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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薇端起桌上她没喝完的那杯冰水,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润了润嗓子,然后说:“我唱首歌,就当这轮游戏玩过了。”
说完,不等那些人反应过来,她直接转身往台上走。
“卧槽……薇姐真去了?”
“薇姐是社牛吧……”
“不是,其实我刚刚也就是纯起哄随口一说……要不咱把薇姐叫回来吧?”卫衣小胖子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但姜薇已经走到了驻唱台边,弯下腰和那个驻唱女孩轻声交谈起来。女孩很快点了点头,起身给她让出位置,然后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她。
驻唱台底下的客人一看换了个脸生的姑娘上去唱歌,纷纷朝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姜薇也不紧张,驾轻就熟地调了几下弦,又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位置。
唱歌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陌生。
尤其是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之下。
以前在Z大的时候,她经常会在下课之后,坐在学校那条林荫满地的小路旁,抱着吉他弹唱几首喜欢的歌。路的对面是掉了漆的蓝色围栏,围栏里是新建的篮球场,会有好看的男生在那里打球,荷尔蒙和花香混在一起,被夏天的烈日烘干。
那时候,她总是心情很好。
姜薇垂下眼,指尖随意地拨响了第一个音符,声音很轻很轻——
“许多旁人说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种最坏名字
笑我这个毫无办法管束的野孩子
连没有幸福都不介意”[1]
她的粤语算不上标准,却带着一种独有的妩媚风情。咬字的时候有意压低了声线,嗓音有些哑,落在耳朵里酥酥麻麻的。
纪晗坐在吧台后面,视线一点点移过去,不受控制地落在姜薇身上。她似乎生来有种独特的魅力,不管在哪里、在做什么,她总能轻易地就吸引别人的目光。
她坐的地方离他很近,近到只隔了两束光的距离,灯光明亮交织,刺破她纤白的侧颈。
纪晗想,她曾经也这么抱着把吉他坐在篮球场的栏杆外,有一搭没一地哼着歌,一直哼到他打完球,走过来拿起栏杆上挂着的干净毛巾。
可是她的热烈是真的,残忍也是真的。
纪晗背过身去,借着洗杯子用的水池胡乱洗了把脸。最后一段旋律唱完,台下掌声雷动,和机械的水流声混在一起,一下一下戳着他的耳膜。
他烦躁地拧上水龙头。
几分钟后,身后传来姜薇还带着点哑的声音:“结账。”
毕竟今晚是她提前离席,这顿酒就算她请的好了,这样那群人也不会在背后说她不讲究。
纪晗转身,埋头操作了一番收款机,冷着声音说:“一共七百五十三,直接扫码。”
姜薇掀起眼皮,“不是满了八百八十八吗?”
纪晗顿了下,依旧绷着脸:“那会儿算错了不行么?”
姜薇皱起眉,这弟弟怎么突然跟吃枪药了似的?态度这么恶劣。
但这会儿她心情也不怎么好,于是什么也没说,直接拿出手机扫了码,然后没和秦思思他们打招呼就离开了酒吧。
*
姜薇租的房子在离Z大不远的南陵小区。
这里几年前刚开始建房子的时候,对外宣称是“全北城最舒适的小户型别墅区”,独门独院的双层小楼,还配车库。宣传打的比谁都漂亮,不到一个月几百套小别墅就全部售出,可等到房子建好的时候,那些买主才发现,这些小别墅几乎是一栋挨着一栋,中间只有一道围栏隔着。要是从高处看,这里简直就像是一片墓园,每栋房子就是一块墓碑的大小,一块接一块摆的整整齐齐。
到后来,北城的人提起南陵小区,都要笑着打趣一句:“奥,你说的是那个墓园吧?”
但墓园也是有人欣赏的,起码对于姜薇来说,她就特别喜欢这里的房子构造和内部设计。而且,因为很少有人会租这里的房子,租金也相当便宜。
姜薇走到属于她的那一块“墓碑”门口,拿出钥匙开了门。顺手开了灯,再把累脚的高跟鞋甩掉。
洗过澡之后,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到书桌前坐下。
这张书桌就摆在一楼右侧的窗户底下。姜薇很喜欢这个位置,她喜欢开着窗户吹风,这样总能让她的心情变好。
桌子是从闲鱼上挑了很久才买来的,买它完全是因为它的右下角有一张撕不掉的浅粉色贴纸。
她觉得那块贴纸很漂亮,于是花费二十元拥有了这张桌子。
桌子上有一块和它差不多大小的玻璃板,下面压着许多零零碎碎的纸条,都是姜薇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塞进去的。她脑子里总是会时不时地冒出一些想法,不着边际的、没有任何目的的。她会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压在玻璃板下面,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最上面的一张纸条用潦草的笔迹写着【18:00 冯朝】。
哦,是周玉兰要她和冯朝见面的那天她写的。
对于不关心的人或事,姜薇总是遗忘的很快,所以她选择写在纸上来提醒自己。想起周玉兰刚才打过来的那通电话,姜薇停顿了一下,用力掀起玻璃板把那张纸条抽出来。
好烦。
她本来就不想和冯朝吃饭,更何况刘阿姨也在,这已经有点见家长的意思了。
姜薇把那张蓝色的便条纸用力揉成一团,刚准备丢进垃圾桶,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看见是“沈思婉”三个字后,她紧皱的眉头稍微松开了一点,然后接起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