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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金鸡啼叫,乡村的家家户户的房顶都冒气了白烟,季正则穿好衣服来到正厅,温热的洗脸水已经在盆里,清洁牙齿用的柳枝沾着盐也已经摆好。
季正则洗漱好自己,刚刚不见身影的少年正好端着饭菜进来,当当家的,饭好了。
之前这人一直在床上躺着的时候,都是阿英一手伺候的,可能是因为之前这人意识没有清醒,睡着的模样,他只是觉得挺好看。
此刻高大的身影矗立在那,阿英却有些不敢直视那人的面容。
叫什么当家的,季正则坐在凳子上,道:听着别扭,以后就叫哥,或者跟二爷一样叫我阿正。
刚刚这人说不让他喊当家的,阿英差点以为他昨天说过的话要反悔,他道:别人家都是这么叫的。
咱们家跟别人家不一样,听话叫我阿正哥。
阿阿正哥,见这人坚持着,阿英小声尝试着喊了下。
哥听着顺耳多了,什么当家的,跟地主老财似的。达到目的的季正则大力的呼噜了下小哥儿的脑袋,这还差不多,咱家就咱俩你可得听我的,别气我。
嗯,阿英,抱着饭碗重重的点了下头。
昨日的饭菜简单,看不出厨艺的水平,但现在的一桌子早饭可彻底征服了季正则的胃。
米粥熬的软烂,显然是费了不少功夫,白面做的花卷上均匀的撒着小葱,应当是跟顿鸡肉一起出锅的,咬下一口松软中还带着肉味。
鸡汤配上蘑菇更是鲜美的没话说,美中不足的就是那一盘子鸭蛋炒香椿。他现在是看见臭的脑仁就疼。
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现在要制定一下咱们家的规矩,季正则咳了一下底气稍显不足:第一条家规就是,家里不能出现臭的东西,
臭的东西?阿英挑着眉。季正则紧了下嗓子拿出一家之主的架势,臭的东西可多了,臭脚丫子,臭鸡蛋,还有这盘子臭香椿。
哦,阿英默默的把装了香椿的盘子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对面的人却又拉了回去,考虑到他们家四个袖子都刮风的情况,季正则说:今天先这样,以后饭桌上可不能出现这个玩意,知道没!
知道了!
见少年把他的话当做圣旨一般重视,季正则心满意足的开始享用早饭。
肚皮溜圆之后季正则甩甩手,开始在院子里溜圈,偌大的院子被打扫的一根草都没有,晾衣绳上面昨日他弄脏的衣服还在嘀嗒着水。
院子一角的鸡窝里,村长送来的两只母鸡正低头啄米,后院的菜地里虽然没有种东西,荒草也被拔的一干二净。
季正则对这院子满意的不能在满意,就是不知道这么多零碎的活,阿英到底是起的有多早。
现在是九月初距离上麓山书院还有十天,他得琢磨琢磨上哪弄上二两银子,一两自己交给书院,剩下的一两则给小夫郎留作家用。
他把整个季宅从里到外逛了个遍,这家里值钱的东西倒是不少,上好的砚台,墙上的名画,随便拿出去一个都能卖点钱。
这些名贵的东西,想来都是他那个原主那个胆小爹的,就这么轻易拿出来卖好像不太好。
在原来的世界里,季正则是妥妥的一流学府毕业,本来就是学霸要去考科举,想来难度应该是没有那么大。
季正则信心满满的想。
在挽起袖子在纸上落字后,季正则拿出来原主的字体和自己对比,他的较之科举用的馆阁体还是略微的粗狂一些。
要想在古代好好生存下去,那就得有过硬的本事,要么会种田打猎,要么会一门养活自己的手艺。
以上这几样季正则全都不会,他能依仗的就是自己二十多年的读书经验,和过人的记忆力。
要是会画画就好了,他喃喃地道。会画画还能在城里摆个摊子,说不准还能挣点钱。
毛笔字会写,却不迎合这个时代,还真是鸡肋。
农忙时节村里的道上看不见几个人,农家的饭食也都是两顿,季正则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半天,眼见着日上中天,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阿正哥。
阿英惦记他大病初愈,算计着时间把早上剩下的鸡汤里又下了面条,碗底垫了布巾推到了季正则面前:阿正哥,怕你饿着煮了些面,还有些烫你尝尝。
黄澄澄的鸡汤面上面还铺了一个鸡蛋,季正则本来没饿,却被这鸡汤勾的口舌生津,当即就坐下开吃,面条吃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你的面呢。
我在灶房吃过了,阿英道。
吃过了?这么热乎的面条,吃过了应该嘴唇红润才是,季正则盯着那两瓣淡色的唇仔细的瞧。
阿英,被这直白的目光弄的迅速红了耳根,他不由得退后半步道:怎么了,阿正哥,是面不好吃吗?
不是,季正则把拿着筷子的手递到小哥儿面前,我吃不完这么多,剩下的你吃。
我我吃过了啊,阿英摆手拒绝。
季正则语气强硬,坚持着把筷子塞到阿英手里:不行,你必须吃完,不能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