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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逍温柔地踢了踢渣男的身体,发出魔鬼的低语。
    “人渣啊,你哪里值得耗费太多精力呢?稍微和你玩一玩,我就要去搞事业啦。”
    “世界那么大,凭什么要围着你们这帮渣滓转呢?她的人生还很长,还有无数种可能,而你不过是分类错误的垃圾。垃圾馊了,直接扔掉就好。”
    “放心,你的余生——会过得很充实、很充实。”
    系统:……
    不好意思,它已经自动补全后面的话了。
    充实=祝你在监狱里过得愉快。
    就,提前点蜡吧。
    ——————
    凌逍接受完数据之后,想了想,又摸出手机打了另外一个电话。
    系统偷摸一瞧,发现是一个叫作“陈”的联系人,只是上一遭通话记录,似乎已经是两年以前了。
    通话很简短,只是说了“刘文彬会被送往医院,警察来了,过来帮我看下孩子”。这个号码有和姓氏有点眼熟,不过它也没太在意,因为十分钟以后,警方就带着救护车迅速赶到了现场。
    然后警察们当场就集体震惊了。
    这……这下手也太狠了吧!
    “谁报的案?”
    凌逍不慌不忙地指了指自己:“是我。”
    来的是一男一女两名警察。男警感同身受地悄悄捂了捂裤子,赶紧跟医护人员先把刘文彬送上救护车再说。
    不省人事的男人被抬走,那股血腥气依旧久久不能消散。
    “怎么回事?!”
    总不会是男方自己想不开,挥刀自宫了吧?
    恶劣,性质极其恶劣!
    “是你动的手?自首吗?先跟我们回局里再说!”
    凌逍歪了歪头,一本正经地修改话语中的错误。
    “是我动的手,但我不是自首,而是作为受害者报案。”
    警察:……妹子,认真的吗?
    “以及——警察同志,等一下。您瞧,这还有个孩子呢,我这一走也没人照顾,要不再等个五分钟?马上有人来接走孩子,先放她那里。”
    “是亲属吗?”
    “不是……是一名值得信赖的朋友。”
    自称是受害者的人,在淡定地讨价还价。
    就离谱。
    女警看到婴儿床里面果然小孩子睡得正熟,倒也没强行把人带走。又见凌逍满身伤痕,嘴角还吐着血,赶紧让她也跟着去救护车,先去医院看看再说。
    凌逍:“不用。等你们法医这边做完伤情鉴定,我后天再自己去医院进行治疗。”
    反客为主,似乎对流程熟悉得很,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是不是即将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女警不禁迷惑起来。
    过了五分钟,果然门口有人风尘仆仆地赶到。
    她很年轻,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得体的灰色西装,剪着利落短发,周身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气质。
    尽管现在已经是深夜,但她似乎仍在伏案工作,刚刚从办公室直接过来。
    凌逍笑眯眯地打了个招呼。
    “哟,好久不见啊,陈陈。”
    被叫作“陈陈”的女人面容冷静地打量了下周遭环境,包括现场状况、警方证件,以及眼前浑身是血、狼狈至极却微笑的人。
    然后她大步走向婴儿床,将小孩子轻轻抱起。姿势并不熟练,却带着意想不到的温柔。
    没有一句废话,她冲警方点头致意,直接了当地开口。
    “我是陈成,也是陆媛媛的辩护律师。虽然现在还没有到侦查阶段,但我需要问清——”
    “不,她只是我的大学同学。”
    凌逍突然打断了这番自我介绍。
    然后上前调整了下了抱孩子的姿势,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先照顾下楠楠,最多48小时,询问结束后,我就会回来的。”
    “放心,我难道不懂刑法?这可是当年我的拿手科目。”
    陈成没说什么,只是死死地盯着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
    很显然,老同学对于施暴的丈夫进行激烈反抗,而双方结果一目了然。
    正当防卫吗?可这是拿捏不好的界限,认定也极为困难。稍不留神,就会连同自己送往深渊。
    除非是有清晰的证据证明,刘文彬正在进行严重危害生命的暴力行为,且陆媛媛在同时间段出于自卫而进行反抗。
    否则,受害者会背负起本不该背负的罪名。
    沉默片刻后,陈成冷声道:
    “我以为,你的生活里只有这桩可笑的婚姻,已经不记得其他了。”
    两年前,两人最后一次见面,陈成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离婚劝说,以陆媛媛一句“你不要再管我了”结束。
    她似乎忘记了汲取多年的知识,忘记了老师与朋友,也忘记了自己。
    凌逍耸耸肩。
    “婚姻?不,很快就不是了。”
    “你不是离婚律师嘛,到时候恐怕有你忙的。”
    她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而不是与这种无关紧要的人渣纠缠。
    在陈成微微亮起的目光中,凌逍畅快一笑。
    然后昂然转身,跟随警方阔步离去。
    第28章 如何逃离家暴老公(二)……
    警察局, 执法办案等候区。
    痕迹检验科的队员留在案发现场检查,另有一名队员陪同刘文彬去了医院。由于案情重大,男警察先去报告了刑侦队长, 女警则是在一旁看守, 防止满身鲜血的‘报警人’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