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页
算了吧就。
舅母你的肤色比较适合蓝色,那就做蓝色的裙子吧。叶宁自顾自道。田淑香眉眼间流露着欢喜,那、那麻烦你了。
宁宁的手艺好,做的裙子比那些名牌裙子还要漂亮,要是自己能拥有一条这么漂亮的裙子,哪能不欢喜。
叶宁抬头望天色,旋即去看水盆里的虾,孩子们网了很多虾,还有一些没吃完。
虾要趁新鲜吃,明儿再吃就不好吃了。得今晚上把虾弄了吃了。
李满福说:晚上还做黄金蝴蝶虾吧。
叶宁略一思忖,晚上不吃黄金蝴蝶虾,吃金丝虾球。
金丝虾球?好吃吗?
和黄金蝴蝶虾一样好吃。
叶宁让李满福去削土豆皮。土豆削好,贴成粗细均匀的细丝,然后把土豆丝放进清水里浸泡,去除土豆丝的粉芡。去掉粉芡土豆丝炸了之后口感会更脆。
土豆丝放在一边备用,把虾头去掉,再去壳,虾尾的壳留着,接着用刀从虾的背部片一刀,取出虾线。
将虾清洗干净,加入适量的盐和料酒抓匀腌制。腌制虾肉的时候,叶宁开始炸土豆丝。
为了使土豆丝更加香脆,叶宁用毛巾吸干土豆丝留存的水份。
锅里烧油时,叶宁放了吉士粉进土豆丝里。在油温达到最合适的时候,把土豆丝均匀地撒在油锅里炸制。
炸土豆丝必须不断地翻动土豆丝,以免其粘连,炸到金黄香酥之际,捞出控油备用。
腌制过的河虾放进锅里氽水,至嫩熟状态捞出控水。
嫩熟状态不易把控,假如多煮多半秒钟,就不能达到完美的嫩熟状态,那么这锅虾就废了。待虾肉达到最适宜的嫩熟状态,叶宁及时把河虾捞出来控水。
虾肉裹上沙拉酱,又裹上炸好的土豆丝,加上的沙拉酱将土豆丝粘得紧紧的,叶宁左右手倒腾裹上了土豆丝的虾团成球状,在圆球顶端露出红红的虾尾。
虾球做好,摆放到盘子里,围成圈,把炸过的虾头放在圆圈中间,金黄与艳红相映,鲜艳而精致。
李满福盯着精致漂亮的金丝虾球,口水咽着,有点不敢下手。
尝尝。叶宁把盘子往她面前推。
伸出手,李满福拿起一个金丝虾球。金黄泛亮的土豆丝围绕着虾尾,红红的虾尾朝天,似乎通过朝天的虾尾将鲜味散到了空气里。
引人垂涎的焦鲜之味混合着土豆丝的清芳,迅速钻进鼻腔里。李满福张嘴咬。
一根根金黄的土豆丝,咔嚓咔嚓碎裂开来,李满福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酥脆的土豆丝,似乎这已经是顶顶的酥脆了。
接着,一股软软绵盈的香甜随着酥酥脆脆的味道进入口中。是沙拉酱。沙拉酱的香甜完美地中合了土豆丝的酥脆芬芳,吃起来格外适口宜人。
尝到沙拉酱时,嫩嫩的虾肉也便抵达了口腔。虾肉太嫩了,鲜嫩而多汁,当炸土豆丝的酥脆,沙拉酱的香绵,虾肉的软嫩这三种口感在口中爆发时,李满福只觉脑袋一片空白,好吃的找不到北了。
她激动地吃着金丝虾球,说:宁妹妹,太好吃了,比黄金蝴蝶虾还好吃!
其实都是一样的好吃,大概李满福更喜欢金丝虾球的口感。
小天和小冬也非常喜欢吃金丝虾球,两盘子金丝虾球。被消灭得一干二净。
晚上睡觉前,小天例行写日记。日记是老师的要求,暑假放完要交上去当做作业。
他写道,今天吃了黄金蝴蝶虾和金丝虾球。都好好吃呀。暑假日记几乎每篇他都记录着吃的东西,后来班主任看到小天的日记时,由衷地羡慕小天,这孩子命好啊,有一个大厨姐姐,天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哪里像她,想吃宁冬饭馆的饭太难了,好几天都抢不到位置。
时间一晃,很快到了八月十号。叶宁他们准备回城。
回城,小东冬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能回到家,不高兴的是和小伙伴们分开了。小天也是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可以回城见小胖他们了,不高兴的是要和小伙伴们分开了。
叶宁有些舍不得乡下安宁舒适的生活,她想,等她老了,她就来到乡下,住一个篱笆上爬满花藤的农家小院,在闲适安然中度过余生。
回城那天,王明明那些孩子们都来送他们。
孩子们依依不舍,抓住叶宁的手,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下次回来可能要过年了。叶宁说。
过年?还要这么久啊。有些孩子泪花都出来了,可不可以早点回来?
田淑香在一旁哭笑不得,这些孩子啊。
车子出发,孩子们用力挥手,再见!
宁姐姐再见!
再见!
小天小冬再见!
满福姐姐,王叔叔田阿姨再见!
孩子们的声音远去,身影逐渐消失在视野里。车子沿着小道,一路开出桃花村。
回来时道路旁边的田地里是金黄的,现在庄稼已经收完,地里光秃秃的。叶宁微叹,时间过得太快,弹指一挥间,一个半月时间就过去了。
进入桃城城区,与乡下完全不同的空气侵袭过来。虽然此时已经没有三伏天时那么热了,但还是有些热的。尤其是城里,比乡下温度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