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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安排自然最好,花小麦没什么异议,也便谢过她,点头答应下来。
一路颠簸,马车驶入桐安城时,已过了戌正时刻,城门即将关上。城内却依然是灯火通明。
花小麦只觉得自己两只眼睛都不够使了,盯着街道两旁的各样店铺,和大大小小的摊档看个不住。满心里感叹。
好吧。她从前生活的年代,夜晚当然也十分繁华热闹,但自打穿越之后,她却还是第一回跑到大城市来,简直由不得她不惊讶。
楼虽不高,却清雅俊逸有之。富丽堂皇有之,人虽不多,却谈笑风生热闹非凡。道路两排整齐栽种的树木,在夜色中散发着清淡的香气,暑热散去。凉风习习,说不出地舒服。
她只管盯着外面不停地看。可能是表情有点呆傻,坐在她对面的宋静溪,便有些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声音虽轻,花小麦却仍是听见了,回身颇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的额头:宋老板,让你见笑了吧?我没见过世面
宋静溪柔柔一笑,翘起嘴角道:我是觉得你模样可爱,却并不曾认为,你这举动有何不妥。我并不是府城人氏,早年刚来时,我那傻样子,也不比你差呢。你年纪小,又很少外出走动,见得少些,有何出奇?再说,你或许并未见过多少世面,但你那一手好厨艺,却当真十分有风范,要我说,假以时日,你说不定还能成个女大师呢!
您别开玩笑了,我怎么花小麦话还没说完,却见得那宋静溪忽然掀帘子朝外一望,笑着道:咱们到了,你瞧,这就是我的桃源斋!
说罢,拉着花小麦便下了车,直直踏进店中。
花小麦登时忘了自己要说什么,呆呆地跟着她进了桃源斋的大门。
这是一幢二层的小楼,并不太大,装潢十分静雅。眼下时间已晚,店里虽还未曾打烊,却也没甚么客人了,空空荡荡,有两个伙计正在打扫,见宋静溪回来,都忙直起腰来同她问好。
大抵是因为这铺子不过才开了六七年,东家又是女子的缘故,没有一般老店那种沉厚之感,反而显得十分清爽明净。门口的柜台上有一盆墨兰,楼下大堂约莫摆了十几副桌椅,二楼则都是雅间,整体干净亮堂之余,又零星有几丝粉紫鹅黄的颜色点缀其中,添了两份明艳俏皮。
最让花小麦诧异的,便是那横亘在一楼大堂中央,一片小小的假山活泉景。水声不绝于耳,淙淙叮咚,若有人坐在附近的桌上吃饭,几乎随时都会被从假山上倾泻下来的水流溅湿衣衫,倒真有两分世外桃源的感觉。
她愣愣地看着这一切,心中嘈杂过后,只剩下一个念头。
什么时候,她才能也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店铺?用不着这样讲究,也不必这么大,只要是她自己的店面,卖些她喜欢的拿手的吃食,就已经很好了
宋静溪与店内一个掌柜模样的人说了两句,似是在问这两天生意的情形,回过头,见花小麦傻乎乎地站在原地,便走上前来,笑着将她带进了内堂,指着一间屋道:这两日,你就安心在这里暂住便罢,过会子我让陶掌柜给你一把钥匙,你出出入入的也方便些。
钥匙?你不怕我花小麦有点吃惊,话还没说完,就被那宋静溪打断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若不信你,压根儿就不会生出让你来我这里掌勺的念头。今日有些晚了,我先回家去,明天一早,咱们再细细说那八珍会的事,啊?
她带了花小麦四处转了转,很快便离开,独独跟她一块儿去火刀村的一个名唤作青荷的丫头,却是留了下来。
第一百二十六话 太紧张(三更)
花小麦将随身带来的包袱拿去房中放好,回身瞧见青荷站在门口冲自己笑,又见宋静溪已走出了桃源斋大门,心下有些诧然,忙两步踏了出来,笑着道:你怎地不回去?我东西带的不多,自己收拾就行,并不用人帮忙
那青荷也便展颜一笑,走上前来:姑娘误会了,我家夫人吩咐,这两日让我陪姑娘一同住在店里,也好有个照应。
不不用了吧?花小麦心中讶异更甚,这桃源斋正处闹市,往来行人多得很,我胆子也不小,自己住在这里很踏实,不麻烦你
姑娘别夸口,这府城与你们那村子里可不一样呢。那青荷是个极活泼的性子,歪头又是一笑,此处热闹繁华自是不必多说,却也不缺那起地痞无赖,流氓泼皮,三不五时就要上门搅事。尤其这桃源斋又是女子开的店,就算如今已有了些名头,到底马虎不得,我留在这里,姑娘能多个人照应,我家夫人也放心些呀!
她把话说到这地步,花小麦也便无谓再与她客套,抿唇道:那这几日便要麻烦你了。
青荷满口称姑娘不必如此客气,又道:头先我家夫人吩咐了,姑娘若是觉得腹中饥饿,厨房里就有现成菜蔬。你的厨艺那样好,我可不敢班门弄斧,少不得,就得姑娘自个儿动手了。
花小麦晚间并无吃东西的习惯,在火刀村时。至多也不过收摊之后回家喝点解暑的汤水,此刻也并不觉得饿。况且,这里说到底是别人的地盘,主人家不在的情况下,她也不想贸贸然动人家的东西,于是便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