律法规定的任何礼遇。没有了“豁免权”的总统才能被调查,才有后续的检方介入。
李女士从来不在乎什么前人的规矩,她要是一切按照规矩来,根本走不到今天。
女儿给亲妈鼓掌,她就说这事儿能搞吧。
这事儿对郑谦益来说只是一顿饭的事,对坚持了七年的人来说,是走过漫长的黑夜后总算看到了曙光。
曙光变成艳阳,光芒普照大地的隔天,所有新闻都被刘在时胜诉的消息承包了。
网络媒体在当天就发表了新闻,D社更是快如风,几乎就是法官敲锤的同时,他们就发了胜诉的消息。
消息来源是郑谦益,她在庭审刚开庭就给姜宏达打了电话,以这条大独家当做迟到的感谢,多谢他一个月前,那个深夜的酒驾提醒。
在满世界都在等消息的时候,D社抢先发出胜诉的报道,就是最大的独家。
独家报道上了热搜,D社再度作为娱乐线独占鳌头的媒体,姜宏达特地问郑谦益要银行账号,给她转线人费。
【公开的消息也有线人费——郑谦益】
【你给我发信息的时候可没人知道这个消息,我们公开了,才是公开的消息,当然有线人费。老板给钱,放心,不是我掏——姜宏达】
【线人费多少——郑谦益】
【一亿——姜宏达】
“那么多?”
“什么那么多?”
官司赢了,刘在时请客庆功,他是今天才知道郑谦益也有帮忙。虽然郑谦益自觉自己啥忙都没帮,但按照金建同的说法,她帮了大忙,要不是她让他放心去准备开庭,他也不会那么自信的站在法庭上,坚信自己这次一定能赢。
为此,刘在时死拖活拽,硬是把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没帮忙的郑谦益拉来庆功。郑谦益是真被拽来的,庆功宴他们吃韩牛,很贵的,她受之有愧。
酒桌上的核心人物除了打赢了官司的金建同就是给与律师信心的郑谦益,两人轮番被艺人敬酒,郑谦益就是在此时收到记者的短信要给她线人费。
一亿,换算成RMB也就六十万不到,说起来不是一笔大钱,可郑谦益认为这个数字过大了。
她只是把公开信息告诉了迟早会知道的人,哪怕就是给他们一个独家好了,也没理由给那么高额的线人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