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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只敢对孙艳秋凶恶, 对于其他人,他们是不敢的。
虽说不敢凶恶,但是不讲理的胡搅蛮缠,他们却做得非常熟练。
赵母就是一副被欺侮了的模样,拉着李律师干嚎:“大闺女, 你说说吧,我一个做婆婆的, 我到底是早了什么孽啊!我在我儿子家里住着,有什么不对?”
李律师没说话,她觉得没有可对话的必要。
赵母继续念叨:“我在我儿子家住着,”重音在第二个“我”上了,“我一个做婆婆的, 要她勤劳点儿有什么错?她花钱大手大脚的,我让她把钱给我儿子管着又有什么错?她自己不安生不老实, 不伺候爷们不伺候婆婆,我对她动过手没?我都这样对她好了,她还不知足,真的是短教育,也不知道她爹妈是怎么样出这么个没教养的玩意儿来的!就这,她还闹要离婚,闺女,你说说,这是个女人吗?这还是个女人吗?
“一个女人,好好的娘们儿,不管在外面怎么样,是上班赚钱还是咋的,那伺候爷们儿是第一等的大事,那回家不得给老爷们洗洗涮涮,把洗脚水倒好跪着给洗脚,什么裤衩子什么臭袜子,这些不得见男人脱下来就得给洗干净啊,还有家里得擦得不见灰儿,那饭菜一个月不重样,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最大的本分,还是得给男人生个孩子,生了孩子就好好带好好养,喂奶起夜不能丢,尤其是坐月子那些天,啥也不干,就伺候孩子做个饭,咋的?”赵母十分的委屈,“我就这么念叨了两天,人家就跟我甩脸子,后来就要离婚,这什么女人啊,这女人,我们家可要不起,她赶紧的,要么把结婚钱都给我拿回来,赶紧滚蛋,要么就回来好好过日子!”
说着,赵母忽然就又振奋了一下精神,道:“闺女啊,你就这么跟那个女人这么说,她给我十万块,我就让波儿跟她离婚,要不然就耗着吧!”她心中得意,毕竟,肚子里有货的女人,总是不能断得干净的。
然而,李律师也很干脆,听完了对方的哭嚎之后,清了清嗓子,从包里拿出法院传票来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据拍到了桌子上:“那我就不多说了,对方已经起诉离婚了,这里是传票,你们不管到不到场都没有用。”她顿了顿,“对了,我的当事人已经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并且还罗列了你们夫妻共同生活时候的账单,离婚的时候记得分割一下。”
说完,她站起来就走。
“哎!哎!你等等啊!”赵母顿时就脑瓜子嗡地一下。她不懂账单之类的有什么用,但是流产手术她懂啊!“你说什么!她竟然敢把我孙子弄掉了?我要告她!我要杀了这个丑娘们!”
李律师并没有情绪波动一般:“我已经做到了我该做的,请你们下个月来应诉。”她看向赵洪波。
赵洪波的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一张嘴半天合不上。
“那么,再见。”李律师转身就走。
她身上装了针孔摄像头,这一切都被记录下来了,而此刻,金秋虽然是当事人,但也是对方的“家人”,是可以签署同意书让李律师拍摄的。
所以说,遇到一个懂得道理而不是只喜欢和稀泥的律师是多么的幸运。
金秋就很庆幸自己遇到的律师是个正常人,她自己对法律条文不是十分清楚明白,但大概齐并没有太大的偏差,因此找律师的时候虽然担心公益律师可能是被塞过来的实习生,但却还是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她原本打算对照目标跟律师商谈的,结果谁知道,律师的目标更明确!
真是有福气啊!
金秋就很得意。
因为在原主的时间线上,她最后没有办法,是真的被赵洪波这对母子给折磨死了的——赵洪波砸了家之后再回来就把原主孙艳秋一顿祸祸,直接就给整流产了,孩子没有了之后,母子俩天天的念叨,说原主保不住孩子是个不合格的女人,让原主越来越自我怀疑,后来好不容易又怀了个孩子,生下来因为是女孩,赵母就直接把孩子丢到外面也不管也不说,直到孩子被流浪狗给咬死了。
原主就彻底崩溃了。
也大概是因为原主的崩溃,金秋才会来到这里,在原主还没有悲剧的时候顶替了她。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能顶替原主,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她顶替了原主,但金秋毕竟是一个重活一回的人,两辈子的人生教会她的除了是要果断之外,就是女人不狠地位不稳,所以她是绝对不可能心软的,至于说在乎别人说一两句什么“女人的本分”之类就更不可能戳中她的软肋了。
女人没啥本分。
她虽然不是尼姑,但也不是结婚狂,所以说,离婚本来就势在必行,拖延时间越长,就代表对方欠债更多。
金秋够聪明,她买了一堆的药都是在医院开的,而且是以流产手术为由开的,孩子这事儿,属于是两个人的事儿,她买药吃药,这也叫“夫妻共同生活”,而男方花的钱由于她现在已经与对方分居,那就不叫“夫妻共同生活”消费了。所以,她当然得多开些药,越多越好。
一边接私活赚钱,一边开药,就这样,时间就来到